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诉即办|高青县住建局已协调制定恢复方案
刘文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2024-12-04 20:37:38原创
高青县住建局已协调山东文德设计有限公司制定恢复方案;答复复工建设时间……12月4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淄博市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原上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话办理情况(第44期)
接话领导: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 高 原
1.高青县市民反映:中房揽翠郡9号楼2单元有业主私自将楼之间的楼顶拆除后建内楼梯,因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正在整改,要求核实负责整改的施工单位是否有相关资质,哪个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高青县住建局已协调山东文德设计有限公司制定恢复方案,并委托市鲁中审图中心对恢复方案进行了审查,图纸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房屋产权人已委托施工单位山东东弘建设有限公司进场施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有相关资质。高青县住建局负责质量安全监管,整改完成后,将委托有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验收。
2.高青县市民反映:要求提供田镇街道姜家村2018年水系项目征地批文、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公告;要求核实安置房及补助款的标准。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所述的工程为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诉求人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均属于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定,因为诉求人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均属于政府信息,所以建议诉求人通过政务公开渠道进行依法依规申请。
3.高青县市民求助:黑里寨镇乔家村村民季某海患肝癌两年,求助是否能提供相关救助。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季某海无儿无女,其配偶王某花在与其结婚前育有两子,两个儿子均已成年,在河北工作生活。2024年11月21日季某海夫妇到黑里寨镇民政窗口询问办理低保流程。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因为王某花长期居住地及户籍地为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需要提供季某海、王某花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材料进行跨省协查,后夫妇两人离开。2024年11月25日季某海夫妇再次到黑里寨镇民政窗口要求办理低保,工作人员做了耐心解释工作并为其提供城乡低保申报材料明细。王某花当场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并离开。2024年11月26日,黑里寨镇工作人员再次向季某海夫妇耐心讲解办理低保的政策流程,并由专人跟进,但季某海夫妇仍然拒绝提供办理低保所必需的相应材料。
黑里寨镇党委政府秉持“应救尽救、凡困必帮”的原则,2024年11月27日上午,黑里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入户走访了解,现场解决诉求人当前困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考虑冬季气温骤降,为季某海送去了棉被、大衣、米、油、取暖燃料等暖冬物资。2.积极联系当地医院,帮助季某海进行就医。3.通过多次与季某海夫妇沟通,最终已协助其夫妇提供了跨省协查相关材料,目前,相关材料已发往河北省,正在进行跨省协查程序,届时根据跨省协查结果依法依规办理,如达到申请救助条件立即给予救助。下一步,黑里寨镇政府将持续做好该家庭的情绪安抚、动态监测工作,解释政策,了解需求,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
4.高青县市民反映:千乘新园小区物业向小区内停放的车辆收费,不缴费无法出大门,认为不合理;小区没有公共停车位,建议设置公共车位。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千乘新园小区地下车库门禁系统前期一直未启用。随着业主车辆的增加,造成地下车库出现部分无车位车辆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以及私占他人车位情况,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千乘新园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章“机动车停放费。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费,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由承租人、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高青县自然资源局、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高发改价格〔2023〕3号)“淄博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的规定,制定了千乘新园停车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在公示完毕后于2024年11月16日开始执行。
对于诉求人建议设置公共车位的诉求,因为该小区为人车分流小区,小区内地上不允许停放机动车,地下车位均为产权车位,所以在小区内不具备增设公共停车位的条件。建议诉求人将车辆停放在小区沿街楼房外侧的公共停车位上或将车辆就近停放在公共停车场。
5.高青县市民反映:田镇街道合益小区今年6月电梯故障,村委让村民承担维修费,认为不合理,要求村委承担维修电梯费用。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田镇街道合益小区为棚户区改造小区,2021年10月搬迁入住,合益小区共有多层住宅楼房5栋176户,其中仅8号楼有电梯,8号楼共4个单元56户,4部电梯。因为该小区仅8号楼有电梯,其他楼座村民不同意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该楼座的电梯维修、维护费用。所以诉求人要求村委承担维修电梯费用的诉求无法满足。
因为该小区无物业公司,未征收过电梯使用费,无维修资金,所以只能按照“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由本楼座村民自行承担相应费用。经初步了解住户情况,多数住户表示平时不使用电梯不愿承担该费用,现正在逐户做群众思想工作,争取全体住户同意均摊费用。因大多数群众不同意承担电梯相关费用,所以全体同意出资的时间无法明确。
6.高青县市民反映:山东金慧融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2021年9月至2024年1月的公积金,要求尽快补缴。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山东金慧融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因为企业效益差,暂无资金给职工补缴公积金,高青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告知企业,若不主动履行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义务,将按照行政执法流程立案处理。因为该类问题的行政执法立案需要职工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以及工资流水等证据材料,所以已将上述情况告知诉求人。目前,诉求人正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待诉求人提交立案所需材料后,高青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立即为诉求人处理。
7.高青县市民反映:田镇街道摩托城拆迁项目盐政公司位置的回迁房至今未动工,其他位置的回迁房均已动工,要求核实何时动工。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田镇街道摩托城拆迁项目盐政公司位置的回迁房受建设资金影响已停工,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前复工建设。
8.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是高城镇石槽村村民,2005年至2014年任生产队队长,村委拖欠其3700元工资,要求补发工资。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2005年至2014年期间的工资,由诉求人所在的石槽村村委负责。目前,因石槽村没有村集体企业,村集体收入来源仅有零散土地承包费一项,所以村集体暂无力支付诉求人工资。下一步,石槽村村委表示将开源节流筹集资金,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
9.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是田镇街道国井欣苑小区二期业主,业主缴纳维修基金给开发单位,但开发单位未交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尽快督促上交;小区单元门前道路开裂,要求尽快维修。
高青县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所在的小区为国井欣苑小区,共有23栋楼650户,开发单位为山东省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山东省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缴纳维修基金问题,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3年7月、2024年12月向卓越房地产公司下达《住宅维修基金催缴通知书》。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6日,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组织召开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催缴会,约谈了卓越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督促其要按照规定缴纳首期维修资金。截至目前,已有211户完成首期维修基金交存工作。下一步,高青县将进一步督促企业按规定缴纳维修资金。
关于小区单元门前道路维修问题,经现场查看,该道路为水泥路上的一条细小裂纹,不影响通行,且无安全隐患,暂无维修计划。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赵志斌 刘文思)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