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打开

尼山论道|魏彦红:两千一百多年前,董仲舒这样阐发“博爱”思想

来源:大众新闻

2024-09-06 11:49:28

【本文系第十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学术成果,原题为《论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文章内容有删节】

□ 魏彦红(河北省董仲舒与传统文化研究中心;衡水学院董子学院

博爱思想一直被认为是西方基督教提出的理念,其实中国人倡导的博爱思想已经有了2000多年的历史,孔子的“泛爱众而亲仁”就是博爱思想的体现。到了汉代,董仲舒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对儒家倡导的仁爱思想进行了深入阐发与大力弘扬,并予以高度重视,他对仁爱思想的发展可以称为博爱思想。

董仲舒多次提出“博爱”一词。博爱思想是董仲舒思想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和主脉之一,是仁爱思想发展到西汉时期的重要气相,是儒家仁爱思想传承的接力棒,为之后儒家仁爱思想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涉及内容广泛,既有理念上的引领,也有实践的倡导,既有正面的教诲,也有反面的警告。

(一)效法五帝三王

王作为社会运行的主宰者,对承继和传播天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董仲舒首先对君王博爱思想的实施路径进行了引导。董仲舒提出了基本原则即效法天道,德主刑辅。

董仲舒首先以五帝三王的做法为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以便对君王引以启示。五帝三王管理天下时从不把自己当做高高在上的君临天下的管理者,不给百姓缴税压力,只收取土地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税收。广泛地教化百姓,以爱对待所有人,教给百姓忠诚,尊敬长辈,做到亲近亲人、尊敬尊贵的人。役使百姓要根据时节要求,不占用农忙时节,役使百姓的时间不超过三天。五帝三王的这些做法是极具高度爱心的,是董仲舒倡导的博爱精神的典范,正如董仲舒总结的“民心即天命”,君王要想百姓之所想,行百姓之所愿,把百姓的需求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具有民本思想的萌芽。董仲舒认为,五帝三王之博爱举措带来了美好和谐的社会效应,每个君王应借鉴这样的做法,让大爱撒播每个角落,承天之志,民修德而美好。

董仲舒对博爱与天道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析,认为博爱体现的是顺应五行之德,五行配四时,君主的德行如果顺应四时就是顺五行,否则就是逆五行。他再次强调了五帝三王之术,并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博爱措施及其带来的祥瑞。“劝农事,无夺民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进经术之士。挺群禁,出轻系,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通障塞。恩及草木,则树木华美而朱草生;恩及鳞虫,则鱼大为,鳣鲸不见,群龙下。”如果君王不顺时应节,奢靡无度,不顾政事,徭役繁多,结果自然是伤及草木、百姓和动物,这就是上天的惩罚。

董子曰:“春夏之阳,秋冬之阴,不独在天,亦在于人。人无春气,何以博爱而容众?”这里也是说人要遵循阴阳之道而行事,春天为阳,生发万物,呈现的是博爱之气,人与天道一致,要有春气才会有博爱之心并施以博爱之举。

(二)亲近来远,推恩致远

董仲舒认为,作为君王,不仅要爱护自己国家的百姓,还要与远方的国家友好相处。董仲舒分析并总结了《春秋》倡导的十大治世原则,即十指。其中之一便是“亲近来远,同民所欲”。这是对于国君而言的。儒家认为国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重民、亲民,以民为本,想民之所想,同民之所欲,将百姓的诉求作为国君治理国家的出发点。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首先,必须亲近本国的百姓,了解他们的所需,以仁爱之心待之,举国上下形成一种国君仁爱百姓的氛围,为提升国际影响力奠定基础;其次,要招徕外国的人才以及远道而来的投奔者,用一颗宏大包容之心吸纳他们的加入,将仁爱与恩惠遍布天下,以形成强大的国际号召力。“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

董仲舒以鲁庄公为例,认为他有忧国忧民的长远意识是智慧高明的,那么国之万物与百姓就会因为感受到国君的仁爱而快乐了。董仲舒借此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智慧高明就能预料事物的发展,仁爱深厚就会施及远方的人。施及爱的远近反映了爱的多少。所以能成圣王的人,他的爱远及四方夷狄;能成霸主的人会爱其他的诸侯;使国家安定的君主只爱他本国的人民;使国家危难的君主只爱他身边的人;使国家灭亡的君主只爱他自己。

董仲舒借齐桓公一例阐述了信用和道义对于一个有“亲近来远”雄心抱负的国君的重要意义。“齐桓挟贤相之能,用大国之资,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诸侯。于柯之盟,见其大信,一年,而近国之君毕至,鄄、幽之会是也。其后二十年之间,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诸侯也。至于救邢、卫之事,见存亡继绝之义,而明年,远国之君毕至,贯泽、阳谷之会是也。故曰:亲近者不以言,召远者不以使,此其效也。”如果在与邻国相处、会盟中讲信用讲担当,便必定会将相邻之国团结在自己周围。但仅有信用还是不够的,站位还不够高,担当还不够大,如齐桓公救邢国、卫国之事,才得见其有着国际抱负,有着“存亡继绝之义”,这样的道义之举,才足显其具有国际担当,亲近来远的效果方凸显出来。

如果想树立国际影响力,招徕远方加盟者,必须从“亲近”开始,如果“亲近”做得好,则必定会“致远”。“亲近以来远,未有不先近而致远者也。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董仲舒认为,只要坚持了“亲近以来远”的国际政治原则,没有达不到目的的,以此类推,亲善了本国,就会招徕诸夏各国,并致远夷狄诸国。

需要说明的是,董仲舒并不认为对所有国家都要施之以博爱,他说:“爱人之大者,莫大于思患而豫防之,……怨人不可迩,敌国不可狎,攘窃之国不可使久亲,皆防患、为民除患之意也。”最好的博爱不是对每个人和每个国家都好,要考虑到人性和潜在的隐患,与你有仇怨的人不可亲近,对敌国不可过分亲近,盗窃成性的国家不可长时间亲近,这都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董仲舒的博爱也不是对所有人和所有国家施以同等之爱,爱是要去区别的,是要有智慧的。董仲舒认为,仁爱是用来爱人类的,智慧是用来为人类除害的。

儒家仁爱思想源于有血缘关系的孝,由此推及及远,出现了兄弟姐妹间的“悌”、朋友间的“信”、臣对君的“忠”等。作为具有更广泛意义的博爱,仅有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推恩至远,比如境外、国外。前面我们已经论及相关内容,虽然董仲舒并不认为对所有国家施之以爱,但可视具体情况而决定,展现爱心。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竹林》篇用较长篇幅以司马子反与宋国停战讲和一事为例进行了深刻的剖析,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推恩者远之为大,为仁者自然为美。即将恩情和爱传播到更远的有需要的地方,爱及邻国,做有仁德之人,为仁德之事,这是高尚美好的事情。

(三)天不重与以调均,不与民争利

董仲舒认为,“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天不会重复给你东西,给了你这个就不会再给你那个,头上长了角就不会再你长牙齿,这是天道,天是公正公平的。为此,董仲舒推导出任何人都要遵循天道的公平原则。他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财产两级严重分化现象提出了经济调控政策,即调均。同时,他强调官员不要与民争利。在董仲舒看来,社会财富的积累往往会出现两级分化的现象,有的拥有过多的财富和家产,有的穷困潦倒,一无所有。有的穷奢极欲,有的饿死街头。根据人性特点,这样往往会造成“大富则骄,大贫则忧”的现象,势必会出现“忧则为盗,骄则为暴”的可怕的社会隐患。董仲舒引用孔子之言,认为圣人孔子能够分析出人性的弱点,也看到了社会乱象产生的根源就是因为财富不均而造成的。所以,为了防止因财富不均而出现社会隐患,国家管理需要制定政策,对财富进行适当调均,以降低差距的悬殊程度,做到使富裕的人既能显示他的富贵而又不至于达到骄横强暴的状态;使贫穷的人可以解决生存之困而不会因担忧无法生存而成为盗贼。调均的结果会是财富既不会匮乏,还会使得上下级、穷富人之间相安共处,社会稳定,这样一来存在的社会问题就很容易得到治理了。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董仲舒着重强调了官员不能与民争利。《汉书•董仲舒传》有载:“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上天给予了你牙齿就不要再奢望给你犄角,让你长了双翅,就不能再给你四肢,而只能给予两条腿两只脚。劳心受禄者就不要再从事体力工作增加收入。即受禄之家不与民争利就可使得“利可均布”,百姓之家亦可富足。这是天道,也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天子应该将其定为制度来执行,大夫们应当遵循并付诸行动。他提倡官员们以鲁国国相公仪休为榜样,典型的例子就是“拔葵出妻”或“拔葵去织”。“故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为此董仲舒非常赞赏公仪休的做法并倡导官员们向他学习。

(四)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

董仲舒在论仁之法时,是与义以对比的方式同时论述的。他分别论述了仁与义的作用及主客体。“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诡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春秋》阐释义理无非是为了研究人我关系,人我关系无非是仁与义。仁是用来安别人的,义是用来纠正自己的。仁爱是为了别人而安的,义是为了自己而正的。仁是为了爱别人而生的,义是为了正自己而生的。仁爱的主体是自己,施爱的客体是他人;义的主体也是自己,纠正的客体还是自己,以自我反省、自我约束、自我调整的方式纠正自己,而不是纠正他人。一般人们看不到二者的区别,往往把自己作为实施仁爱的客体,他人要爱我,自己要自爱,即自我享受,认为义也是针对纠正他人而言的。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社会就混乱了,必须分清人我之别以及仁义的本质所在。董仲舒一再强调:“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用仁对待别人,用义对待自我,遇到问题要严厉地责备自身的过失而不要对别人求全责备。

董仲舒多次强调,《春秋》就是仁义之大法,阐述的就是仁义的本质与关系。“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与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通过深入论证,董仲舒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看法:《春秋》提出了仁义的法则,仁的法则在爱别人,不在爱自我;义的法则在端正自我,不在端正别人。自己不正,即使能端正别人,他也不能算义;别人没有蒙受到他的爱,他即使非常爱自己,也不承认他为仁。董仲舒为了说明爱自己不算仁的道理,举出了多个例子,从反面进行了说服论证。“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上述有关晋灵公事件,有史料予以了记载。作为君主,如果能发自肺腑地爱护百姓,他也会爱及万物以致于鸟兽昆虫。这才是博爱之心。如果没有爱心,就不会做到仁。董仲舒再次强调并总结到,所谓仁,就是爱人的概念名称。“仁”之于“人”的重要意义,董仲舒通过对比“义”再次进行了高度概括:“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这里着重强调了“仁大远”,即仁爱是施于别人而向外推广,这就是博爱的重要特征。董仲舒进一步阐明“仁”的本质就是“人”,就是爱人;同样,“人”的本质就是“仁”,也是爱人。“仁”与“人”是二位一体的,与生俱来的,不可分割的。

综上,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源于儒家的仁爱之说,他把仁爱思想发扬光大,在对《春秋》的解读中,将仁爱视为《春秋》之大法。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源于天道,天赋予了君王教化百姓的天职,所以君王应承继仁爱之天志,与百姓身心一体。君主需效法五帝三王,仁爱百姓,想百姓之所想,同百姓之所欲。根据天不重与之理,为了防止贫富两级过度分化,应制定调均政策,官员不能与民争利。君王的大爱应推恩至远,博爱而容众。董仲舒认为,仁者人也,仁之法在爱人。无爱而残暴之人,必将承受天之严惩。

责任编辑:崔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