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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27.9万人!山东持续提升工伤保障水平

杨帆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2024-07-04 13:54:16原创

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20周年,7月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工伤保险发展及特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情况。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27.9万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8亿元,可支付能力达19.4个月。

工伤保险是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山东初步建立起以《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涵盖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辅助器具配置、工伤认定规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参保缴费、省级统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政策规程,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在预防制度方面,将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3类细化为8类,普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2023年底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至0.62%,下降38%,工伤事故发生率为千分之4.3。此外,山东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完善工伤康复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工伤康复精细化管理水平,工伤康复累计36500人,位居全国前列。

锚定推进职业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山东抓好重点人群参保。聚焦农民工群体,先后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平安计划”、“平安计划”二期、“同舟计划”等行动,推进完善适合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缴费方式,实现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聚焦老工伤群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符合条件的 12.6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稳妥推进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现参保全覆盖。聚焦新就业群体,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将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家政人员等4类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下步,山东还将适时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将网约车、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行业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在提升保障水平方面,山东持续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工伤保险基金防风险能力。连续19年调整三项定期待遇(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3960元,较20年前增长6.6倍;持续提升伤残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力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近亲属基本生活。截至5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数累计达到212万人次。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大幅增长,2023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约86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37倍;支出75亿元,增长了43倍。

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山东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全省统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时限要求、文书样式,为参保人员和工伤职工提供统一规范服务。全面精简申请材料,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开通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极大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其中 ,工伤认定材料压减60%,时限压缩近50%,全省累计认定工伤约126万人次。同时,按照“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要求,推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工伤认定结论共享共用,全面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和工伤职工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实现新跨越。

下一步,山东将更加注重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更加注重提升工伤保险法治化水平,更加注重加强工伤保险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健康与尊严,努力谱写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帆)

责任编辑:张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