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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超市卤菜标“阴阳日期”!预制菜如何让人吃得安心?

监管在线 | 2024-11-01 13:38:33原创

王鹤颖    来源:大众新闻

“真没想到!去山姆超市买卤菜竟然被忽悠了!”

近日,武汉市民肖女士反映,她在武汉光谷的山姆超市购买了价值69.9元的卤菜拼盘,上面标注的分装日期是当天(10月20日),并提示在10月23日之前食用完毕。但是,当她回家吃了一半后,意外发现,盒子底部还贴有一个隐藏的标签,揭开后发现这盒卤菜实际上是一种保质期为1年的冷冻预制菜!

分装日期是当天,生产日期却是两个月前

“看到那个隐藏标签后,我们真的惊呆了。”肖女士说,“本来以为山姆买到的是新鲜现做的卤菜,结果却是冷冻预制菜分装出来的。”肖女士表示,这份卤菜商品“阴阳两面”各放一个标签,很容易让人购买时错把正面的“分装日期”当成“生产日期”,如果她知道这是一份保质期一年的“冷鲜熟食”,她一定不会购买。

有媒体实地探访武汉光谷山姆超市,在其商品冷鲜区,拿到了一盒价值69.9元的卤水拼盘,这份卤水拼盘正面的标签上显示,分装日期为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之前食用最佳,保质期为3天。在这份卤水拼盘的底部,有一个“2024年8月27日”的日期标签,保质期为12个月。

同在现场购买卤菜的一位消费者当场质疑:“这怎么有两个标签,日期还完全不一样?”山姆超市工作人员表示,8月27日是这份卤菜卤好冷冻的时间,正常保质期是12个月,而正面的分装日期就是解冻的日期,即解冻后分装。

当提出消费者质疑为何69.9元还不能购买到现卤现切的卤菜时,一位山姆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山姆的鲜食食品都是预制的”,而对于一份商品为何要正反面各放一个标签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回应。肖女士表示:“产品包装上写着‘即食3天吃完’,这让我误以为卤菜是新鲜的,需要在短时间内食用。”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下架,限期整改

对于消费者反馈的这一事件,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作出反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于10月30日启动对山姆超市这一批“冷冻卤菜”的质量抽检程序,明确要求山姆超市将这批带有正反标签的卤菜拼盘全部下架,并对冷鲜熟食的标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以确保标签的明显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消费者。据了解,目前山姆超市已将最新批次的卤菜拼盘重新更改标签,将此前批次的正反标签改为正面两个标签,标明冷冻日期和分装日期。线上商品介绍正在进一步更新中。

看上去,涉事山姆超市并没有将“分装日期”故意误标成“生产日期”,也不存在将过期食品再贴上虚假生产日期标签。饶是如此,阴阳日期让消费者产生“被忽悠”的既视感,不能怪消费者过度反应,只能说商家在食品标签问题上要避免可能产生的误导。表面上看,这只是商家选择性标注跟大众习惯性思维之间出现了错位。可从根本上讲,问题在于标注不规范导致消费者把预制菜当成了鲜食菜。

近年来,在食品工业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在便捷、高效用餐需求和野餐、一人食等消费场景的带动下,预制菜来势凶猛。随之而来的,还有预制菜如何让人吃得安心的问题。

如今,很多人对预制菜的态度是:我可以接受吃预制菜,但不能接受“说是鲜食,实则是预制菜”,不能接受“花了现炒的钱,上的却是预制菜”。这涉及的,其实就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的命题。

什么是预制菜?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界定。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那么,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从菜肴属性看: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虽然目前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商家使用预制菜的告知标准、告知范围,但从公众期待角度讲,在标签标注上标明“预制菜”字眼,是“明示”的应有之义。对于那些极具误导性的标注行为,显然应予以规范。此外,对于预制菜到底该如何“明示”,也有必要加以明确。唯有如此,公众才能吃得更安心。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张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