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死刑为何要重审?为什么能继续上诉?余华英一案全过程回顾
周凡婷 来源:大众新闻
2024-10-25 18:24:04原创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余华英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4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分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贤等3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鹏等2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
此外,法院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人的其余诉讼请求。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案情全过程回顾
1963年,余华英出生于云南。
1984年,21岁的余华英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
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这个孩子成为她和龚显良贩卖的第一个孩子。龚显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这是余华英11年拐骗儿童之路的起点。
1993-2003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2002年龚显良去世,但余华英也并未收手。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公安机关再次将其抓获,并发现余华英曾伙同他人拐卖儿童11人。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不服,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其间,司法机关发现她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本案被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2024年10月25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再次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重审前后都建议死刑,为何还要重审?为什么能继续上诉?
可能有网友认为,都是死刑,重审是不是没有必要?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表示,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我们更关注的是余华英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但完整的刑事评价体系包括对所有犯罪事实的认定。重审不仅是司法程序的需要,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公正交代。
重审过程中,随着对余华英罪行的进一步揭露,每增加一起犯罪事实的认定,都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进一步慰藉,这体现了司法对每个受害者的关怀和尊重。
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也认为,“不放过罪犯犯下的每一笔罪恶,这是法治的要求,而不能因‘反正是死刑’而放弃对部分犯罪的评价。将本案发回重审,是依法办案的必然结果。”
从另一方面而言,对于新增加的犯罪事实,法律也赋予了余华英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些权利只有通过发回重审才能实现,让余华英被判得心服口服,这也正是我国司法公正的另一种体现。
那么,此次宣判后,余华英为什么能继续上诉?徐伟介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
“所以,余华英有权利上诉,因为发回重审的一审判决仍然是一审的判决,并不因为是发回重审而变成终审判决,余华英可以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由省高院进行二审判决,最终如果维持死刑判决后,案件将被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徐伟表示。
归来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父母
据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和丈夫王加文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共拐卖17名儿童。加上其他法院已经判决过的2004年在云南楚雄拐走的2名儿童,余华英已被认定拐卖和此次被指控拐卖的儿童达到19名。
17名被拐儿童分别来自12个家庭,其中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拐走后遭中途遗弃,绝大部分被拐卖到了河北省邯郸市。
“我们认识王加文。”受害者家属卿素华介绍,王加文当时就住在小卖部对面的出租屋,因为都是川渝人,走动比较密切,双方算是熟人。
卿素华说,在当年就曾怀疑过王加文,苦于没有证据。此后寻找了二十余年,一直无果,直到在网上看到杨妞花的视频才重燃希望。“很多孩子被卖到了邯郸,我们也去邯郸找。”范围缩小后,卿素华夫妇终于在邯郸找到了失散二十多年的儿子。
卿素华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并且在当地成家立业。2024年2月,卿素华终于和儿子相认,孩子的脾气秉性都发生了变化,成了一个陌生人。“毕竟离开我们二十多年,重建感情没有那么容易。”她说,有些遗憾永远也无法弥补。
除了卿素华之外,罗兴珍的一双儿女在1996年被余华英拐走,此后,她在孩子被拐走的地方支起一个修鞋摊,苦守27年。如今,罗兴珍的两个孩子已经被警方找到。正如她在法庭门外对记者说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让余华英伏法,更要让每一个被拐儿童都找到家。
在受害者和家属们的眼中,清算“余罪”,让孩子们回家,跟判人贩子死刑同样重要。
“别人可以赚钱买东西孝敬父母时,我只能挣钱给爸妈修坟了”,被拐26年的杨妞花一句肺腑言,道尽被拐家庭背后的心酸泪。被拐儿童无辜,人贩子无耻。余华英的“罪恶生意”始于20实际90年代,流窜云南、重庆、贵阳等地作案,得手后便“销往”千里之外的河北等地。斗转星移数十年,变的不仅是被拐儿童的成长记忆,亦是其与亲生父母的血肉情深。据悉,有多名当年被拐儿童经DNA比对成功后拒绝与生母相认。
“迟到”的归来,或许并非都以轰轰烈烈的“圆满”收场;“延迟”的陪伴,可能需要亲生父母拼尽全力、用尽余生去弥补。人生没有重来,唯有以法律严惩才能震慑犯罪。
事后惩戒“为时未晚”,而助“宝贝回家”更显珍贵。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网络的连通,DNA信息库、人脸识别、大数据筛查等技术手段的成功应用成为破获拐卖儿童案件的“利器”,显著提高了打击拐卖儿童的精准度和破案率。唯有多方发力、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减少相关犯罪的发生及涟漪效应。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南方+、澎湃新闻、南方周末、央视频
(大众新闻编辑 周凡婷 整合 策划 王建国)
责任编辑: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