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落榜”,冤枉吗?
石念军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2024-04-09 15:05:20原创
连日来,虐猫学生考研落榜一事,广受热议。
简而言之,舆论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一些人强烈谴责虐猫行为,认为该考生应该受到惩罚;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学校过于苛刻,剥夺了该考生的升学机会。
抛开笔试专业第一、复试落榜,是否真的与虐猫行为有关。且问,如果真系因虐猫而落榜,冤枉吗?
客观而论,这是一个涉及道德、教育公平和社会舆论的复杂问题,不能简单地用“冤枉”或“不冤枉”来回答。
那么,咱们不妨把虐猫与考研分开来看。
首先,虐猫是不是一种严重的错误行为?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动物作为生命体,同样享有生存和受到尊重的权利。虐猫行为不仅违背了人类的基本道德观念,也反映了行为人内心深处的扭曲和冷漠。这种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更不应该被忽视或纵容。
其次,学校的拒录,是否合理?
答案也是确定的。学校的做法并非没有依据。在选拔人才时,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外,品德和道德素质同样重要。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即使拥有再高的学术成就,也难以在社会中立足,更难以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因此,学校在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品德表现,是符合教育规律和社会需求的。
可见,事实是清晰的,道理是直接的。
为什么当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一名考研生身上时,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和敏感?
大概是因为在公众的普通期待里,考研生作为高等教育的追求者,理应具备更高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然而,虐猫行为却让人们对其品德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从根本上讲,这种分歧反映了社会对于道德和教育的不同理解和期待。而舆论分歧的根源也就无关客观事实,而在于主观的度量衡,是倾向于“人”还是“才”。
就社会心理而论,对“普通”人宽容,对“特别”人严苛,是一种极为多见的惯性思维。其文化内理固然有“天理人情”的综合考虑,但更多也是一种超越立场、原则而谈感情的主观色彩体现。
所以说,如果我们认可虐猫事件关乎道德,是人性的恶表现;认可教育应该重视品德,人的品格大于才能。那么,虐猫落榜,就不值得喊冤。
对于当事考生来说,最应该做的是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那么重新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是必然。但此时此刻,就没有过多研究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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