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市场监管局发布“618”购物消费提示
来源:莱西市市场监管局
2024-05-26 19:09:30
“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陆续开启,各大电商平台和商家纷纷推出打折促销、优惠活动。面对商家推出的“花式促销”,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购物,防范网购风险,切勿冲动盲目消费。
选择正规网络交易平台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
注意: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物,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谨慎通过私下交易购物,以免遭受资金损失。
注意甄别促销规则
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在各类红包、津贴、积分、打折、拼团、满减等优惠活动中,保持清醒,不要被低价迷惑而盲目下单。注意“货比三家”,除比较价格外,还应查看商家信誉、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
注意:不要轻信“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促销信息,避开低价“陷阱”。
按需购买切莫冲动囤货
许多消费者容易因为优惠促销而选购一些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提前做好规划,对于一些不必要的商品,不要盲目囤货。特别是购买食品类、保健品类商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成分配料等标识,切莫因盲目追求优惠而造成浪费。
注意: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囤货。
看清提示谨防退货纠纷
七日无理由退货虽然适用于大部分的网络购买商品,但有一些却是不能退的,建议消费者购买前要仔细查阅或通过客服咨询确定商品是否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一)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二)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第九条规定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二)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三)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留好凭证依法维权
发票等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等。如果产生网络交易消费纠纷,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12345、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意:消费者收货时,尽量当面验货,注意查看包裹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渗漏。签收后,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及时与卖家、网络交易平台联系协商解决售后问题。
(来源:莱西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张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