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案结事了
地方法治 | 2024-05-09 19:14:15
来源:山东法制报
近日,村务公开栏前,一条印有“滕州市人民法院级索巡回法庭”的横幅悬挂在国徽下,三张桌子,几把椅子,简单而不寻常的布置引起了围观群众的好奇。
“这是干嘛的?”
“听说是法庭来咱村开庭。”
“当!”
随着法槌敲响,叽叽喳喳的声音渐渐小了下来。“别说话了,要开庭了,咱好好听听,学学法。”此时的巡回法庭显得既安静又庄严。

庭审过程中,级索法庭庭长幸咏梅一边控制庭审节奏,适时对双方展开调解,一边用群众语言对相关法条进行解释,旁听群众“零距离”观摩,“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滕州市人民法院级索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致力于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法庭”,努力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向前延伸,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庭力量。
党建引领,把稳多元解纷“方向盘”
“今天法庭的同志在这儿,我就把话撂下。早先我是有错,但是现在,他不打招呼就砍了我的树,还砸烂了我家门楼,连句话都没有。别说他告到法庭,就是砍了我的头,我也不让他盖房!”
级索法庭调解员入村了解情况过程中,话还没说几句,老王就激动起来,气势汹汹地拉起架势,不顾调解员和村干部的劝阻,就要去找“死对头”老孙,眼看矛盾就要再次激化,调解员赶紧往庭里打电话。庭审刚刚结束的幸咏梅了解情况后,立即叫上法警赶到村里。
村主任介绍,老孙因为常年在外务工,家中宅基地空置多年,老王便在其空置的宅基地上栽种了各种蔬菜、树木。春节后老孙回家准备盖房,发现自家的宅基地被人占用,没有和老王打招呼就找了人清理了种植的蔬菜,砍伐了树木,在砍树的过程中掉落的树枝砸坏了老王家的门楼,自觉受到损失的老王想要找老孙说道说道,俩人一言不合,便动起手来并报了警,村委干部和驻地派出所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房子没有盖成的老孙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将老王告上法庭。
村主任说:“老百姓就是这样,他们在意的不是亏了多少东西,赊了多少钱,他们最在意的是脸面。刚开始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两家都不肯先低头,都憋着这个气,弄得现在矛盾越积越深。”
老孙作为原告本身也存在过错,如果只处理老王侵占其宅基地的侵权行为而置老孙损害老王财产的侵权行为不理,老王必然会对处理结果不服气,不但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还可能加剧两家之间的冲突,会有“民转刑”的风险。
幸咏梅联合村委会主任、调解员分别到双方家中“背对背”调解,一方面从法律上分析双方过错,让老王认识到,其擅自在别人的宅基地上种植作物是引发本案纠纷的导火索,有错在先;让老孙认识到,单方强行拆除并不是理性的解决办法,更容易造成矛盾和冲突,使得有理的事情变成了无理的行为。另一方面从邻里乡情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重要性。
经过调解和协商,两位老邻居心中的隔阂慢慢消解,不约而同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场“盖房大战”终于落下了帷幕。
党建文化上墙、与辖区企业开展支部结对共建……级索法庭探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把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形式,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很多当事人不会立案,他们来到庭里,我们就在这现场帮他们操作一下,还会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尽量不让他们一趟又一趟的往庭里跑。”在级索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书记员小黄正在熟练的帮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
为给辖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贴心的诉讼服务,级索法庭强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形成了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诉讼联络员“庭、站、员”三位一体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法庭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及自助立案区域,面对面指导当事人办理有关诉讼手续。在所辖村设立诉讼服务站,向群众发放 “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电话咨询。依托“智慧法院”,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调解、互联网开庭等方式,实现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线上调解“不跑路”,实现法庭与当事人“无障碍沟通”,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效率为先,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基层法庭面临的都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何将看似简单的“小事”“小案”进行公正处理,如何用活“枫桥经验”,如何将“新时代马锡伍审判新做法”融入当前各类纠纷处理过程中,如何以公正裁判形成情感共鸣,真正满足老百姓的司法需求,级索法庭一直在积极探索并努力实践。
小曹和小陈于2023年3月在外打工时相识,短暂相处后即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陈就因一起意外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瘫痪在床,无法动弹。难以承受生活重压的小曹回到了河南老家,并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滕州法院,请求判令离婚。
了解情况后,级索法庭驻庭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调解伊始,小陈因对曹某起诉离婚心生怨恨,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自己绝不离婚,一定要和对方耗到底。级索法庭及时与小陈所在村委干部联系,带领调解员共同做小陈的工作,几番沟通后,小陈情绪稳定下来,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与小曹面对面沟通离婚事宜。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级索法庭决定利用“云上法庭”开展调解,法官助理带领调解员和法警协同村委成员、网格员前往小陈家中指导操作使用“云上法庭”。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感动于法庭为双方离婚纠纷做出的努力,小陈和小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
2023年8月,在一起婚约财产返还纠纷中,经调解员调解,小王与小刘达成返还彩礼及部分家具的调解协议。为防止彩礼返还、家具交接过程中双方矛盾激化,进而产生衍生案件,法庭“趁热打铁”,与双方沟通协议履行事宜,当日,在法庭的见证下,小王将案款交到小刘手中,随后,法庭干警协同驻地派出所民警来到小王住处,现场协助、见证双方完成涉案家具的交接,纠纷一次性解决。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级索法庭始终坚持向前一步做好矛盾实质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短平快”优势,加大“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就地调、就地立、就地审、就地判、就地执”,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前,将矛盾化解工作向后延伸至判后或调后督促履行,最大限度保证权利人诉讼利益及时兑现。2023年以来,级索法庭审结的案件转执行的仅64件,大部分案件得以自动履行,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多元联动,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要回了辛苦钱。”老许拿到盖有“滕州市人民法院”红色印章的法律文书激动地说。
2019年10月,老许等11人跟随同乡王平(化名)到安徽省灵璧县,为其承包的厕所改造工程提供劳务。两个月后工程结束,王平表示需要等发包方结算工程款后再支付工资。出于信任,老许等人没有让王平出具欠条或其他任何书面材料,随即回家等候。可这一等,就等了近两年。在此期间,老许等人多次和王平联系,要求结清工资,但收到的回复总是让他们等等,直到后来,王平音信皆无。
迫于无奈的老许到法庭咨询解决办法,在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后,法庭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滕州检察院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援律师无偿为老许等人代理,帮助他们讨薪。
最终,在法检司三方共同努力下,级索法庭运用“检察院支持起诉+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员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模式,帮助11名农民工催讨劳务费17万余元,将农民工的烦“薪”事及时化解在诉前。

作为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起着定分止争的作用。“判决或许比调解容易,但我愿意花更多精力促成调解,有时候,调解比判决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化解矛盾。”幸咏梅说。
联动调解是能动司法的重要体现,是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的关键一招。级索法庭主动应对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涉众化的趋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大格局,积极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动,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联调”的法律服务新机制,共同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与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派出所、司法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机制,按照“简单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多元调、重大纠纷联动调”的思路开展分类调处。同时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类型化、可借鉴案例,选取典型案件召开观摩庭,组织调解员旁听,不断提高调解员依法、规范、高效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2023年以来,级索法庭通过联动调解的方式,调解纠纷57件,调解成功34件。
法治宣传,筑牢基层治理“防护网”
春雨绵绵,在级索镇大集旁的空地上,各色的花伞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
4月23日,级索法庭将警车开上大集,虽然小雨不停,现场群众依然被法庭的“法治大餐”所吸引,他们或蹲或站,或倚车而立,每个人都撑着雨伞,和满眼的绿色相映衬,像一幅油画铺满了这片空地。
“大爷,今年的种子育苗情况怎么样?是不是从正规商店买的种子?”
“婶子,以后再遇见向您推荐包治百病的保健药,咱可不能再买了啊。身体不舒服,还是要去医院找医生。不然的话,还要医院干嘛呢?”
被叫作“婶子”的阿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摆着手说“不买了不买了,说啥也不买了……”
“婶子,再遇见这样的事儿,你喊他来法庭找我,我来帮你‘砍砍价’”。围观群众哄得一声笑了。
为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级索法庭的每名干警都化身为“法治宣传员”,赶大集、逛庙会……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为群众送上“法治大餐”。干警们用鲜活的案例、朴实的语言向老百姓宣传抚养赡养、婚丧嫁娶、土地承包等法律常识,以一个个“小案例”向大家传递“大道理”。法庭的警车成了大集、庙会的“常客”,警车一停,大家就都纷纷围了过来。
为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级索法庭聚焦辖区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常态化开展入企问需调研活动,在座谈会上、在车间现场,双方就企业如何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劳动者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研讨,对如何减少纠纷以及发生纠纷后如何解决,向企业一一解答,把精准服务送到企业家的心坎上。
法治宣传是人民法庭发挥司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级索法庭将法治宣传由“我们讲什么,你们听什么”的传统式普法,改为“哪里人多,哪里需要,我们就去哪里”的互动式普法。同时,级索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村委大院,司法过程变成了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我们在村(居)建立法官工作室,联合镇村干部常态化开展‘群众说事、干部说理、法官说法’,普法的同时,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级索法庭庭长幸咏梅说。

(滕州市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