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打开

严打制假售假 保护知识产权——沂源县公安局侦破制作销售假冒南孚电池案

地方法治 | 2024-10-18 18:34:37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基本情况

近年来,福建南孚公司生产的南孚碱性电池,备受人民群众信赖和认可,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碱性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2023年4月3日,沂源县公安局根据群众报案,迅速破获一起制作销售假冒南孚电池案件,查明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刑拘9名,逮捕1名,直保10名),打掉犯罪团伙3个,捣毁售假窝点5处,现场查扣伪劣南孚牌电池20余万枚、印有“南孚”商标的纸盒、纸箱等配件一大宗,销售金额达3000余万元,福建南孚公司专门发来感谢信表示感谢。

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是案件侦破的“基本盘”。2023年4月3日,受害人刘某到沂源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一男子以处置手机赠品为由诈骗,购买两箱价值3000元的南孚电池,后发现该电池为劣质产品。经初查,民警确定了嫌疑人叶某的身份。鉴于案情重大,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挥下,沂源县局于当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迅速在临沂市沂水县将外出行骗返回的叶某抓获,并当场查获伪劣南孚电池四箱。2023年4月11日,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涉案电池属于侵犯南孚公司“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劣电池产品。本案中,没有因为案值小而小办,而是准确判断该案背后涉及犯罪框架,专案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参与案件研判、抓捕、审讯、取证等工作,多次召开案情研讨会,复盘交流犯罪组织架构、成员分工、经营模式、资金流水等情况,因人施策制定审查方案,为该案深挖扩线、办成铁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

(二)多侦并举、数据赋能是案件侦破的“风向标”。本案中,民警把握科技强警武器,加强手段运用、资源汇聚、服务响应,充分发挥平台实战功能。其间,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涉案微信、银行卡、支付宝、物流信息等进行深度研判,系统循线追踪,查明组装、仓储、打包窝点位置以及人员构成、购销途径等关键信息,实现侦查打击“量”与“质”双提升。经对嫌疑人的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深度研判,掌握了其上线河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杜某等人,2024年4月9日,专案组人员赶赴河南省新乡市,将张某和杜某抓获。张某、杜某到案后供述,其加工假冒南孚电池的电池光身和印刷着“南孚”商标的配件,均从广东省广州市一名为邓某的人手中购进。

(三)潜心钻研、苦干实干是案件侦破的“源动力”。本案中,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极强,使用假名或者化名出面,成员之间互不见面。面对案件侦办过程中的“拦路虎”和“绊脚石”,专案成员树牢敢打必胜、一往无前的信心决心,知难而进、边学边干,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同时把侦办此案作为拓展打击领域、提升能力本领的契机,把练兵场搬到办案主阵地,在大案攻坚中磨砺淬炼尖刀利刃,以实干实绩推动打假斗争走深走实。2024年4月17日,专案组奔赴广东省广州市将邓某抓获,并查实伪劣电池光身分别产自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宿迁市、广东省东莞市的3个电池生产厂家。至此,“4.0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池案的生产、分销、制假、转运、零售行骗等各环节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犯罪链条基本清晰。

主要成效

2023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淄博沂源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刑拘9名,逮捕1名,直保10名),打掉犯罪团伙3个,捣毁售假窝点5处,现场查扣伪劣南孚牌电池20余万枚、印有“南孚”商标的纸盒、纸箱等配件一大宗,销售金额达3000余万元。

主要启示

(一)案件隐蔽性强,需要以小见大。与传统的盗窃、杀人、抢劫等案件不同,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普遍存在着发现案件难、报案滞后的问题。本案中,被生产、加工的假南孚电池,经过互联网、寄递物流等网络流向全国各个城市,遍布各个乡镇和村落的超市和商店,这些商店销售的假南孚电池数量往往达不到立案标准,难以打深打透,部分被害人在受到损失之后,往往存在“资金不大,不愿自找麻烦报案”的心理,导致侦查工作丧失最佳时机。在侦破此类案件时,必须深入研判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避免个案案值小而小看、小办。

(二)涉案人员众多,需要耐心细致。该案不仅要确定个案犯罪嫌疑人,还要确定案件上下家嫌疑人的身份、角色以及涉案金额,且嫌疑人互不见面,只通过微信、电话联系,人员分布在天南海北,且资金物流来往频繁、分布地域广、头绪众多,认定起来较为困难,如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不良影响。在本案中,嫌疑人为逃避侦查,使用假名或者化名,通过物流公司收取货款,隐蔽性强,给确定身份、落地抓捕等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在侦办此类案件时,需要在构建好犯罪框架的同时,精准刻画犯罪流程,才能为犯罪打击提供坚实基础。

(三)犯罪行为竞合,需要准确界定。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层级复杂,分工明确,比如邓某进购电池光身和印着南孚公司的商标标识后,既有委托河南下线将电池光身和商标标识组装后销售的行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又有直接销售电池光身和印着南孚公司商标的行为,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罪名互相交叉、互相影响,认定难度大。在侦办此类案件时,可以邀请检法提前介入,对案件定性等开展前期工作,为成功诉讼奠定基础。

(淄博政法)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