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徐智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企业发展
法治人物 | 2024-11-01 20:13:02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徐智莉,现任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曾获青岛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大赛“优秀助理”、“青岛市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论辩风采奖”、全市“反诈先锋”、“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个人”。
立足办案主责主业
以检察履职维护企业权益
在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徐智莉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工作理念,努力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维护企业权益。协助办理的某合同诈骗案中,被害单位在案件发生后出现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等问题,公司人员由30多人缩减到10余人,仅能维持基本运转。但由于案件不符合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经依法审慎办理后,作出不批捕决定,被害单位通过多级信访表达不满,她对被害单位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使当事人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为了保障被害单位权益,她所在的办案团队把全流程追赃挽损作为办案重点,督促其主动退赃退赔。最终犯罪嫌疑人退赔3000余万元,实现全额追赃挽损,避免涉案企业因案关停,以企业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知的方式引导双方解决纠纷,实现罢访止诉、事心双解。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徐智莉积极投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协助制定方案、打造“检护企航”工作品牌。组织开展检企共建活动,主导编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单》,助力企业清廉建设;精准对接企业诉求,选取企业内部人员可能涉及的15个重点罪名,精心准备授课PPT,到省重点工程项目承接企业青岛城投集团开展“检察护企”专题授课,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预警的方式,深入浅出的剖析和讲解法律对企业内部人员犯罪的规制,青岛城投集团、青岛交发集团等项目建设单位150余人到场聆听,授课得到参与企业的热烈欢迎和充分肯定。参与撰写“检察护企”相关工作信息简报,3项工作经验获省院工作动态转发。

推动制度机制创新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徐智莉参与创新建立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检察护企”制度机制。创新建立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机制,被最高检、最高法新闻发布会点名推广。创新建立涉税办案新机制,促进与税务机关签订“合作备忘录”,曾作为唯一基层院代表在全省会议作经验介绍,入选国家发改委“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所在部门被最高检等六部委表彰为“打击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她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先后撰写多篇典型案例和调研性文章,其中参与撰写的论文获得省检察院征文二等奖并在《政法论坛》刊发,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在最高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泰山论坛征文中获奖。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相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