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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背景下的企业合规管理

国资智库 | 2024-10-14 13:30:09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国资

ESG是Environmental(环境的)、Social(社会的)和Governance(公司治理)的缩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在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密集出台ESG信息披露相关政策的背景下,ESG合规概念成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火热话题。

ESG合规管理要注重结合企业特色

ESG合规管理更多的是从主体、关系、权利义务等方面对ESG所涉及的法律层面进行关注。

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合规与合规风险的定义,我们可以把ESG背景下的企业合规定义为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ESG合规风险则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从定义和普遍的关注点上看,ESG合规与传统的企业合规管理区别不大,但是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关注的ESG因素不同,相应的,在ESG合规管理上的关注点和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我国在企业ESG合规领域刚刚起步,ESG披露标准也没有形成统一,但是目前已经有可供我们借鉴或者作为依据的规章制度,比如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发布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2024年5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这些都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分析企业ESG合规问题的依据。

在国际上,也有可参照的法律法规,比如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责管理指令》,这个指令要求企业对自身承担可持续尽职调查的义务,识别、消除、预防、减轻公司自身、子公司以及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其他实体对人权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其整个价值链没有强迫劳动、雇佣童工、污染环境等违反可持续性原则的行为。

要以投资人视角看企业ESG合规管理

ESG概念通常与investing(投资)组合出现,这表明其投资工具属性。所以,要进行企业ESG合规管理,就要站到投资人或者客户角度来看待我们的企业,明确投资人或者客户的关注点并通过ESG实践让投资人安心。

以金融行业为例,在以往的信贷管理模式上,银行更多的关注点在企业的财务风险,但在ESG合规管理模式下,银行需要对企业进行ESG风险的审查。

2022年6月1日,银保监会印发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第一次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重点关注ESG风险,把ESG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流程。同时强调,银行不仅要对客户本身的ESG风险进行评估,还要关注客户的上下游承包商、供应商的ESG风险。

ESG合规管理要关注供应链风险

2023年底,国际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ESG) 合同义务的使用及相关争议解决的报告》。经研读发现,该仲裁该委员会在国际经济纠纷中经常处理的ESG纠纷主要集中在三大类:反腐败和贿赂、保护环境和防止气候变化、人权和劳工权利。

之所以这三大类纠纷较多,主要是因为这类风险极易通过供应链传导到上下游关联企业,并且这三大类风险也是国际上各类NGO组织的关注点,稍不注意就可能引起舆情风险。

所以在ESG概念兴盛后,为规避自身声誉及法律风险,目前各大企业已经在供应链领域设立了门槛。2024年6月10日,韩国汽车企业现代和起亚宣布正在制定更严格的ESG供应链标准合同,要求从2025年起,主要供应商建立ESG部门,然后逐步扩张到二级三级供应商,低于标准的供应商将被排除分包商资格。此外,大众、宝马、微软等国际巨头也都制定了ESG供应链合格要求,就目前看,全球制造业整体面临着更严格的ESG规则。

ESG合规管理要预防新型法律风险

ESG风险在供应链上的快速传导以及ESG合规管理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推广,必然导致在企业经营中出现越来越多的与ESG相关的法律纠纷,甚至一些纠纷是颠覆我们目前法律认知逻辑的。

比如信托投资,在以往的认知中,委托投资后,未按照委托人要求操作导致财产损失,则当然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在引入ESG概念后,则可能出现一方面投资违反了ESG的约定,另一方面却使得委托人受益,那能否向受托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没有损失,法院又如何判断违约金高低?

ESG合规管理要关注治理结构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其中有相当多的条款涉及了ESG领域。

新公司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这体现了立法对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关切,显示了从“股东至上”到“利益相关者考量”的转变,传统的股东利益至上观念在现代企业经营中逐渐被打破,更加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影响力。

此外,在ESG概念中的G也就是公司治理这一部分,新公司法尤其对国企的治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中值得关注的是第一百七十条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国家出资公司中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实现在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并建立董事会后,进一步厘清党组织、董事会与经理层功能定位,强化国家出资公司中党的领导,巩固新一轮国企改革成果。

新增第一百六十八条第2款“国家出资公司范围”、第一百六十九条“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范围”、第一百七十条“党组织领导地位”、第一百七十三条“外部董事过半数”、第一百七十六条“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职权”、第一百七十七条“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均涉及股东出资制度、双层股权结构、股权(股份)转让、董事范畴、董事忠实勤勉义务、“三会一层”职权配置、少数股东(中小股东)保护制度、职工权益保护、ESG披露等诸多一般通用条款。

ESG合规管理要以人为本

ESG概念还涵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相关的议题,例如人员结构、薪酬福利、培训开发、绩效考核、员工权益等。

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战略会影响到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环境,从而影响到员工的满意度;社会方面的战略会影响到企业的员工关系,包括员工福利、多样性和包容性等方面;治理方面的战略则会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进而影响到员工的信任和忠诚度。

可以说,在ESG概念下,企业合规更多的是关注人的问题,明晟的ESG评级指标体系中,社会和治理两个维度中对人力资本、社会机会、公司治理、公司行为4大主题的9项关键指标都直接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包括员工健康与安全、人力资源发展、劳动力管理、供应链劳动标准、获得资金、医疗保健、营养和健康的机会、薪酬以及商业道德。

ESG合规管理的建议

ESG背景下企业合规风险涉及层面较多,建议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前做好准备。

一是提高对ESG实践的重视,完善ESG实践机制,可以考虑设置ESG专业委员会,协同各部门推进在业务、管理等条线的ESG发展策略。

二是善于应用ESG工具,建立供应链审查体系,通过对客户和供应商的ESG尽职调查,防止发生传导风险。

三是提升自身运营表现,比如在建筑设施、办公采购、品牌建设等方面强调绿色、低碳,在员工招聘、雇佣、培训、晋升等方面保障多样性,关注员工福祉,响应员工合法权益诉求,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开展绿色办公,组织公益活动,树立ESG机构文化。

四是结合实质性议题的选择和排序,对企业ESG合规风险进行排查和整改排序,为ESG报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打好基础。

(作者:张民强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ESG与EHS合规业务部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双碳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姜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