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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欠款迟迟未还,济南槐荫法院诉前调解高效化解

地方法治 | 2024-09-02 23:26:16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案情回顾

被告杜某将某建设项目外墙装饰工程发包给原告王某,由原告王某提供劳务。原告施工完毕后,被告尚欠13万元尾款迟迟未付,2020年10月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故原告向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尾款。

诉前调解

法院收案后,指派调解员马方亮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首先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当时承包了涉案工程后又将一部分项目劳务部分包给了原告,被告2020年出具了欠条,原告考虑多年的合作、朋友关系,多次自行催要,现在因为经济原因不得已提起诉讼。调解员向被告发送短信告知其原告起诉事宜,被告回电同意调解,但是同时告知调解员,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未付款是因为分包方现在还没向他付款而且当时原告干活有瑕疵,算下来并没有这么多钱。

调解员听取了双方的诉求,组织双方来法院面对面沟通,把矛盾当面说清楚。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对劳务金额发生争议,继而发生争吵,被告一直强调自己也没有拿到钱,没理由把钱付给原告。为避免矛盾再次升级,调解员安抚双方先冷静一下,并将前期了解的情况以及面谈的情况及时汇报刘佳法官。刘佳法官了解情况后指导调解员:“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双方还是很有可能达成调解的,被告虽然一直主张自己没有义务支付欠款,但是从他出具的欠条以及调解表现来看,他内心是明白自己需要支付欠款的,现在的理由只不过是给自己增加‘讨价还价’的砝码,这可以理解,最终如果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被告大概率是会同意的。”调解员表示认同,分析认为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原告能否同意分期付款。法官继续指导调解员需要重点对原告做工作,可以从双方多年朋友关系、被告现实经济状况以及调解的效率、效力等方面劝导。

经过法官指导,调解员立即调整思路,摆事实、讲道理、答疑惑、释法理,从法律义务、诉讼成本等多种角度为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首先劝说原告,被告目前也不是坚持不支付劳务费,现在尽量不要把矛盾激化,告知原告继续诉讼需要的时间成本,如果对方提起上诉则周期更长;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分期付款的话,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方一旦不按时如数履行每一期付款义务,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可以在调解协议中增加违约条款,增加对方的逾期成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原告认真听取、思考之后,同意调解员的建议。调解员又告知被告,其已经向原告出具了欠条,是对原告付出劳务的认可,即使其主张原告提供劳务存在瑕疵,但是目前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一旦败诉不仅要全额支付劳务费,如果对方要求还可能承担这几年的利息,现在原告同意分期付款,可以有效减少其经济压力。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劝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被告分12期向原告付款,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化干戈为玉帛,将近四年之久的欠款终清偿。

多元解纷

劳务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务人员在提供劳务时要注意签订合同,明确用工主体、劳务内容和费用,在提供劳务完毕后,及时与对方进行结算并取得书面的证明,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