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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泰安发放400万元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细则发布

王洪涛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2024-06-28 11:28:23原创

6月2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泰安市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关情况。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激发消费潜能、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有力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泰安市商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5个部门,在全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精准施策,加快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研究制定《泰安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率先发布《泰安市2024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自5月1日起,面向全市居民发放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400万元,同步通过“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投资泰安”抖音号等平台,多角度、高频次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二、整合资源,放大政策引导撬动作用。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商家、金融机构等多方积极性。目前,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112家汽车销售企业、46家家电销售企业和5家银行机构均提出配套政府补贴的“让利惠民”具体措施,编印形成《泰安市重点汽车、家电企业和金融机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手册》,充分释放了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让利+回收企业旧机抵扣+金融机构优惠赋能的叠加效应。

三、活动引领,助力以旧换新潜力释放。

坚持市县一体推动,举办各类主题活动,为消费者奉上精彩的消费盛宴。4月30日,联合市广播电视台举办“2024年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暨泰安广电车展启动仪式”,组织全市汽车、家电、金融、老字号100余家企业(品牌)参展,发布“以旧换新”政策礼包。目前,全市各级已先后开展以旧换新主题促销活动20余场次。

四、跟踪调度,持续提升工作质量成效。

建立工作协调、成果评估和定期通报机制,每月总结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成效及县区经验做法,及时掌握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在市商务局官网设置“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专栏”,实时发布县区工作动态,通过互学互鉴,形成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合力,让换旧更容易、换新更满意,更好地惠民利企。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链条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好重点领域促消费活动,持续推动全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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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促进汽车、家电更新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汽车“以旧换新”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为:

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①购买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②购买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

2.报废或转让个人名下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每辆新车补贴1000元。

参与企业是指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公示名单为准),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将在“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旧车的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报废时间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旧车的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时间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二)补贴时间

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起,微信端小程序“泰好品团购”汽车消费券申领系统开始受理消费者资料上传,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即时显示补贴剩余金额,消费者应及时关注申领进度,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补贴申领步骤

1.上传资料步骤:

第一步 打开微信APP,搜索并进入“泰好品团购”小程序。

第二步 进入“泰安市以旧换新平台”首页, 点击“汽车补贴券”,区分“购置新能源车补贴入口”或“购置燃油车申报入口”,按照要求上传消费券申请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

第三步 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至“泰好品团购”小程序“余额”。

2.消费券申请需上传资料清单:

①汽车销售合同(需盖章);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活动时间无效;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④车辆登记证书:上传车辆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⑤相关报废或转让登记证明和发票。

备注: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3.审核及补贴发放流程:

经审核通过后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将通过泰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泰好品团购”小程序“余额”。

二、促进家电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家电“以旧换新”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补贴标准为:

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商品,按照单件销售发票金额进行补贴,购置1000元(含)以上的发放100元消费券,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二)补贴时间

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5月1日9点起,微信端小程序“泰好品团购”家电消费券端口正式开放,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即时显示补贴剩余金额,消费者应及时关注申领进度,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补贴申领步骤

1.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负责登记并核实购买人交售旧货信息资料;

2.在活动时间内,购买人通过微信APP,搜索并进入“泰好品团购”小程序,点击“家电补贴券”,领取相应补贴券,消费时凭券享受补贴优惠;

3.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定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填报“以旧换新”台账,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回收价格、旧家电照片、交售人名称、身份证复印件等,台账汇总报送至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待核对完成后,发放企业垫付资金。

(四)补贴领取和使用规则

1.活动期间,每人仅可领用1张补贴券,补贴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之日起至5日内有效, 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到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

2.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核实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并在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垫付补贴资金;

3.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企业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4.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

5.补贴券不找零, 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三、有关事宜

(一)参与活动的汽车、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 “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按规定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并做好清算工作。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三)如发现参与活动汽车、家电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如发现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活动期间,“泰好品团购”平台对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专业客服电话:0538-8971789。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郭亚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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