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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人事任免案,涉及多名局长

来源:鲁中晨报

2024-04-30 20:28:45原创

4月30日,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淄博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对淄博市科技局、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孙庆雷在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会议审议通过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报请批准、公告公布等后续工作。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升淄博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要持续加大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力度,突出做好“治根本”、“降污染”、“护发展”、“抓整改”四篇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加大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监督力度,推动解决制约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部门要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完成人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绩实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张灿 张丽艳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4月30日任命:

尉育红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贾玉威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东振华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免去:

贾玉威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庆文的提请,于2024年4月30日决定任命:

郑良宪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段迎春为淄博市民政局局长;

苏凯为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刚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元水为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郭克华为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鲍波为淄博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闫桂新的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刚的淄博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汪德法的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郑良宪的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程勤的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路玉田的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苏凯的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苏嗣君的淄博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教传涛的原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的提请,于2024年4月30日任命:

王伟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晓梅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

孙广学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丽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张丽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倪玲玲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孙广学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静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伟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敦金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7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的提请,于2024年4月30日任命:

窦慧琴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鹏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车秀泉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许胜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晓慧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