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出具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地方法治 | 2025-01-07 11:47:19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针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烟台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听证会,在全面了解申请人实际诉求,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释法说理,经积极沟通协调,双方就解决行政争议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回访,行政复议调解书送达后,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履行补偿职责,案件圆满结案。该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烟台市级首例通过出具复议调解书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体现了复议为民宗旨,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烟台市积极响应,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行政复议调解先行,打造了“议烟和合”复议品牌,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三步法”在全市推广。“立案调”,在申请环节与群众充分沟通,争取案前和解,在全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设立行政复议接收点,由交警部门先行化解,全市案前调解和解108件;“审前调”,在向行政机关送达答复通知的同时,送达一份《行政争议自查化解提示函》,争取答复前和解;“审理调”,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处理。2024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70件,办结2536件,调解和解率为30.44%。在调解过程中,多件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的案件被有效化解,涉及土地近200亩。
下一步,烟台市将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优先以调解、和解等柔性方式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能。
(法治烟台)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