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打开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评”促改,以“议”促学

地方法治 | 2024-10-02 14:00:30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落实“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有力指控犯罪,维护司法公正,2024年9月29日,枣庄市峄城区检察院组织对一起不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实地检验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峄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东,四级高级检察官王爱华及第一检察部部分干警参加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逻辑论证,针对被告人不认罪认罚的情况,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力反驳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提出的异议。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犯罪构成和量刑建议发表意见后,融合情理法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围绕庭前准备、文书制作、临场应对、举证质证、庭审效果等方面全面进行评议点评。

杜东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公诉人在提高释法说理、证据出示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指出要在庭审评议中勤学善思,不断提升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庭审对抗、法律文书制作的综合能力,达到以观促学、以评代训的效果。

下一步,峄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出庭公诉能力和办案质效,以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峄城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