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公益调解?免费吗?日照这场发布会专门解疑释惑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4-03-22 18:01:12
记者 厉昕月
3月22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仲裁公益调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日照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赵东波,日照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王义军,市仲裁办四级调研员孔祥珺,市仲裁办调解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秦泗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以来,日照仲裁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免费“仲裁公益调解”模式,在全市仲裁员中选聘50名仲裁公益调解员,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仲裁事业发展“第二阵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截止2023年年底,日照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公益调解”案件2190件,涉案标的额5.13亿元,结案2011件。
2024年,日照仲裁委员会将树牢“仲裁为民”“亲和仲裁”的理念,切实发挥“仲裁公益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服务跟着需求走,久久为功、做细做实,提标准、提效率、提能力,看状态、看担当、看结果,持续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更高水平的法治日照建设贡献仲裁力量。
在“仲裁公益调解”工作的规划和发展上,主要有以下三项重点:
一是实施品牌发展,打造“法理融情·公仲调和”的仲裁公益调解特色品牌。围绕为民解纠纷、办实事,加大“仲裁公益调解”宣传力度,推进调解向民间借贷、装饰装修、租赁交易、物业服务等民生领域拓展,把“仲裁公益调解”打造成日照仲裁独具特色的新品牌、亮品牌。
二是加强“数字赋能”,方便群众申请和运用。把“仲裁公益调解”列入2024年数字化建设项目,建设群众和市场主体“网上申请”“网上举证”“网上说理”“网上调解”的一体化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免费化解更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商事纠纷。
三是加强“仲裁公益调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起草《日照仲裁公益调解办法》,固化并完善现有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完备的工作制度、程序规则和保障机制。不断调整、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仲裁公益调解”的能力和水平。
在“仲裁公益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促进平台对接、资源整合,业务协作、角色补强,不分纠纷数额大小,不论矛盾所在地域,努力把更多民商事纠纷引导通过“仲裁公益调解”方式予以化解。具体通过以下七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是“仲调+法院”(即诉裁对接)公益调解。承接人民法院委托的诉前民商事纠纷案件,开展诉前仲裁公益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在仲裁调解机构直接结案,当事人或者自动履行调解协议,或者通过“仲裁确认”出具仲裁调解书从而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二是“仲调+调解组织”公益调解。与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建立“仲调对接”工作平台,对其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仲裁公益调解程序制作仲裁调解书或者裁决书,或者直接把调解不成的案件委托给仲裁进行调解。
三是“仲调+12345”公益调解。持续完善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平台“民商事仲裁”模块,对群众投诉、咨询涉及民商事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类的纠纷,进行答询或调解,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是“仲调+金融机构”公益调解。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对接,积极引导金融借贷、信用卡纠纷通过“仲裁公益调解”处理。
五是“仲调+道交事故”公益调解。与交警事故处理部门、道交法庭建立固定的工作联络沟通机制,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道交事故赔偿纠纷,直接委派到仲裁公益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六是“仲裁案件+调解”公益调解。建立民商事纠纷立案前分类审核制度,对不宜进入仲裁程序解决的纠纷,本着维护稳定、调解优先、稳妥处理的原则,首先通过“仲裁公益调解”渠道进行调解,更快、更好、更经济地化解纠纷。
七是“仲调+社会申请”公益调解。通过网站、微信号、抖音号大力宣传“仲裁公益调解”优势,营造良好的公益调解氛围,让更多的群众和市场经济主体信任、选择、运用“仲裁公益调解”,增强群众的法治信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延伸阅读:
问题一:社会公众普遍对“仲裁”知之甚少,那么什么是“仲裁”,什么是“仲裁公益调解”?
答(日照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王义军):的确,很多人遇到矛盾纠纷,总是习惯找法院。其实,在化解民事、商事纠纷方面,仲裁和诉讼一样具有法定的处理权限,同时仲裁也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均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
仲裁的使用,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一旦达成仲裁协议,并且选择了明确的仲裁机构,那么被选择的仲裁机构就因为双方当事人的选择而拥有了对纠纷处理的管辖权,同时也排除了法院和其他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的达成,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因为本合同产生纠纷,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二是在发生纠纷后双方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将产生的××纠纷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而“仲裁公益调解”,是日照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规定,创新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对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内的民商事矛盾纠纷,既使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但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请求和双方同意调解的愿望,开展的“普惠性、公益性”调解。这项工作由日照仲裁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提供无偿服务,突出仲裁公益服务性,以化解涉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民商事纠纷为已任,解决矛盾纠纷,保护合法权益。
问题二:相对于诉讼和其他调解组织的调解,“仲裁公益调解”有什么优势?
答(日照市仲裁办四级调研员孔祥珺):大家都知道,调解、仲裁、诉讼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三种基本方式,调解更具有成本低、对抗小、不伤和气、和谐共赢的优势和特点。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无论在国内或者国际上,越来越受到群众和市场经济主体的青睐。我们基于仲裁制度建立起来的“仲裁公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模式,把仲裁优势和调解优势进一步融合起来,形成了更加独特鲜明的、具有仲裁特色的“仲裁公益调解”优势。
一是全部免费。申请“仲裁公益调解”,由日照仲裁委员会直接委派调解员调解,不管调解成功还是不成功,调解成功后不管是直接出具调解协议还是制作仲裁调解书,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申请费、立案费及其他任何手续费、材料费。整体上就是贯彻“仲裁为民、公益服务”原则,面向大众提供公益免费服务。
二是专业高效。“仲裁公益调解”,采用“仲裁员+调解员”叠加保障模式,现在的50名仲裁调解员,都是从具有“三八两高”资格的仲裁员中择优聘用的。“三八两高”是选聘仲裁员的条件,也就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或律师工作、或曾任法官满8年;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他们专业精通、作风优良,具有丰富的仲裁办案、调解经验,能够更好更快地调解市场主体、群众之间发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
三是强制效力。经其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仲裁公益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依申请由日照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或仲裁确认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是快捷高效。当事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只要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的,当日审查材料,当日指派调解员开始调解工作,一般在30日内结案。双方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调解。我们开发了“电子签章系统”,利用网签模块实现远程调解,方便当事人异地参与调解,签署和解、调解协议,努力做到“平台言和、云端握手”。
问题三:哪些案件可以申请“仲裁公益调解”?如何申请仲裁公益调解?
答(日照市仲裁办调解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秦泗美):目前,平等主体的民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较小,事实比较清晰的案件,均可以申请“仲裁公益调解”。
可以申请“仲裁公益调解”的常见案件类型有: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承揽加工、物业服务、装饰装修、劳务合同、买卖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居间服务合同,金融借款及信用卡等类型纠纷。2022年、2023年度公益调解案件,受理总数分别达到940件和1250件。2022年受理的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176件占比18.7%,民间借贷纠纷103件占11.0%,物业合同纠纷89件占9.5%,劳务合同纠纷83件占8.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66件占7.0%,其他案件占比38.8%。2023年受理的案件中:物业合同纠纷182件占比14.5%,买卖合同纠纷145件占11.5%,信用卡纠纷73件占5.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04件占8.3%,其他案件占比38.8%。
申请“仲裁公益调解”,目前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向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中心提出,地址:日照市质阳路88号人防资产综合楼12楼,电话0633-8816331;二是可以向位于日照市烟台路的日照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仲裁窗口提出,电话:0633-8816350。启动数字化建设后,预计今年下半年可以线上申请。日照仲裁委员会成立“日照市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开展公益调解工作,只要您提出调解申请,我们都会无偿为您解疑答惑,化解纷争或指明解决路径。
责任编辑:张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