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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作祟 酒驾仅隔十天又醉驾

速览淄博 | 2024-08-20 17:52:11原创

来源:鲁中晨报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就会吸取教训,可有的人却不以为然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结果再次因酒被查。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就查获这样一名“酒司机”。

8月11日,高青交警大队城区勤务专班在国井大道与高苑路路口处执勤。7点19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鲁ARX***号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掉头,这一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随即上前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检查。

驾驶人周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测值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作进一步检查。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周某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车辆检验,且于8月1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青交警查处,没成想仅隔10日,周某竟不知悔改再次醉驾。

经询问了解,周某于前一天晚上吃饭时喝了酒,当天早上感觉自己还没解酒,但是由于赶时间上班,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

目前,周某血样检测结果已出,数值为123.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周某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驾驶未按规定检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贾亮 通讯员张跃峰)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