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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项工作任务,山东实施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4-07-04 18:41:48

王小涵 通讯员 于金 济南报道

为加快改善我省技工院校办学条件,提升技工教育办学质量,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持续加大省、市、县三级政策和投入供给,技工院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技工教育办学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技工院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4年底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

根据《方案》,我省将围绕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等3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级要统筹区域内技工院校教育资源,采取合并办学、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对于连续三年未招生,没有实际办学场地的技工院校终止办学;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各市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技工院校倾斜,在用地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大力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简化技工院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技工院校尽快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配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20,技师学院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各类技工学校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

《方案》规定,将按照方案制定、工作推进、整改验收3个阶段进行。省级统筹组织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压实学校举办者主体责任,行业举办部门和市县两级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所属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过程监测。针对激励考核,建立办学条件预警通报制度,开展办学条件核心指标清查复核。对预警通报整改未到位的,将严格调控专业设置、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资格,并逐步向社会公开达标情况,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将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办学条件达标的,将在省级项目、资金、招生、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责任编辑:孔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