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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根据生源数量变化,动态调整教师编制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2024-03-29 07:50:11原创

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张利鹏

近日,市委编办印发《烟台市深入实施“优编强基”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其中提到,将开展优编强教专项行动,加大公办幼儿园专业师资力量保障力度;全市统筹1万名事业编制,作为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支持职业院校围绕高端技术、新型工业领域设立教学和科研机构,对弱小空职业院校实施撤并整合等。

建立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户

今年起,烟台将开展优编强才专项行动。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用编机制,用好用活1000名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对校(院)地共建人才(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平台、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足额给予编制保障。优化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用编、落编相关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畅通高层次人 才引进“绿色通道”。健全完善区市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制度,原则上各区市在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不少于100名周转编制,用于建立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户,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市县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服务保障“1+15”工作体系。

探索推行“创新在高校、干事在企业”“双落户”制度,鼓励市属高校与区市按照共引、共享、共用、共赢原则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区市积极探索“政企共引共育”用才机制,最大限度激发高校企业引育人才动力。围绕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支持优化科研院所布局结构,赋能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机构编制保障,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等建设,聚力打造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和高端人才培养基地。

统筹1万名事业编制,作为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  

开展优编强教专项行动。支持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专业师资力量保障力度,适应生育政策调整的新形势新需求,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在园幼儿数量变化较大的,可在学年转换期间微调一次。未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依法申请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重点保障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可通过整合设立中心幼儿园及其分园,分园随中心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一并核编,提升教育教学资源整体使用管理效益。

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单列制度,继续将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事业编制总量中单列,由市委编委统筹管理,保持存量、单独记账、专编专用。统筹1万名事业编制,作为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健全适应生源数量变化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年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集中核定一次,每年对下一年度生源数进行测算,生源、师资结构情况变化较大的区市和市属学校,每年微调一次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通过县级调、市级补等多种方式统筹挖潜,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以区市为单位持续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大力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充分考虑各乡镇生源分布及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协同推动优化乡村中小学布局和教师配备,服务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推动职业院校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规范职业院校内设机构备案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动态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和领导职数,有序控制人员控制总量规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支持职业院校围绕高端技术、新型工业领域设立教学和科研机构,对弱小空职业院校实施撤并整合。

责任编辑:周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