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签署"行行相通"机制
半岛警法 | 2024-05-24 17:09:29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转发自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为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水平,5月23日,市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举行《关于建立“行行相通”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会签仪式,并召开首次“行行相通”工作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冰寒,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幸海及联席会议12个成员单位代表参加。
会上,田峰检察长介绍了行政检察的工作职能及监督方式,并强调,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会签“行行相通”工作机制,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就是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规范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形成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
区司法局副局长毛幸海表示,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与区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共同探索解决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市南区法治化建设保驾护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陈磊介绍了与该院共同办理的一起欠薪劳动争议案件,在双方的协作配合下,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并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不断打造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联席会上,与会代表依次发言,均表示此次会议通过建立“行行相通”工作机制,加强了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为行政执法工作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搭建了沟通协作平台。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抓好《实施办法》的具体落实,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同向发力,切实增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实效,实现“1+1>2”的效果,推动“府检联动”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样板区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