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闻界|《存款保险条例》实施9周年,“存款保险”如何保险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4-06-11 11:48:09
王小平 济南报道
今年是《存款保险条例》实施9周年。近期,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蓝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存款保险宣传活动。他们将存款保险知识送进田间地头,送到社区学校;他们聚焦新市民,解决奋斗者的存款安全后顾之忧,也聚焦“一老一新”等金融知识薄弱的社会群体,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理念和运行机制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得到普及。
那么,什么是存款保险?哪些银行哪些存款受到保障?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之一,做好存款保险宣传对于保护存款人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外资法人银行等。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其中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并且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投资类产品不在保障范围内。
此外,存款保险并不需要存款人缴纳保险费用。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关于偿付额度,《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如果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拥有多个存款账户,并不是每一个账户都可以获得最高限额保障,而是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计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存款保险实行全额偿付。不过,实行限额偿付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责任编辑:胡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