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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时评 解聘休产假教师情理何在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2024-07-24 21:08:44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一向被认为对生育态度最为友好的校园,竟发生解聘女教师事件。福建厦门的陈老师正在家休产假,近日却接到学校通知,她因为考核成绩倒数被公示解聘。此时,她已在这所学校任教近5年。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特别是陈老师编外教师的身份成为关注焦点。有网友直言:“学校不想付这种成本,编内有产假,编外直接开了,换一个新老师。”

女教师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又一次折射出女性职场困境。

首先,无论编内编外,劳动权益保护是不变的,谁也不能跳脱法律之外。劳动法施行30年来,几乎人人都知道,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劳动法规,解雇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员工并不合法,排名末位并不直接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这意味道,哪怕陈老师不休产假,学校也应该拿出她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

此次事件中,学校的考核过程也让人不解,公布的陈老师第一次考核成绩明明比倒数第二名多0.39分,为何还要让她进行加赛?陈老师被公示解聘,触及了一个社会痛点——对女性的生育歧视。

大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当下,仍不能否认生育歧视现象的存在。招聘中,总有企业公然要求女性要么几年内不能生孩子,要么隐晦地问及生育或婚姻情况,原因是一些企业不想承担生育期间的用人成本。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生育歧视都不应该发生在学校,如此作为,影响的将是整个教育生态的和谐与稳定。归根结底,在思想观念成熟先进的21世纪,职场就不该存在生育歧视。

目前,当地教育局已经叫停学校的违法行为。但学校为何这么做,依然没有人出面解释,对此,陈老师表示会通过劳动仲裁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当地教育、劳动监察等相关政府部门不能以叫停为终点,还须深究违法解聘行为背后的动因,依法督导学校反省整改,为女性维护正当权益撑起保护伞,不能让生育焦虑成为职场女性的“发展之困”。遵守劳动法、尊重女性应成为用人单位自觉,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充满人性关怀的职场环境。 

责任编辑:高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