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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对大学生网络行为和自我认知的影响:基于2524名大学生的实证调研

来源:大众新闻

2024-09-07 10:35:10原创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近年来,在数字社会背景下数字技术创新和迭代速度明显加快,在提高社会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问题新挑战,迫切需要对数字化发展进行治理,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推动数字社会向上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就“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设置专门章节,对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等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数字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与现代、时间与空间、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人们的一些传统观念和固有价值受到冲击,数字技术的流动性、虚拟性、复杂性、交叉性等特点,给社会带来了某些新的隐患,引发了人们对于数字技术伦理的激烈讨论。

基于上述背景,齐鲁齐心实践团借助“三下乡”以及“返家乡”等活动机遇,积极投身于对数字社会背景下数字技术发展及其伦理问题的研究。作为一支全部由本科生组建的团队,成员们充分发挥主动创新和勇于挑战的精神,走访调研了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山东省高校,立足大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研、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和挖掘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内涵特点和表现形式。经过前期准备、文献整理、实地调研与访谈等环节,团队总结提出了“12345”研究设计框架:坚持聚焦大学生群体,锚定“数字行为表现”和“自我认知”两个切入,遵循三阶递进的目标解构,力争从“法治困局、技术困局、文化困局、认知困局”四点突破,凝练出“政府、社会、行业、学校、个体”五位一体协同共建的实施路径,为有效化解数字社会背景下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提出了青年方案。

通过本项目研究,团队对数字社会发展、数字社会背景下存在的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网络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等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也意在通过本项目号召更多大学生加入到推动山东省内数字社会进步与发展,以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建设任务中,主动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投身到科技强国、网络强国的宏伟建设当中,坚定不移地走好文化自信之路。

关键词: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数字社会发展,大学生,数字行为表现,自我认知,文化自信

一、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时代,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数字化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观点,要求各行各业要牢牢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向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致贺信指出:“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规划陆续出台,极大激发和释放了我国数字发展的巨大潜能,数字技术正逐步深刻应用于政府治理、科技发明、文化进步、民生福祉、教育发展等各个领域,一场属于数字技术的革命已经悄然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1.时代背景

数字技术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它受到时代背景的深刻影响,在互联网和全球化不断深化的影响下,数字技术快速深入地影响着社会发展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呈现出变化多样、影响广泛、迭代迅速的发展特点。数字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交、工作、购物、学习、消遣等等一系列活动,特别是对于当代年轻人而言,以数字技术应用为核心的软硬件平台与设备,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存在。同时,随着我国“网民”数量的逐年攀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数字技术。但是由于“网民”在数字技术使用和选择上存在数字素养差异,在数字技术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已经能够观察到大量因为数字技术导致的负面事例。数字技术的“双刃剑”效应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2.政策背景

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并明确指出:“网络信息内容广泛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要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2020年起我国加强完善有关数字技术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增强政府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健全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以降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对社会各界的影响。

3.实践背景

数字技术的发展在实践领域经历了深刻的变革。电子政务平台的应用极大提高了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电子商务的兴起打破了传统零售业的地域限制;在线教育的兴起为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机会;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优化了城市管理还为居民出行提供了更多便利;而在医疗健康领域,远程医疗更是让生命垂危的病患得到及时救治。尽管数字技术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但由其引发的伦理问题也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数字鸿沟问题导致社会不平等加剧;“数字形式主义”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初衷;算法歧视会放大人类的偏见,严重的话则会引发社会问题;与此同时,信息茧房、网络依赖、盲目追捧外来文化和劳动伦理等风险问题,也正逐渐侵蚀人们的思想,影响人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对自我认知的理性客观程度。

(二)研究目的

图1-1:项目研究目的

1.锚定重点:明确什么是数字技术伦理风险

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影响渗透进社会的各个层面,为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但同时也伴随着伦理问题的发生。本项目研究目的之一,便是具体分析和界定大学生群体所面临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我们将通过综合梳理现有的文献和研究成果,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调研的数据,揭示当前我国社会在数字技术伦理方面所面临的实际困境及其成因。同时,本项目研究还意在为学术界进一步研究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和化解路径提供更多理论与实践见解,以进一步探讨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策略,共同为面向公众普及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有关常识知识提供帮助。

2.破解难点:洞悉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积累性、动态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往往是在不经意间形成的,不仅不易发觉,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质和量的变化,进而极大增加了识别和解决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难度。因此,本项目研究目的之二,是通过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全面和系统分析,结合实证调研数据,深入探讨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对个体发展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和影响,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旨在识别导致这些风险的根本原因,从而为制定有效的预防和应对策略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3.打通堵点:探寻如何多维度化解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

鉴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本项目将采取全面和多维的研究视角,对界定和识别到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探索提出有效的化解路径。本项目研究目的之三,即构建“政府、社会、行业、学校、个体”多元主体协同发力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体系,包括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引导技术开发和使用者遵循伦理设计原则、加强公众的伦理意识、强调学校的德育教育、提升个体数字素养等内容,为构建和谐和负责任的数字技术环境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此外,由于我国暂未形成完整独立的大学生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预防及解决体系,大学生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解决与数字技术发展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对等,本项目为政府、社会、行业、学校各方预防和解决大学生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提供有效思路,帮助丰富和开拓解决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三)研究价值

图1-2:项目研究价值

1.丰富数字技术伦理问题领域的研究

在相关文献和调查研究的汇总梳理过程中,团队发现当前学术界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问题的相关研究呈现分散和非系统性的特点,现有研究多是聚焦技术开发和应用层面,针对大学生这一典型群体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研究,数量非常有限。本项目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当前学术界和教育界关于此问题的研究不足,丰富研究内容,并为后续提供新的研究角度和思路。

2.深刻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路径的研究

为应对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复杂伦理挑战,团队通过跨学科的组建与融合,致力于探索和创新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解决策略,结合社会学、教育学、法学、伦理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知识,采用多种理论研究和社会调研方法,构建综合性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思路。同时,团队坚持从“就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的研究思路,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成因,把“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融入到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路径的研究中,为该领域研究带来更加全面、深刻、先进的视角和思路。

3.助力大学生思政教育和文化自信的培育

在当前多元文化思潮交织的背景下,以数字技术的伦理问题化解为载体,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正确的道德行为规范,学会正确使用和辨别数字技术,帮助大学生正确界定现实身份与虚拟身份的边界,实现及时、准确、恰当的身份转变,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坚定面对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西方错误文化思潮的渗透等挑战,坚定不移地走好新时代青年文化自信之路。

(四)研究创新点

图1-3:项目研究创新点

1.研究视角创新

关于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问题,学术界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数字技术在开发与使用、政府治理、社会发展、医疗健康、生物实验等宏观层面和科技理性层面的影响研究,而对数字技术所引发的伦理问题,特别是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研究很少。团队创新研究思路,以大学生群体为焦点,揭示大学生在数字环境中遭遇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为今后社会各界解决此类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合理化建议。

2.研究维度创新

本项目在研究维度上进行了创新,首先体现在多元主体的选取上,以“政府、社会、行业、学校、个体”五个关键维度为落脚点,总结提炼在化解数字技术伦理风险这一复杂任务中主体间的联动机制,这是现有研究所没有的。其次,研究维度创新之二表现在方法论上,现有研究多以理论论述为主,数据研究少,本项目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步于现有研究,将文献研究、政策研究、问卷调查、访谈分析、实地调研等方法交叉使用,确保了研究成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针对性。

3.研究需求创新

团队通过前期调研,深刻认识到解决大学生在数字技术领域所遇到的伦理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聚焦到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大学生数字行为表现,二是因过度接触和使用数字技术导致的自我认知失衡。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群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伦理风险挑战,也有着识别风险、抵御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迫切需求。而在现有研究中,还没有研究针对这一现实需求开展系统研究。因此,本研究将本着“需求导向”,从需求中寻找答案,提出有效化解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对策。

二、研究综述

(一)研究设计

本项目聚焦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与化解路径开展研究,团队通过前期了解和广泛收集资料,发现在我国数字化转型这一重要阶段,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大学生群体是受到数字技术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人群。因此,团队提出了“12345”研究设计框架,选定大学生数字行为表现和自我认知为研究切入点,通过实证分析,深入分析研究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现状,并根据实证调研结果提出对策建议。

图2-1:“12345”研究设计框架

1.研究对象

根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较2022年12月新增网民248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其中手机网民占比99.7%;大学生占总网民总数的21%。在全媒体快速发展的态势下,大学生群体作为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互联网的依赖性不断增强。

本项目以在校大学生为具体调研对象,包括不同年级、专业、性别和地域的大学生。考虑到大学生群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团队面向全国不同高校、不同学科的在校生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全面了解在数字化时代大学生的数字行为表现和在数字技术冲击下的自我认知现状。

2.研究思路

见下图。

图2-2:研究思路图

3.研究方法

(1)内容分析法

文献研究法。团队利用中国知网对关键词进行检索,梳理了2000余篇CSSCI来源文献,对文献的核心观点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加深对项目主题的理解,了解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问题的发展脉络和问题现状,文献研究为团队进一步形成合理可行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提供了理论支持。

政策分析法。团队梳理了近年来有关数字技术、科技伦理、大数据、数字素养等相关政策,总结数字技术伦理问题在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中的现实意义,并且通过对政策的梳理和总结,对我国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治理思路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后续撰写对策建议提供了理论支撑。

(2)数据分析法

问卷调查法。团队设计了题为“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对大学生影响的调查”问卷,问卷包括受访者基本信息、受访者使用互联网习惯及对网络的依赖程度、数字技术对大学生伦理的影响调查和关于化解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建议,共四个部分的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动的方式,面向全国高校在校生发放问卷。数据回收后,针对不同题型和内容,使用SPSS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为本项目研究提供真实、可信、有效的数据基础和研究支持。

数据抓取法。利用数据抓取方法,选取微博这一大学生数字用户聚集的平台,以短视频上瘾、冲动消费、社交障碍、互联网上瘾等为关键词进行在线数据提取。团队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网络数据抓取,获取数据仅作为本次参赛作品研究数据使用,不对外公布。

(3)实地调研与访谈法相结合

为充分了解数字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大学生数字行为表现和自我认知现状,团队成员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校园、朋辈社群和企业,与大学生、企业工作人员等进行面对面交谈,就问卷中发现的一些典型现象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为本项目研究拓宽思路,积累更多基础数据。

图2-3:项目调研所用研究方法

4.研究历程

图2-4:项目研究历程图

(二)研究基础

1.文献研究

团队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阶段作为理论研究的逻辑演进,对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数字技术对大学生产生的伦理影响和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进行文献检索,文献来源为CSSCI(以下所提文献均为CSSCI来源)。考虑到数字技术与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伦理与道德的重合度较高,在实践应用中互为近义词,所以在文献检索时,数字技术、互联网、人工智能、伦理、道德均为检索关键词。经剔除重复和不相关文献,共检索文献并仔细阅读文献2450篇,具体情况如下。

表2-1:文献检索情况

为更加深入和准确地理解“伦理”问题,团队首先广泛阅读了以“伦理”为主题的文献,了解“伦理”问题研究的发展趋势和主题分布。首先就发文数量而言,有关“伦理”的文献在2008年首次达到高峰,直到2024年均保持在较高数量的发文水平。在这一期间,社会文明、科技发展、国内外形势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可以看出学界对这一主题领域研究的关注和重视并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说明“伦理”问题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都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其次就发文主要主题而言,在发文数量较为集中的几个主题中,“人工智能”(第2位,650篇)、“伦理困境”(第11位,248篇)与本项目研究主题密切相关。其中“人工智能”这一主题的研究自2016年起,2023年达最高发文量(139篇),这与近年来ChatGPT、文心一言等软件的兴起密不可分,说明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伦理问题,正逐渐受到各界关注。但就整体而言,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与伦理问题的研究,仅占全部文献的1.73%,现有研究依旧无法满足当今社会就由数字技术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研究需求

图2-5:“伦理”主题文献发文量

图2-6:“伦理”主题文献主要主题分布

(1)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研究

数字技术的兴起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作为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生产方式改变的重要工具,数字技术对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数字技术给人们的传统认知、固有习俗和价值观念带来了冲击和挑战,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伦理问题。关于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学界已经开展了一些研究。

脉络与内容研究:数字技术是具有突破性、新颖性且发展相对较快的技术,其技术特征随时间演进保持聚合稳定,对社会—经济领域(行动主体、制度、知识生产过程相关交互模式等)具有潜在重要影响,最重要的影响是指向未来并在自身涌现过程中表现为不确定性和模糊性(Rotolo,2015)。伦理风险是指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方面,由于正面或负面影响可能产生不确定事件或条件,尤指其产生的不确定的伦理负效应,如伦理关系失调、社会失序、机制失控、行为失范、心理失衡等(陈爱华,2006)。数字技术不断深入和影响人类社会,早期聚焦于“人”的伦理研究已不足以解释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伦理风险。随着数字技术在各领域的深度和广泛运用,由于数字技术的虚拟与开放,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隐私曝光成为最为广泛诟病的伦理风险(徐顽强,2022)。此外,以社会监视、社会分裂和社会歧视等为代表的大数据鸿沟(张梅芳等,2022),数字技术应用于自然环境改造带来的伦理挑战(薛桂波等,2024),“超文本形态”下的数字身份风险(张峰等,2023),算法资本主义(刘天语等,2024)等新兴概念,进一步催生了全新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与挑战。

影响研究:数字技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侵占性”,迅速、广泛、深入都是数字技术的发展特点,在此条件下,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就具有影响力大、扩散性强、涉及面广和渗透性强等特点(安慧影等,2024)。大致而言,数字技术带来的伦理风险影响一方面体现在生命科学、医学、信息科学和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较为集中的领域(段伟文,2024)。其中,人工智能作为当前数字技术发展的重要分支之一,研究人员赋予了其更多的价值内涵和行为指导,当人类作出涉及未来的决策时,人工智能技术往往能够发挥一定作用,因此整个人类社会正在面临与过去完全不同的伦理影响和伦理问题(蒙曼等,2023)。另一方面,随着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快速渗透,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对教育领域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信息资源分配不均、网络垃圾信息加重信息污染(谢娟等,2014),教育中的情感体验缺失(赵磊磊等,2021),教师的知识权威地位消解(冯雨奂,2023)以及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与技术理性的矛盾(刘骏,2023)等现象,都使得教育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越来越大。尽管数字技术推动了人类思想和科技文明的进步,但是人们对于技术异化造成的社会影响缺乏深刻反思。

(2)关于大学生数字化行为和自我认知的研究

数字技术以重构性姿态介入了人类的生活,特别是给大学生的行为方式和认知形成带来了巨大改变。不可否认的是,数字技术对大学生的生活、学习、社交、自我成长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大量的案例和现象表明,数字技术给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例如,过度使用社交网络进行网络社交可能引发个体消极的心理与行为问题,从而出现逃避现实人际交往、沉溺网络信息消费、引发认知局限等问题(陈圣军,2023)。因此,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数字技术对大学生的影响,相较于数字技术的积极作用,大学生在数字化行为和自我认知中表现出的负面问题更值得关注和重视。

数字成瘾导致认知困境,在技术理性的致瘾机制操纵下,部分大学生沉溺于数字世界中无法自拔,凭借浅薄的精神愉悦和暂时的精神满足(周明鹏,2024),把自己与现实世界隔离起来,不断消解和打压个体自主的思维认知。数字化知识囤积、反刍思维能够诱发严重的“认知吝啬”(连帅磊等,2023),这会让大学生变得不再思考,总是试图通过经验或捷径达到某些目的,久而久之将在认知局限的基础上造成行为过失。

数字娱乐催生道德失范,算法运行规则并不以公共行政伦理和人类道德伦理为基准,而是始终遵循算法运行的逻辑自洽与效果最佳,从而引发算法运行规则的功利化危机(张兰等,2023),这种功利化的突出表现就是商家的利益最大化,商家利用数字技术开发针对大学生受众群体的游戏、交友、购物等软件,以娱乐化的方式吸引大学生眼球从而达到流量目的,而靠“博眼球”“博出位”的流量内容往往是不健康、甚至是违反道德底线的。此外,就大学生价值观认同建构而言,如果将算法场域中的信息把关权和刻画自身“数据画像”权完全交由用户,部分大学生易一味追求“有意思”和“有流量”的粗浅、低俗的感官娱乐,忽略“有价值”和“有质量”的全面、深刻的思想建设,从而消解大学生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那么将会给大学生价值观认同建构带来严重挑战和冲击(陈坤等,2023)。

数字消费异化价值判断,大学生群体有着接受新鲜事物快、消费欲望较高等特点,但也很容易对消费对象产生盲目追逐和片面满足(骆郁廷,2019),因此很多商家和技术开发者抓住这一特点,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让大学生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养成了非理性消费的习惯。如果说非理性消费仅仅是货币成本的损耗,但是其背后所隐藏的数字技术逻辑,会把大学生拉入伦理困境的泥淖。数字消费成瘾存在隐蔽性与欺骗性,会给人的欲望以暗示性的支配和控制指令,从而使大学生消费者的自主性弱化甚至丧失(陈雯,2023),最终沦为数字的“奴隶”。

(3)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路径的研究

人们普遍认为,数字技术带来的是区别于现实世界的自由、平等、开放、虚拟,但是,人们往往也会忽略技术给现实生活带来的伤害,和对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文化与道德习俗的恶劣影响。尽管可以从技术性层面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进行解释,但对于人们在创造和使用数字技术时违背设计初衷和公序良俗的冲突行为,现有的研究结论还不能够完全概括。宏观来看,虚拟与现实的高度交融,使得人们只要在全面审视数字空间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更好提出伦理风险的解决方案(李泽军,2023),那么如果要想系统全面地提出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化解路径,可以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产生原因和主要发生领域两个维度加以分析研究。

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产生原因涉及技术、伦理、制度、意识等多个维度,因此在提出化解之策时应有所对应地提出解决举措(兰立山,2023),同时考虑到由数字技术引起的伦理风险及其成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从而在提出化解对策时,采取综合治理的治理路径(程新宇,2024)。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出现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由大数据、区块链、AI等构建的数字世界不再适用于现存理论基础,因此德性伦理学、义务论与功利主义都无法为应对数字化时代的伦理风险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思路(邹红军,2024),这就迫使人们在研究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路径时,必须从数字技术对现实世界影响的底层逻辑出发,寻找答案。

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主要发生领域,对检索出的相关文献进行整理,224篇涉及教育领域的数字风险,其主要观点有: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治理不仅要考虑技术原因,还要考虑人的原因(吴河江,2024);由于数字技术使用者的水平差异造成的误用和管理不善,将会影响教育主体的信息、身心和物质安全(黄荣怀,2024);算法可能所包含的歧视与偏见,也会造成教育不公和歧视加剧的伦理风险(滕长利,2023);另外一个重要观点是关于教育过程中的人文价值的不可计算性,也会导致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伦理风险(王晓敏,2023)。91篇涉及文化领域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数字技术有助于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播和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各界主体在使用数字技术赋能文化领域建设时,应立足于文化强国的概念内涵和战略意义,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赋能效应(夏杰长,2023);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还改变了人类文化的呈现形态(彭祝斌,2023),进而衍伸出文化科技伦理(解学芳等,2023)、算法文化(杜严勇,2023)等概念和现象。92篇涉及科技领域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部分学者对数字技术分支中的人工智能技术及潜在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既要通过立法来保护技术创新与应用,又要通过立法处置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陈龙等,2024);还有部分学者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应对措施。

2.政策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数字化转型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曾强调,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一定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随着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展开,数字技术正引领和推动着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百姓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变革。与之随行的,便是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法制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早在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颁布就对危害互联网安全运行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说明,凸显维护网络安全的制度刚性(肖红军等,2024)。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等治理要求,明确了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等伦理原则;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文件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四方面系统性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绘制了数据要素发展的长远蓝图。《上海市数据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草案)》《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一批地方数据条例文件密集出台,各地正在加快数据立法步伐,对数据安全、数据权益、公共数据治理、解决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等内容进行规制,进而促进地方数字产业发展。聚焦数字技术伦理的政策发展,我国主要针对信息安全、互联网平台、网络空间治理等出台了相关政策。此外,学界对于数字技术的法律治理还提出了更加丰富的解读,认为法律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是多重维度的,既要善用数字技术赋能法治,又要通过法治加以规范科技发展的内涵(孙跃,2023)。

表2-2:相关政策梳理

3.研究述评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及其所产生的伦理风险正逐渐显现,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通过对CSSCI来源的文献进行深入研究,团队系统了解了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数字化背景下大学生数字行为表现与自我认知、以及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化解路径。

现有研究。尽管自1998年以来就有大量文献是关于伦理问题的,但是考虑到数字技术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关于数字技术伦理的研究文献在近些年呈显著上升趋势的,研究内容涵盖了法律、科技、教育、文化、政府治理等众多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我国在科技伦理领域加强立法管理以来,有关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研究与国家政策的联系程度变得更加紧密,这也反映出“法治”在该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对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作用。

研究不足。尽管现有关于“伦理”问题的文献数量众多,但是与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直接相关的文献数量少,说明这一问题虽然引起学界关注,但是还没有形成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体系,这一研究不足可能也是受限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多样性、复杂性、发展性。另一方面,现有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研究偏重于理论探讨,缺少实证分析,伦理风险化解对策建议也多是宏观层面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完善。

下一步研究方向。团队将深入开展实证研究,通过问卷和访谈调研的形式,加强数据支撑理论分析。其次,围绕“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要求和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要求,深入剖析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对大学生长期发展的影响,进而提出适应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实情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路径。

三、实证调研分析

(一)问卷调查分析

为深入了解数字技术发展下大学生数字化行为表现和自我认知现状,明确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早期识别,团队设计并发放了调查问卷,重点了解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现状和遭遇的网络困扰。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放问卷,覆盖全国25个省份(地区),共回收有效问卷2524份。

1.受访者基本情况

性别和年级情况。在2524名受访者中,男性1255人、女性1269人;主要以大学本科在校生为主,大一至大四受访者分别占总人数的24.01%、26.86%、26.55%、17.91%,其他年级在校生站总人数4.68%。受访者年龄和年级分布均匀合理,符合本项目调研对象要求。

专业分布情况。按照“四新”学科建设,对受访者所学专业进行分类,工科学生占总人数的30.94%,医科学生占总人数的12.28%,农科学生占总人数的14.50%,文科学生占总人数的42.27%。

图3-2:受访者所学专业分布图

2.受访者网络使用习惯

上网时长情况。在所有受访者中,49.09%的人每天上网时间在6小时以上,26.15%的人每天上网时长在4-6小时,长时间上网的人群达到总人数的3/4。

图3-3:受访者每天上网时长

主要网络行为。根据统计问卷数据得知,受访者使用网络主要集中在社交、学习、刷短视频、看影视作品和玩游戏等活动。排在受访者主要网络行为前三位的分别是“刷短视频”(68.78%)、“社交”(66.6%)、“学习”(65.53%),此外借助互联网进行影视节目观看、玩游戏、网购等活动的人数分别为50.20%、49.37%和40.53%,占比较高。

图3-4:受访者主要网络行为

对网络的依赖程度。在全部受访者中,对网络存在依赖的人占总数的69.73%,依赖程度一般或不怎么依赖的有27.7%,不依赖的仅2.58%。问卷还对受访者使用网络的感受进行了调查,有742名受访者(29.4%)表示“有点空虚”,261名受访者(10.34%)表示“后悔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图3-5:受访者对网络的依赖程度

3.数字技术对受访者的影响分析

项目组设计了4个题目对数字技术对受访者的影响进行调查。

“你是否认为自己在网络中获取的信息全部都是正确的?”在这一题目的回答中,表示不认同的人占总受访者的52.35%,超过半数。由此可见,人们对于从网络中获取的信息并不认为是正确,或是一定对自己有用的。

“你是否认同数字技术的发展影响了你已形成的认知观念?”在这一题目的回答中,表示认同的人占总人数的82.69%,说明人们普遍能够感知到数字技术对于自己的影响。

“你是否了解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在这一题目的回答中,表示“听说过一点”的人有1059名,占总人数的41.96%,其次是“一般”(22.66%)、“比较了解”(20.96%)。而表示“非常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人分别为7.29%和7.13%。

“你认为网络对你产生了那些负面影响?”在这一题目的回答中,53.72%的受访者认为过度沉迷于网络世界,将闲暇时间花费在虚拟网络上挤占了他们走出去参加社交活动,娱乐活动和体育运动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对现实生活中的社交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51.23%的受访者认为,网络的使用导致了他们隐私信息的泄露,会给正常的社交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各类商家收集客户信息,进行电话或短信推销、个人照片、视频和音频的非法使用;49.05%的受访者认为网络的使用使他们处于一个碎片化信息的时代,对事物的思考和认识停留在表面层次,变得很难集中注意力做好某件事,削弱了他们的自主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专注力。

图3-6:数字技术对受访者影响问题10(左)、问题11(右)图3-7:数字技术对受访者影响问题12(左)、问题13(右)

4.交叉分析

本次发放调查问卷的第14题至第22题为数字技术在不同领域对受访者影响的调查研究,项目组使用交叉分析的方法,对上述题目进行进一步分析。

(1)关于数字消费行为与受访者网络依赖程度的交叉分析。由分析表的具体数据可知,在认为自己对网络比较依赖或非常依赖的1760人中,认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沉迷网络直播打赏游戏充值、冲动消费等,对自己的影响很大或较大的共有913人,占比51.9%,超过半数。分析发现,对网络依赖程度与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冲动消费等对人的影响程度大小呈正相关。对网络依赖程度越高,越容易遭受数字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诸如沉迷直播打赏、游戏充值、冲动消费等不良影响的侵袭,现实生活中的很多案例也表明,此类问题已经侵入到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

表3-1:数字消费与网络依赖的交叉分析

(2)关于数字技术对社交行为的影响与受访者上网时长的交叉分析。由分析表的具体数据可知,以4h为界,每天上网时间超过4h的共有1899人,占比高达总人数的75.2%。而在这1899人中,认为“因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交方式社交对象和社交范围变化”对自己的影响较大或很大的,共1248人,占比高达65.7%,远超半数。而在每天上网时间少于4h的625人中,认为“因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交方式社交对象和社交范围变化”对自己的影响较大或很大的,占比58.7%。分析发现,每天的上网时间与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交方式、社交对象和社交范围变化程度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上网时间越长,我们社交方式、社交对象和社交范围变化程度也就越大。上网时间越长,意味着我们投入线下交流的时间变越少,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也逐渐增强,这也是当今社会越来越多人丧失与人交流的能力,越来越多网上“社牛”但现实“社恐”出现的重要缘由。

表3-2:社交现状与上网时长的交叉分析

(3)关于数字技术带来的生活方式转变与受访者网络依赖程度的交叉分析。由分析表中的具体数值可知,在调查者中,对于网络较为依赖或非常依赖的人中认为数字技术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对自己的影响“较大”或者“很大”的人数共1301人,占比51.2%,超过半数。可见“对网络依赖程度的大小”与“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生活方式变化的大小”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二者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正是由于对于网络依赖程度的提高,才使人们生活方式不断变化,而当人们生活不断向智能化变化时,自然也就加深了对网络的依赖程度。在分析中我们发现,由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已经浸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其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表3-3:生活方式转变与网络依赖的交叉分析

(4)关于数字技术造成的个人隐私泄露与受访者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了解程度的交叉分析。由图表数据可知,在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非常了解的人中有70.65%认为隐私泄露的影响较大;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比较了解的人中有55.77%的人认为隐私泄露对他们的影响较大,由此可知,当大学生了解、认识相关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信息后,他们能够更好地意识到自身隐私信息泄露的后果和影响,进而学习相关方法、实施有效措施更好地保护自身隐私安全。在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一点不了解和了解一点的人中认为隐私泄露的影响较大的人分别占52.78%和78.08%,由此可见当大学生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并不了解时,可能会夸大隐私信息泄露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进而加剧自身对隐私信息泄露的恐惧,因此要求我们开展有关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科普教育宣传活动,使大学生在更好地了解数字信息技术的同时,正视他们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实现自身隐私信息的合理应用和保护。

表3-4:隐私泄露影响与风险了解程度交叉分析

(5)关于数字技术发展造成的自我认知能力矛盾与受访者在数字技术发展下认知观念形成的交叉分析。在认同数字技术发展对自我认知产生影响的2087人中,56.1%的受访者认为因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自我认知能力矛盾对其影响较大或很大。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方式以及速度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限于知识的获取,更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社交习惯等多个方面。因此,很多人会认同数字技术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重塑或影响了他们已有的认知观念。在数字世界中,人们往往能够更容易地展示自己理想化的一面,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构建出看似完美的个人形象。然而,这种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之间的落差,可能导致个体在自我认知上产生矛盾,即在网络中感受到的“完美”与现实中感受到的“平凡”之间的冲突。数字技术为人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可能性,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其中,自我认知能力的矛盾就是数字技术对个人心理和社会行为产生影响的一个具体例证。认同数字技术影响了认知观念可能会增强对自我认知能力矛盾的感受。一旦意识到数字技术已经深刻影响了自己的认知观念,人们就更可能关注到这种影响在自我认知层面的具体表现,如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的落差等。

表3-5:自我认知能力矛盾与认知观念的交叉分析

(6)关于独立思考能力和专注力与受访者在数字技术发展下认知观念形成的交叉分析。从对应表可知,“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对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专注力的影响如何”和“你是否认同数字技术的发展影响你已形成的认知观念”进行交叉分析时呈现出0.05水平的显著性(p0.000<0.05),意味着二者具有相关性。在认同数字技术发展对自我认知产生影响的2087人中,约63.1%的受访者认同数字技术的发展对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专注力的影响较大或很大。

表3-6:独立思考能力和专注力与认知观念的交叉分析

两个问题都涉及到数字技术对个人能力或观念的影响,都反映了数字技术作为外部环境因素对个体内部状态的塑造作用。数字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从传统的书籍、报纸到如今的互联网、社交媒体,这种变革不仅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也改变了信息的形态和呈现方式,进而影响了个体的认知过程和能力发展。这种认知观念的变化进而可能影响到其独立思考能力和专注力。例如,如果个体认同数字技术改变了其获取和处理信息的方式,那么这种认知上的变化可能会促使他们更加依赖网络搜索而非深度思考,从而影响独立思考能力;同时,信息的海量与碎片化也可能削弱其专注力。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教育、工作、娱乐等,这种广泛的渗透使得个体难以避免其影响,从而可能改变原有的认知观念和能力结构。在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的今天,数字技术往往通过算法推荐、个性化推送等方式吸引和分散用户的注意力,这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们的专注力,并可能影响其独立思考能力。

(7)关于网络舆论、网络暴力和网络获取信息与受访者认为自己在网络中获取的信息是否正确的交叉分析。在认为自己在网络中获取的信息全部都是正确的1026人中,约45.7%的受访者认同因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网络舆论问题、网络暴力问题对其影响较大或很大。认为正确的人,更容易受到误导,陷入“信息偏见”和“认知偏误”境地,容易被舆论带跑偏,这意味着他们更倾向于接受和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信息,而忽视或拒绝那些与之相悖的信息。这种心理机制会加剧他们对网络信息的过度依赖和盲目信任,进而在网络讨论中表现出更强排他性,从而更容易引发或参与网络舆论的冲突和网络暴力。

表3-7:网络舆论、网络暴力与网络获取信息的交叉分析

(8)关于网络诈骗与受访者认为自己在网络中获取的信息是否正确的交叉分析。由图表数据可知,在十分认同和比较认同网络信息是正确的人中认为网络诈骗影响较大的分别占67.35%和57.47%,皆超过半数。由此可知,当大学生盲目信任网络上的信息时,可能会导致对信息内容缺少正确的判断和对错误信息缺乏足够的预防,而落入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更容易受到网咯诈骗的影响。因此,大学生要培养风险意识,正确认识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的现状,在接收信息时进行自己的判断思考;学习有关防范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措施,使自己免受网络诈骗的影响。

表3-8:网络诈骗与网络获取信息的交叉分析

(9)关于信息茧房(信息同质化)与受访者网络依赖程度的交叉分析。由分析表的具体数据可知,在认为自己“非常依赖”或者“比较依赖”网络的1760人中,共1284人认为信息同质化对自己的影响程度较大或很大,占比高达总人数的73.0%。对网络以来程度越大,则信息同质化对个体的影响程度就越大,进而陷入信息茧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网络依赖程度的加深为大数据获取个人信息、了解兴趣爱好提供抓手,让平台推送更具有针对性,从而使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蒙蔽自己的视线。曾有人求证发现,同一条视频的评论区会因号主的性别不同而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正是数字技术为人们编织的信息同质化的牢笼。

表3-9:信息茧房(信息同质化)与网络依赖程度的交叉分析

此外,项目组还就数字鸿沟、外来文化入侵、数字技术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在所有受访者中,有1748人(总数的69.25%)认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数字鸿沟对自己产生明显影响,仅有50人(总数的1.98%)认为没有影响。1673人(总数的66.28%)认为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外来文化入侵对人们产生了明显影响,不足10%的人认为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1632人(总数的64.66%)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对劳动创造财富、勤劳致富等中华民族传统优良习俗的看法有所变化,且影响较大,不足7%的人认为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

(二)访谈调研分析

团队通过个人访谈和小组访谈相结合的形式,对120名大学生进行了访谈调研,了解大学生在数字技术发展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以及对数字技术发展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与看法。现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

1.关于受访者数字技术使用方式与使用程度

根据被访谈者的回答,团队观察到一个显著的趋势:绝大多数受访者使用互联网是用来刷短视频、打游戏、上网聊天,与此同时,相对较少的时间被分配用于在线学习或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服务。这一观察结果说明,数字技术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且介入很深。以互联网为最常见形式的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表明,在当前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这些技术的依赖程度正在不断加深,并且这种依赖性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现象。

2.关于受访者数字技术使用感受

在访谈过程中,大部分受访者将使用互联网后的感受概括为“空虚”。同时,对于自己刷短视频、沉迷小红书等社交平台的行为,他们通常会感到焦虑与羡慕,这种情绪主要来自于他人与自己生活的比较。特别之处是,他们提到自己的情绪很容易受到视频的影响,碎片化的视频所表达的碎片化的情绪,常常会让其变得喜怒无常,情绪波动很大。

网络媒体作为数字技术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其“虚拟化”的特点与“碎片化”的表达形式,正在让越来越多人陷入情绪上的内耗与波动中。团队通过受访者的回答发现,由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风险正逐渐显露在人们使用过程中,并且正逐步被人们意识到。

3.受访者对合理使用数字技术的建议

在回答“如何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困扰”这一问题时,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应当由多元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其中涉及个人、政府、社会、行业和学校等主体。就政府发挥的作用而言,当前我国关于数字技术伦理的立法与数字技术发展之间存在相对滞后性,我国在数字伦理领域的法律框架亟待完善,政府应当完善立法的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推动相关立法进程,确立正面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标准。对于社会与行业而言,应当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基础,明确行业人才的道德和技术选拔标准,选拔那些既符合时代发展趋势又具备数字技术能力的人才。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通过课堂、讲座等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追求。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显得尤为关键。必须加强对自身的监管,发挥自制力,明确目标才能不被网络的洪流所裹挟。

(三)实证调研小结

1.大学生数字行为的类型与特点

(1)过度使用社交媒体。大学生普遍使用社交媒体如微信、QQ等社交媒体来保持社交联系,分享生活与观点。特点是具有长期性、虚拟性,但同时容易导致人们忽视线下交流,甚至丧失语言组织与表达、社交礼仪规范等能力。

(2)沉迷碎片化娱乐消遣。大学生大多使用抖音、小红书、快手等平台来获取信息、消遣娱乐等,同时通过手游、网游来进行娱乐活动。特点是具有娱乐性、沉溺性,让人沉迷在碎片化的视频与信息中,降低了人们获取长篇信息的能力,同时让人感到空虚。

(3)网络学习效果难以保证。大学生多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即时通讯工具完成组织小组讨论和项目合作,实现实时协作和文档共享,也通过如哔哩哔哩等视频平台进行网课学习。特点是灵活性,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调整课程进度,自主选择教师,但在网课过程中出现的诸如注意力不集中、教学资源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始终无法避免。

(4)容易陷入“数字陷阱”。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由互联网衍生出的如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众多的“数字陷阱”已成为人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对大学生这样一个频繁使用数字技术的群体来说,数字安全和隐私意识便显得尤为重要。其特点是多变性,大学生往往更加注重网络上的隐私保护与网络诈骗的预防,但在其形式复杂多变的攻势下,大学生对“数字陷阱”的辨别能力仍因人而异并不断随数字陷阱形式的变化而变化。

2.大学生自我认知的现状分析

大学生的自我认知是一个动态和复杂的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大学生自我认知的形成变得更加复杂。了解和支持大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有助于其在大学生活中实现更好的学业和个人成长。

(1)现实身份与虚拟身份之间存在矛盾。由数字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多元化身份认同成为大学生自我认知的重要一环。网络世界中的不同社交平台和不同娱乐圈子,会让大学生拥有多重虚拟身份,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与匿名性,加之如AI等技术的发展,大学生现实身份与虚拟身份之间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往往沉溺于虚拟世界,满足于其虚拟身份而不愿或无法接受真实的自己。

(2)情感和情绪认知受到数字技术影响。自我认知包括对情感和情绪的认知,数字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短视频平台的普及,其碎片化视频形式所传达出的碎片化情绪,让大学生在娱乐活动中容易被影响,经历情绪上的大起大落,从而对自己的情绪产生错误认知,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变得情绪化与焦躁化。

(3)自我认知存在个体差异。由于大学生使用数字技术的方式、频率、程度存在差异,其对自我的认知也会呈现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自我评价程度与社交能力、应对挑战的态度等都会因自我认知程度的高低而不同。自我认知的不同会对大学生的社交、就业、心理健康以及适应数字环境的能力等多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

3.与伦理风险的关联性分析

(1)数字行为的多样性与风险暴露数字行为的多样性是推动风险暴露的加速器,对风险暴露的速度与程度起明显的推动作用。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形式更加多元灵活,这也意味着由参与形式多样性带来伦理风险的可能性越大。以大数据为例,大学生使用社交平台时间越长,大数据抓取个人取向就越容易,构筑信息茧房自然也更快。但随之带来的是大学生自我认知的觉醒,他们越来越意识到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诸如文化入侵、隐私泄露等风险,使数字技术带来的伦理风险逐渐暴露。

(2)自我认知与伦理意识自我认知与伦理意识在很大程度上相互影响。高度的自我认知会影响伦理意识内容,而伦理意识的发展又让人进一步明确自我认知。大学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生活、实践与社交活动,包括性格认知、能力认知以及就业认知等的自我认知不断明确、程度不断加深、领域不断扩大,以道德标准与价值观为表现的伦理意识也随之不断增强,具体表现在其已经能够认识到数字技术给自己带来的如注意力下降、情绪波动大等风险。伴随着高校德育教育的推进,大学生的价值观与审美取向正在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伦理认知与行为选择伦理认知与行为选择相互影响。行为选择是伦理认知的外在表现,伦理认知是行为表现的内在缘由,二者之间存在复杂而密切的关系。伦理认知影响行为选择是显而易见的,伴随着大学生伦理意识不断增强,伦理认知即对道德规范、价值观和道德原则的理解和认知能力不断明确,其便会根据价值观的指引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但同时,长期的行为选择也会影响内心的伦理认知。

(4)数字素养与风险识别数字素养与风险识别的关系是密切的。良好的数字素养能让人进行更高水平的风险识别,而有效的风险识别能力也需要一定的数字素养为基础。数字素养即在网络中识别、利用信息的能力,风险识别指个人或组织在网络中识别其可能带来或潜在的负面影响。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风险识别能力已经成为安全使用互联网所必不可少的技能,这便要求个体在数字素养方面更高的能力。以大学生群体为例,高校中开展的计算机课堂、平时的网上浏览都是其提高数字素养的重要途径,让其能够更好的识别数字技术带来的伦理风险,保护个人的利益与安全。

四、数字技术会聚下的伦理风险隐忧

(一)现实之殇: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困境

1.数字鸿沟的伦理之“痛”

社会不公平的加剧,在大学生群体中因数字鸿沟的存在而显得尤为突出,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机会、职业发展,还深刻触及了教育公平与个体成长的伦理之痛。

在大学阶段,学习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对于学生的学术成长至关重要。然而,数字鸿沟导致不同经济背景、地域环境的大学生在获取学习资源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来自数字资源丰富家庭或地区的学生,能够轻松访问到最新的在线课程、学术数据库、科研工具等,从而拓宽知识视野,提升学术能力。相反,数字资源获取贫乏的学生则可能因缺乏必要的数字设备和网络接入条件,而错失这些宝贵的学习资源,进而在学习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学习资源的差异化获取,加剧了大学生之间的教育成就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教育公平的伦理原则造成冲击。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行业对求职者的数字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作为未来职场的主力军,其数字技能的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就业竞争力。然而,数字鸿沟导致部分大学生在数字技能的培养上滞后于市场需求,难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职业要求。这种职业准备上的不足,使得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面临更大的挑战,甚至被排除在某些高薪、高技能的就业岗位之外。这种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的职业发展,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2.算法过度的伦理之“惑”

算法设计者往往带有自身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文化背景及学术研究背景,这些主观因素在无形中会渗透到算法的设计之中,导致算法本身带有偏见。当算法被应用于实际决策过程中时,其内在的偏见往往会导致歧视现象的发生。算法偏见和歧视违背了公平与正义的基本原则,导致大学生在获取教育资源、就业机会和社交关系等方面面临不平等待遇。算法决策的不透明性和不可解释性使得大学生难以理解和接受其决策结果,进而对算法产生不信任感。这种信任危机不仅影响了算法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也削弱了大学生对科技发展的信心。同时,算法设计中的偏见和歧视往往与主流价值观相悖,导致大学生在价值观上产生困惑和冲突。他们可能质疑算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甚至对科技发展的方向和价值产生怀疑。

3.信息安全的伦理之“隐”

针对大学生群体,信息安全的伦理之“隐”主要体现在隐私侵犯风险和数据收集与滥用风险两个方面。这些风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而日益凸显,对大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代大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高度依赖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媒体和手机应用程序。这些平台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大量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地理位置、浏览记录、兴趣爱好等。大学生在享受服务时往往忽视隐私条款,导致个人信息被无意识地泄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个人信息和照片时,大学生可能未充分注意隐私设置,使得信息对陌生人可见,这就增加了个人隐私被非法获取和利用的风险。同时,在大数据环境下,大学生群体通过社交软件等留下了大量隐私数据,这些数据一旦被非法收集和分析,就能挖掘出用户的敏感信息,如兴趣爱好、行动轨迹等,进而用于精准诈骗或其他不法行为。部分企业和组织在收集用户数据时,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导致数据被无序收集和滥用。大学生作为活跃的网络用户,其数据成为被滥用的重灾区。

4.价值观念的伦理之“变”

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自动化技术等在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技术替代人工的现象在各行各业中日益普遍,人的价值在实践中有所降低。在现代社会,大学生群体接触到的信息和观念日益丰富多样。这种多元化的信息环境促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然而,在多元化的价值观中,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也逐渐抬头,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同时,结构性失业导致部分年轻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产生挫败感和无力感,这种负面情绪可能扭曲他们的价值观,使他们选择逃避现实、放弃努力或依赖家庭支持,选择了消极的生活态度——啃老、摆烂或躺平。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轻人的独立性和自信心,也加剧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待破之局: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成因

1.法治困局

道德入法的力度不够。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往往快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相关针对性立法和专门性法律仍处在初级阶段,缺乏网络道德制度的顶层设计。这种滞后性导致在许多情况下,数字技术的使用和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在数字领域,跨国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使得执法难度大大增加,从而影响了法律的执行效果。由于数字技术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些法律条款在适用时可能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种模糊性不仅给执法带来困难,也可能导致法律被滥用或误用,从而损害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网络道德的边界不明。在数字时代,网络空间成为了一个新的社会领域,但网络道德的标准却往往缺乏统一性和明确性。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人对网络道德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这导致在网络空间中很难形成一致的道德共识,网络空间道德虚无主义的抬头。在匿名性和远程性的网络空间中,个人的道德约束力往往会被弱化。人们可能更容易忽视或违反道德准则,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会立即受到面对面的道德谴责。这种道德约束力的弱化可能导致网络空间中不道德行为频发。数字技术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新的伦理挑战。这些技术问题往往难以用传统的道德标准来评判和解决,因为技术本身可能具有中立性,但其应用却可能带来不同的伦理后果。因此,如何在技术与道德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技术困局

从前沿性角度来看,数字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其发展迅速且更迭周期短,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传统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更新速度。这种不匹配导致在新技术应用初期,往往缺乏明确的伦理指导和法律约束,甚至超出了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使得伦理问题难以预测和评估,加剧了伦理冲突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了伦理风险的发生概率。数字技术在创造力和效率上的显著提升,同时也带来了数据隐私、算法偏见、内容真实性等伦理问题,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从创新性角度来看,技术创新往往走在伦理规范之前,特别是在新兴技术领域,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伦理问题,这些技术往往超出了传统伦理框架的覆盖范围,导致伦理规范的滞后和缺失。这种“技术先行、伦理滞后”的现象使得技术创新过程中容易忽视伦理问题,甚至导致技术滥用和伦理失范。例如,人工智能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引发算法歧视、隐私侵犯等伦理问题。同时,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研发人员往往需要在技术性能、经济效益和伦理道德之间进行权衡。然而,由于技术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种权衡往往变得非常困难。一些研发人员可能过于追求技术突破和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伦理道德的重要性。

从发展性角度来看,数字技术的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产业链来支持,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市场推广等多个环节。然而,在某些领域中,数字技术的产业链可能尚未形成完整的闭环,存在较大的缺口和漏洞。这种不完善可能导致伦理风险的增加,例如数据安全漏洞、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3.文化困局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碰撞。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长河中积淀的智慧与价值观的集合体,往往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尊重与责任。这种伦理观在数字时代被赋予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在面对数据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维护以及算法公平性等前沿性问题时,传统伦理观念与新兴技术实践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现代文明则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个人自由。在追求技术前沿和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可能会不自觉地放松对伦理道德的坚守,将用户数据视为可任意挖掘的宝藏,无视数据隐私保护和用户权益的重要性。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种价值观驱动着人们不断探索技术的边界,追求更高的生产效率和更广泛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伦理道德的约束。

外来文化的入侵。部分外来文化通过网络等数字技术手段传播,对我国传统文化造成冲击,比如,部分国家盗用我国文化元素等,将我国文化强加到其历史上,并在网络上大肆传播,通过网络损害我国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在数字技术领域的碰撞,导致人们对数字技术伦理的认知存在差异和分歧,在数字技术应用中的行为失范和伦理失序。这不仅导致了数据泄露事件的频发,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还加剧了社会信任危机,破坏了数字生态的健康发展。

4.认知困局

从内在原因来看,许多个体缺乏必要的数字知识和技能,数字素养未能跟上技术更新的步伐,导致其在面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时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应对能力,难以准确判断数字技术应用的伦理边界和风险。同时,个体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会影响其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认知,不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会导致个体在面对同一伦理问题时产生不同的看法和态度。此外,政府、社会、行业、学校等层面的认知不到位,部分相关人员的数字素养不足,缺乏深入理解数字技术及其伦理影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从而难以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来应对伦理问题。

从外在原因来看,个体的教育水平也会影响其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认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通常具有更强的批判性思维和判断能力,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和解决伦理问题。社会环境中的舆论导向、政策法规、文化传统等也都会对个体的认知产生影响。同时,全球化进程中,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碰撞加剧了文化侵蚀的风险。一些外来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如对个人隐私的漠视、对技术滥用的纵容等,可能侵蚀本土的伦理观念,导致个体、政府、社会、行业、学校等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认知出现偏差。此外,全球化使得数字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和应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伦理标准的多样性和冲突。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数字技术伦理方面的认知和做法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可能导致跨国界的伦理问题难以解决。

五、对策建议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同时也伴随着伦理风险,为了有效化解这些风险,需要从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团队经过前期的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总结出“政府引导、社会监督、行业示范、学校教育、个体主导”五位一体协作模式,旨在共同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数字技术环境,推动数字技术真正服务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

图5-1:伦理风险化解的“五位一体”协作模式

(一)顶层设计:政府发挥引导作用

1.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法治体系

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枢纽,应在加强数字技术伦理法治的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和完善数字技术领域的规范要求、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筑牢数字技术发展的安全堡垒和伦理根基。增强法治治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数字技术的开发者、审查者、使用者等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确保数字技术全过程的规范性,以法治规范数字技术,营造良好的数字技术发展、使用的环境。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借助数字技术开展违法犯罪的行为,使数字技术伦理问题治理有法可依。坚持数字公共服务战略,数字技术的出现是为了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和人民生活福祉的,政府作为行政决策机构应当从战略层面对数字技术使用进行有效引导。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政府管理和服务领域,促进政府治理流程的深刻重塑和模式创新,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服务效能,实现政府治理效能的飞跃。同时,借助数字及技术的力量助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革新社会运营模式,构筑一个全民可及、共融共享的数字生活图景。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并举”的原则,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强化规范管理,构建一个既开放包容又健康安全的数字规则体系,为数字生态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数字治理,提出中国方案

坚持以政府为引导,统筹协调公众、社会组织、企业、媒体等治理力量,着力搭建“共识、共赢、共治、共享”的责任共同体。坚持政府在数字领域的话语权与核心地位。倡导建立“政府引领、企业协作、高校及科研机构支撑”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的合作机制。通过强化数字技术应用的规范化与合理化,力求弥合政府与市场企业在开源技术领域的鸿沟,确保数字技术的基础产业架构与关键技术核心受到政府监管,以此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正确前行。强化政府、社会和行业的数字技术审核机制联动建设。从研发、提供、使用等阶段入手,建立多方协作的全过程监督审查机制,确保数字技术产生和使用整个过程的合法性,防范数字资本对政府治理主体地位的削弱和侵蚀。以数字技术赋能法治建设。将数字技术与政府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塑造一个集数字化、智能化于一体的政府运作新模式,构筑协同高效、反应灵敏、决策精准、透明开放且惠及全民的数字政府新体系。利用前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助力行政机构从繁琐、耗时且高度流程化的任务中解脱出来,实现行政岗位的精简与人员配置的优化,进而减少部门运营成本,显著提升政府治理的效能与智慧化水平;借助大数据分析、算力和算法模型,通过筛选、归类、分析数据,实现不同政府部门的数据整合,助力政府部门的扁平化、一体化发展,解决跨部门工作落实难、执行困的问题;借助数字技术系统化收集、筛选、整合人民的诉求和需要,加强政府和人民的沟通与联系,在提高政策决策的准确性的同时增强政府治理的亲民性。

3.促进技术伦理与社会价值融合

随着数字技术领域的蓬勃发展与革新,数字技术伦理问题逐渐显现,诸如数字身份安全威胁与数字隐私泄露等风险亟待解决。这促使政府必须将构建一个以安全性、隐私保护及包容性为基石的技术架构作为首要任务,并加速推动数字领域内风险评估机制与治理策略的创新与发展,将技术伦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作为新时代引领技术健康发展的关键路径。此过程需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实施,旨在追求融合新理念、探索适用新规则、研发前沿技术、以及开辟更广阔的数字应用空间的同时,确保其符合社会公德、法律框架及人类长远福祉。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和谐共生等理念融入技术伦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加强网络安全、健全网络法律法规的政策框架,并奠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基础制度,为构建数字时代下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在促进技术伦理与社会价值的融合方面,着力搭建预警分析平台、构建跨部门协同防控网络、完善公众参与的公共治理模式、加速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及强化国际间的合作与法治环境的构建,从而全方位筑牢数字技术风险的安全防线,确保技术成果惠及全民,将数字技术伦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引导技术发展符合国家文化和社会价值。

(二)共建共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加强宣传,提升公众伦理意识

为构建社会参与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治理共同体,需强化社会各界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正确认知,以此提升公众的数字技术及伦理素养。将数字素养教育纳入公众常识教育,发挥社区、公益组织等机构的基层作用,开展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公益性的数字技术伦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数据信息的理解和处理能力,学会辨别数字技术中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时,提醒公众在使用数字技术时,既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在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有意识地维护数字空间的伦理秩序,实现利己与利他的和谐统一。倡导主动识别并消除可能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和风险隐患,这是提升公众数字技术伦理的重要一环,在使用数字技术的过程中能够进行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抵御好奇心理和攀比心理的不正确驱使,严格遵守数字技术使用的相关道德和法律规范。

2.监督反馈,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伦理规范的相对滞后对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环境提出了挑战,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以社会和公众为主阵地的监督体系,畅通关于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反馈渠道,从而有效推进数字生态的健康发展。一是可以依托社区和公益机构,成立专门的数字技术伦理监督组织,形成公众参与的社会性评价机制,加强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数字技术伦理监督和道德约束,倡导数字技术伦理的自律行为,规范社会各方的数字行为。二是促进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构建良好数字生态环境的坚实基础,为实现公众有效参与,可以采取互动式教育、开放政府决策平台、荣誉奖励等形式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和意愿。三是发挥媒体平台的作用,媒体的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对数字技术伦理失范行为的揭露,促进各方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自我反省和改进,同时组织和引导公众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进行讨论,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要严防不良言论和错误舆论导向,可以在政府指导下规范开展。

3.文化引领,树立正确伦理导向

在多元化的社会文化中,积极培育公众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批判性思维和伦理责任感,形成一种对数字技术使用的审慎态度,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数字技术文化环境。开展关于数字技术的科普教育和宣传活动,帮助公众理解数字技术如何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工作和思考方式,这包括对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私侵犯、算法偏见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知识普及和预防措施,培养公众在使用数字技术时持审慎态度。加强中华优秀文化的宣传教育,这不仅能够提升公众的道德素养和文化素养,还能够帮助公众在全球化背景下抵御因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外来文化冲击,自觉抵制隐藏在数字技术中的文化侵蚀和思潮诱惑。此外,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数字技术的开发和使用过程,一定涉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信息交流,正确看待和处理不同文化背景下数字技术伦理问题,在不侵犯他人群益和危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寻找普遍适用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解决方案。

(三)伦理先行:行业传递积极示范

1.制定行业标准,完善伦理审查机制

完善数字技术的行业标准制定。行业标准是确保技术应用符合伦理要求的关键基础。数字技术标准应涵盖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和共享的各个方面,明确界定在技术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例如,数据隐私保护方面,应当规定数据收集的最小化原则,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和严格控制访问权限;在预防数字上瘾方面,持续加强青少年上网模式的普及应用,严查技术开发过程中不道德、不正确的数据信息和引导暗示语言,从技术源头加以规范。此外,行业标准还应包括对算法透明度和公平性的要求,以防止算法偏见和歧视问题。建立奖惩明确的数字技术伦理审查机制。伦理审查机制是确保数字技术应用不违背社会伦理的重要保障形式之一。这一机制要求各技术开发和应用主体要定期开展数字技术的伦理自查和第三方评估,审查内容应包括对技术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个人隐私侵犯风险以及对弱势群体的潜在不利影响的评估。对于那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机构,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和政策优待,媒体也应对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报导,以此进一步激励行业在遵守数字技术伦理规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勇担社会责任,坚持技术伦理向善

把坚持“技术向善”作为数字技术发展的底线。行业在算法设计与实施中,将道德伦理置于重要考量位置,实施数据分级管理策略,以显著降低数据应用过程中的伦理风险。企业应坚守数据伦理的基石原则,提高技术决策和数据处理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于技术运作以及数据收集和使用的了解,将技术向善、隐私尊重、公正共享、人本关怀、无害原则、知情同意及安全责任等贯穿于数字技术应用的全生命周期,成为不可动摇的行为准则。此外,相关企业要平衡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在参与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管理与治理时,企业应坚持高度的行业自律,自我约束并主动展现利他精神,坚决防范技术滥用导致的伦理失范问题。企业要强化风险治理的责任感、参与度和合作精神,同时,严格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与技术伦理准则,减少对数据主体信息权益的侵害。积极承担治理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社会责任,致力于保障数字技术主体的信息安全,借此提升企业的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为构建更加健康的数字技术伦理环境贡献更坚实的力量。

3.明确用人导向,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行业在选拔和培养人才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前所处的数字化发展背景,对人才的基本技能、职业素养和个人品德进行综合考察。重视人才的伦理意识。在招聘和选拔人才时,应将伦理意识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伦理意识不仅包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规范,还包含职业道德、技术道德等维度的表现。这也意味着,现代企业所需的人才不仅要具备专业技能,还应展现出对伦理问题的敏感性和责任感。鼓励人才掌握预防和应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能力。当今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数字化转型,企业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要面对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改变,在这一变化中,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掌握一定数字技能和具备良好数字素养的人才,能够帮助企业抵抗冲击,识别并化解伦理风险。跨学科的人才培养策略。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不难看出,数字技术的伦理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因此企业应重视跨学科人才的培养与选拔,鼓励员工通过掌握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解决复杂伦理问题的能力。针对这一策略,政府、学校等主体也应加大配合力度,及时调整人才发展战略和培养方案。

(四)立德树人:做实数字人才培育

1.打通学术研究与伦理教育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加强数字技术伦理领域的学术研究显得尤为迫切。一方面,学校作为学术研究主要阵地之一应当加强数字技术伦理领域的研究,通过深入探讨算法偏见、数据隐私保护、人工智能伦理等前沿问题,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确保技术发展与社会价值观相协调。另一方面,学校应将数字伦理纳入教育体系,从基础教育阶段起,就应让学生接触并理解数据隐私、网络安全、算法公正等基本概念,培养正确的数字素养与道德观念,并且随着教育层次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数字伦理的研究与教学,使学生具备批判性思维和解决复杂伦理问题的能力。再者,加强数字伦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为数字技术的伦理治理提供人才保障。与政府、社会、行业共同打造跨学科、综合性的培养体系,涵盖计算机科学、法学、哲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个领域,培养既精通数字技术又具备深厚伦理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2.服务国家战略与社会需要

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应主动对接行业需求,培养国家战略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专项教育,提高大学生辨别政治是非的能力及判断信息和选择信息的能力,增强“网德”教育,培养大学生对网络信息扬弃的态度,提高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识别能力,引导其以更加积极、理性的态度参与网络讨论,传播正能量,快速成长为社会主义网络强国建设所需要的过硬人才。其次,进一步巩固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开展网络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大学生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强化数字化转型发展背景下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之成为大学生在网络世界中的行为准则和精神支柱,有效抵御西方国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和文化侵蚀,增强文化自信,扎实成长为建设文化强国的中坚力量。通过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设立创新实验室、科研项目参与机制等形式,让大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和了解到数字技术伦理问题,完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伦理教育模式

3.同频师资提升与课程优化

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教育领域也在经历着一场深刻变革,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教学实践,不仅丰富了教学方法和资源,还有效提高了教学效率与质量。值得关注的是,数字化教学作为这场变革的核心引擎,不仅仅是重塑了知识的传播方式,同时也对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课程内容及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导者,应当主动肩负起“引导负责任的数字技术伦理行为”这一教育责任,对负责人的数字技术行为进行示范,在课堂教学和日常交流中言传身教地传递正确的数字技术伦理观念和言行。支持学生开展跨学科的学习。教师应当鼓励学生从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不同学科角度了解和探讨数字技术,帮助其全面理解数字技术的伦理问题,培养面对问题时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能力化解风险。此外,在调研过程中团队还了解到,大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竞赛中都不可避免地使用到数字技术,但现有的相关课程和教师数字水平无法满足学生发展的高阶需求。这就要求高校应重视加强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强化教师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认知,让教师能够及时了解自己在数字技术应用中的优势和不足,不断优化教育教学方法。

(五)正己自立:全面提升伦理素养

1.增强伦理意识,保持清醒的自我认知

当今社会,数字技术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大学生而言,增强数字技术伦理意识变得尤为关键。明确伦理意识的重要性。加强大学生数字伦理意识、网络道德、信息安全意识、和数字责任的培养,这不仅关系到个人品德的培养,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数字世界充满了各种信息和诱惑,只有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和行为标准规范,尤其是提高数字技术的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才能真正做到数字技术伦理认知“知行合一”。增强自我约束与自律。大学生应该意识到,自己在网络空间的每一个点击、每一条评论、每一张图片的分享,都可能对他人产生影响,也可能因为他人的行为对自身带来影响。因此在数字环境中,大学应生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不泄露个人信息,也不侵犯他人的隐私;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倡导和传播正面信息。培养自我调适的能力。大学生应主动学习有关数字伦理、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在获取和处理信息时学会质疑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盲目接受网络上的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或传播违法和不道德的内容;坚持做信息获取与数据使用的“掌舵者”,主动驾驭而非被零散信息所牵引,更应避免深陷数字娱乐的漩涡而无法自拔。

2.提高数字素养,践行负责的数字行为

大学生作为数字时代的活跃分子、“互联网原住民”,面对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问题时,有责任通过提高自身的数字素养,践行负责任的数字行为。全面提升数字素养。数字素养意味着个体在数字化环境中通过有效利用技术资源,达到提升生活质量和应对生存挑战的能力。当前形势下,数字素养已不再是单纯地掌握某项技术技能,而是具备对数字信息的理解、使用、批判和分析的综合能力。大学生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和学术交流等途径,提高自己在数字技术软件操作、数据评估与处理、自觉抵制“算法陷阱”等方面的能力。正确使用数字技术。数字技术是可以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强大的工具,能够帮助人们获取信息、进行社交、学习工作和提高生活质量。面对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渗透,大学生应当学会如何正确使用数字技术,使其成为现实生活的有益补充。例如,利用数字平台进行远程学习、参与在线讨论和分享有价值的内容;避免因短视频沉迷、网络游戏上瘾、数字消费陷阱等“低级趣味”带来的注意力缺失、知识碎片化等不良后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为数字技术的使用者和数字生态的建设者,大学生应当主动承担起构建和谐数字生态的社会责任,在实现负责任的数字行为的同时,还应主动参与到数字文化氛围建设中,积极传播正面信息,有序参与建设性讨论,以及在发现不道德或非法行为时采取必要行动,为网络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贡献青年力量。

3.坚定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数字技术发展的引领作用,深化当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以价值观塑造引领数字人才养成。在数字技术使用过程中,大学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保持清醒头脑,强化自身识别和抵御错误信息和思想的能力。同时,大学生还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自己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培养正确的数字观,自觉维护网络环境,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将正确的数字观转化为实际行动。用好数字技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学生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分享有益于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高尚品德养成的正面内容,助力大学生深刻理解和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丰富精神文化世界,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入脑入心。坚定文化自信,服务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在全球化持续深化发展的背景下,大学生应当主动参与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展示中,让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建设,以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数字世界的文明交流,让世界各地的人都能够了解到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号召每一位大学生成为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的“文化大使”。

图5-2:数字技术的伦理风险化解路径示意图

六、总结与展望

(一)总结

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大学生面临着严峻的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出现了数字行为失范和自我认知失调等问题。借助文献阅读、政策梳理、调查研究和访谈研究等方法,在明晰数字技术的隐蔽性、复杂性、积累性、动态性等特点后,我们得出了要借助“政府、社会、行业、学校、个体”构建多元主体数字技术伦理风险化解体系,从完善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强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明晰行业规范,传递行业积极示范;学校加强教育,培养数字技术人才;个人自律自省,提升自身数字素养五个方面入手,多维解决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问题。

(二)下一步计划

通过项目研究,为后续数字技术伦理风险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解决思路,促进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化解,建立一个信息安全、价值正确、和谐有序的网络世界。

一是通过项目研究,能够呼吁社会各界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更多深入浅出的学术论文为公众开启一扇理解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大门,各主体充分挖掘自身资源,通过举办讲座、编写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伦理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公众知识普及;

二是帮助大学生加强自我认知,即通过对大学生数字技术伦理风险认知的普及,增强其自我认知,解决其现实身份与虚拟身份之间的矛盾冲突,让大学生有摆脱过度线上社交、逃离情绪起伏困境的意识与能力。此外,通过规范学校这一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的数字行为,提高大学生对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识破能力,抵御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外来文化入侵,增强大学生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

下一步,团队员将持续致力于化解数字技术伦理风险的问题研究,关注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数字技术伦理问题,深入研究新出现的问题、现象及解决措施,为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贡献青春智慧和青年力量。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政法学院齐鲁齐心实践团 迟建璐 王艺宁 赵惠茹 夏新源 马小童 桑欣欣 指导教师 贺晴晴 赵金国)

附录材料

附录一: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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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