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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致敬司法行政“她”力量

地方法治 | 2024-03-09 20:51:28

来源:山东法制报

她可“盐”可“甜”

她扮红妆,也着戎装

她上天揽月,也乘风破浪

……

不被定义,无关年龄

她们在司法行政领域光芒万丈

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致敬每一个“她”

宋文君,中共党员,

鲁东公证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烟台市公证协会副会长,一级公证员

宋文君系烟台市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业务带头人,多次被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公证员和先进工作者,曾被授予全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卫士楷模”等称号。

坚守初心,为公证事业献芳华。因为初心和热爱,在公证体制改革的浪潮下,她毅然留任,选择坚守公证一线。三十二年磨一剑,她是山东省优秀公证员,用自己的专业“硬核力”出具了一份又一份具有开创意义的公证书,默默助力烟台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带领公证处巾帼先锋队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勇夺我省“巾帼文明岗”。实现人生价值的同时,成就了鲁东公证处一个又一个高光时刻。

锐意进取,在公证行业绽风彩。在她的带领下,鲁东公证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团队的公信力逐年提升,在烟台乃至山东的影响力逐渐扩大。疫情防控期间,率先为企业出具了山东省第一份不可抗力公证书,助企挽回巨额损失;并起草《关于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指导意见》,为全省同类案件提供指导意见。在她的创新主导下,鲁东公证处全面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外交部、司法部确定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

担当为民,作企业群众“娘家人”。她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点滴公证工作中。用真心换口碑,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无论在医院、养老院还是老弱病残群众的家中都能看见她上门公证的身影,任劳任怨,随叫随到。她带领全处公证人员通过强化家事公证服务内涵,做到零投诉、零推诿,年均提供上门服务130余次,代办认证业务630件,公证办理件数历年在全处名列前茅。

还将巾帼誉婵娟,敢与须眉试比肩。宋文君以舍我其谁的初心、决心、雄心攻坚克难,以一抓到底的干劲、韧劲、拼劲善作善成,书写下铿锵玫瑰传递满满“证能量”的公证华章。

杜勇,女,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现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

烟台市第十三、十四届党代表、莱山区第六、七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莱山区律师协会会长、莱山区法学会副会长,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女律师、山东省优秀党员律师、烟台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烟台市最美女律师等荣誉称号。

杜勇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始终秉持“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初心,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执业二十六年来,共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800余件,先后为160余家企事业单位、村居、政府部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减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超10亿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0余件。

杜勇律师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工会组织、法援机构进行职工维权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帮助200余名企业员工索回劳动报酬、生活费数百万元。还秉持“减少事后消防、多做事前预防”的原则,践行职工维权知识普及,多视角做好劳动法律宣传培训工作,多次为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大学生、企业职工作职业生涯劳动法律风险防范讲座、提供职工劳动维权知识与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技能。

杜勇律师办理案件常怀爱心,积极反哺社会,细致全面的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在鞠某重婚罪案件中,鞠某因妻子不能生育,与王某结为事实上的夫妻并生儿育女,鞠某的妻子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寻求法律帮助,杜勇律师带领助手东奔西跑甚至到偏远农村调查取证,办理了莱山区第一例重婚罪自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应有的刑罚。同时,还帮助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向第三者追回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在离婚诉讼中为女方争得了最大的财产权益。此案后,又有同类案件被害人赵女士慕名而来,杜勇律师耐心指导赵女士就重婚的刑事案件向公安报案、提起离婚诉讼、分割婚内共同经营的公司,最终赵女士的前夫许某及第三者均以重婚罪分别被判刑,民事方面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赵女士的合法权益。杜勇律师利用精湛的专业知识,充分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杜勇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时刻要求自己做好先锋模范,起到一个带头兵的作用,积极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帮助企业职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无论是承办重大案件还是微小的民事案件,都一丝不苟地提供法律服务。将法律与日常工作中的爱心、责任心相融合,取得了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李真,中共党员,

现任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兼司法所所长

李真恪尽职守,勤奋工作,认真谋划,求真务实,重点突破,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单位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在司法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中,不仅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在分管司法所的工作中,成绩突出,近几年的年底考核,此项工作都是全区的第一名。正是因为李真的努力工作,所以获得了多项荣誉,2016年被烟台市政法委评为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2015年度被莱山区政法委评为平安莱山建设先进个人;2017年度被莱山区政法委评为平安莱山建设先进个人。

李真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处工作,经常深入社区、企业以及各类民间组织,调解化解各种纠纷,对于吃不准的问题,积极请教律师和院校教授,成功化解民间纠纷50余起,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18年荣获全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曾经有一位老人来司法所寻求司法调解,老人诉说自己一个人在烟台居住,儿女都在外地,楼上的邻居晚上总是制造噪音,严重影响到了老人的睡眠,多次和邻居沟通未果,寻求司法调解。李真第一时间到社区了解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给老人邻居做思想工作,当时对老人邻居语重心长的说道:“老人岁数大了,晚上休息得早,咱年轻人应该多体谅体谅老年人。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就应该相互理解,尽量不要在晚上制造噪音,本来你的行为就已经严重扰民,如果老人休息不好,身体出现什么状况,到那时真追究你的责任,会对你造成不好的影响,那么你也应该换位思考一下,理解老人的难处。”当时老人的邻居便表示会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过了一段时间,老人来到司法所,非常感激地对李真说:“感谢黄海办事处司法所,感谢你们的调解,楼上再没有出现噪音,晚上能够正常休息,你做的这件工作比我儿子给我养老金更为重要。”老人走后,李真便心有感触:“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深入到群众中去工作,看到的全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也能够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杜笑东,群众,

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人

2019年机构改革后接手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过近5年的摸爬滚打,杜笑东从一名行政复议工作的小白,成长为一名领导放心、执法部门满意、企业和群众称赞的业务骨干。杜笑东于2021年被评为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法治先锋;2024年1月,在烟台市首届行政复议岗位技能比武中,荣获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双称号;多次获得区委区政府嘉奖。

一、坚持学习钻研长效化。杜笑东对照全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认真学习行政复议各项规定,梳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明确文书制作样式,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衔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杜笑东一方面注重案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对具体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要求了然于心,再通过对相关裁判文书的检索和学习,加深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另一方面,虚心向分管领导和同事请教学习,经常与同事进行案例研讨,交流办案思路。通过不断的钻研学习,工作能力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二、坚持调解和解常态化。在工作中,杜笑东始终坚守复议为民的服务宗旨,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2021年疫情期间,某企业对某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后,杜笑东到企业进行实地查访,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倾听企业诉求,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查看企业整改情况并先后三次与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召集企业和执法部门对案件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执法部门同意将罚款金额进行调整。该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效化解,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兼顾了企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7件,其中调解和解51件,调解和解率长期保持在50%以上,企业和群众满意度100%。

三、坚持意见听取多样化。杜笑东为了充分了解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真实诉求,寻找解决行政争议的突破口,坚持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针对涉企案件,长期坚持到企业实地走访,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和听取意见,详细了解企业的诉求。2021年以来,通过审理复议案件已实地走访企业24家,听取意见建议36次,化解行政争议22件。

四、坚持有错必纠精准化。杜笑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依法该维持的予以维持,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真正做到有错必纠零容忍、无死角,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对接区考核评价中心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并对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单独设置扣分项,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李海霞,女,

1983年生,中共党员,

紫荆山司法所工作人员

200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蓬莱市司法局蓬莱阁司法所工作,2023年8月转到紫荆山司法所,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7年多。个人先后多次荣获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个人、平安仙境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3年9月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2023年疫情结束,旅游业复苏,蓬莱阁街道地处海滨旅游繁华地带,景区、酒店多,涉旅纠纷也经常发生,处理好每一起纠纷,维护蓬莱旅游城市形象,是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职责与使命。五一假期期间,哈尔滨游客魏某带9岁的儿子岳某到海边的某饭店吃饭,岳某在儿童游乐区玩耍时不慎摔倒受伤,经诊断岳某左臂肘部骨折及错位伤,双方就意外伤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申请调解。李海霞知晓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及诉求。经了解,魏某本是考虑疫情结束适逢假期带孩子出来旅游散心,提前做好攻略并购买回程机票,不想孩子意外受伤,考虑回哈尔滨老家医院进行后续康复治疗更加方便,希望饭店放可以赔偿后续治疗费用。经过说服教育,店主刘某承认己方在游乐设施方面安全提醒义务欠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向魏某及孩子岳某赔礼道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在垫付医疗费人民币4477.47元的基础上,刘某一次性赔偿岳某后续康复费及精神赔偿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牢记为民宗旨,真心对待每一名群众,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努力让每一个接受司法行政服务的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用司法的“力度”传递司法的“温度”,为法治建设发挥“她”力量。(法治烟台)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