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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法院:“梁剑执行”将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地方法治 | 2024-04-07 20:07:18原创

马文青   来源:山东法制报

“司法判决不能成为法律白条,执行是确保司法裁判成为‘真金白银’的司法利刃!”4月2日,在济宁法院“儒韵法行·媒体行”活动首站梁山法院“梁剑执行”品牌推介会上,梁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齐崇刚介绍,“梁剑执行”是梁山法院将水浒“忠信义”文化、“亮剑”精神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借助“亮”与“梁”之间谐音,创设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司法品牌,意在“剑锋所指,破冰执行”,兑现胜诉债权、引导社会诚信、维护法律权威。

攻坚克难,敢于“亮剑”

“在查封、扣押、拘传拘留、强制腾房等工作中遭到围攻、围堵、暴力抗法,对我们执行干警来说都是常有的事,但再难,我们也得迎难而上,因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在分享自己执行的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时,梁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延敏介绍,案子的判决结果是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申请人清除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砖墙、树木和安装的砖墙铁丝网。当事人争涉案宅基地,自2018年起打了四个官司,双方积怨极深、矛盾极大。赵延敏带领执行团队制定预案,同时协调公安局及所在乡镇政府参与执行,在给被申请人预留足够的时间仍不自行拆除的情况下,强制将涉案宅基地上的房屋、砖墙、铁丝网及树木进行了清除。“被申请人为了抗拒执法,把威胁喝药、上房这些招儿全用上了,箭在弦上,我们也只能见招拆招……”既要控制被申请人,还不能受伤,拉扯中,执行人员的衣服都被扯开了口子。在房屋拆除后,执行团队又协调镇政府及时做工作,辨法析理,被申请人最终接受了执行结果。申请人目睹了执行过程后,感动不已,送锦旗致谢,案结事了。

手执利剑,千里执行捍胜诉权益

提起去年远赴宁夏的执行经历,惊心动魄的场景让法官谢子聪至今难忘。“那是一场因为运输合同引起的矛盾纠纷,二审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案涉挖掘机一台,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交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谢子聪团队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沟通返还案涉挖掘机事宜。经了解,因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不明确,对案涉挖掘机的运费有争议,均不愿承担运费,致使双方矛盾较大,被执行人将案涉挖掘机强行扣押在某县一处停车场内,拒不配合交付。梁山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情,决定派谢子聪等三人赴宁夏对案涉车辆实施强制扣押,并与当地法院执行部门远程联动,提前沟通,同时确保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谢子聪三人抵达目的地的当天晚上就在入住的宾馆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约谈,直至当天晚上十点多,最终因语言沟通有障碍加之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理解,未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车辆的交付义务。第二天,在当地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执行团队顺利将案涉车辆扣押至指定地点,并依法将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传唤至当地执行局予以劝导、训诫。至此,这场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对于胜诉权利人权益的保障,是每一个执行工作者天然的使命!”谢子聪表示,在办理每一个执行案件中保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双轮驱动”深化改革,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在梁山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内,“公平暖人心 小案不小办”“法律先锋 为民解忧”……30多面锦旗格外醒目。一面锦旗墙,展现出了人民群众对梁山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更彰显出新时代梁山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的温度与力度。

作为在梁山法院执行局工作了七年的女法官,李娜用女性的亲切感,细腻的视角,在倾听家长里短、细小琐碎中,找到案件破解之道。在执行一场堂叔兄弟之间的经济纠纷时,李娜就从亲情入手进行劝说,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了赔偿款,并主动上门探望申请人,双方冰释前嫌。李娜说: “群众反映的问题看似都是琐碎繁杂的小事,但对他们来说都是大事难事。我们需要‘换位’审视反思执行工作,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多动嘴多跑腿,才能保证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执行案件有时标的额很小,但时间跨度长,只要案件没有最终完结,那就是没有执行到位……”梁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解鲁称,为“提质增效”,梁山法院突出事务集约和团队改革双轮驱动,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将执行立案、首次约谈、文书制发、电子送达、网络查控、委托执行等事务一站式办理,通过深化团队改革,构建协作高效、管理科学、程序顺畅的组织架构,推进时间跨度长的案件和新收案件分类有序化办理,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此次改革,将执行案件流转时间缩短了7天以上。同时,建立“大中心+小团队”机制,开展“涉民生、小标的”专项行动9次,发放执行案款2.78亿元,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记者 马文青)

责任编辑: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