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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点亮失能家庭新希望 淄博高新区长护险首例居家护理服务落地

速览淄博 | 2024-03-30 17:21:12原创

来源:鲁中晨报

在淄博高新区,一个充满温暖和希望的故事正在展开。为了给辖区居民带来更好的生活品质,高新区财政拨付补助 资金229万,成功推动辖区居民长护险首例居家护理服务的落地。

长护险,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那些需要关怀的失能家庭。 3 月 27 日上午,淄博高新区机关医院的护理人员来到了四宝山街道魏家村曹老太的家中。76 岁的曹老太因疾病导致长期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经过失能评定,她符合居民长护险的保障范围,并根据失能等级选择了相应的居家护理套餐。从 4 月 1 日起,她将开始享受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和日常照料。

值得关注的是,淄博高新区机关医院近年来一直专注于解决辖区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护理的难题。此次在辖区居家护理服务上的突破,标志着在居民长护险“试验田”中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申报、服务、经办的全流程闭环实践。这不仅为深化长护险试点工作提供了经验,也为政策的完善提供了依据,将更好地满足社区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

推动长护险助老服务,不仅是淄博高新区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堆砌,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举措。

2024年淄博高新区作为全市居民长护险试点区县,正全力开展这项工作。辖区居民长护险实行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资办法。在试点期内,辖区居民长护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其中财政补助1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中划拨15元,个人暂不缴费。2024年,淄博高新区财政拨付居民长护险财政补助229万元,为居民长护险政策有序、平稳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长护险是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护理机构和人员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护理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凡符合淄博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要求,参加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的人员,经申请评估后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度失能标准,可按规定申请居民长护险待遇。比如,疾病、年老、伤残(非第三方责任)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的失能参保人(不包含失智居民),经评估后失能等级评定为五、四、三级的失能参保人均可申请长护险待遇。

失能居民根据个人护理需求,可按规定申请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的保险服务形式。

如果对申请长护险待遇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533-3120000详询。

大众新闻客户端 张培 孟娜 王志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