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热线|失业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吗?聚焦交通事故纠纷,这些案例供您参考
半岛帮 | 2025-01-07 16:44:34原创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交通工具的飞速发展延伸了我们的出行范围,但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一些复杂的交通事故让普通交通参与者理不清思路。1月7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交通事故纠纷,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马创律师和山东紫南律师事务所杨沫律师在线与市民互动,就市民的问题进行解答。记者通过梳理来电市民的咨询情况,对相应问题进行了整理并请律师给出了专业解答。
交通事故中受伤,保险公司承担受伤人员误工费,这一说法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被大多数人接受,但是恰逢伤者处于失业状态,这个误工费该不该给呢?上午9点30分许,市民潘先生来电咨询。
“2024年4月,我和之前工作的物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时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之后没有找到新工作。”潘先生告诉杨沫律师,6月份,他在路上行走时,被周先生驾驶的同向行驶轿车撞伤,造成潘先生受伤、轿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周先生负全部责任,潘先生无责任。周先生驾驶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潘先生在医院住院治疗,直到9月份潘先生才出院。
“前段时间,我跟车主周先生还有保险公司商量赔偿的事儿,对于自己提出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却说,我在事故发生后拿了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不存在因为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情况,所以没有法律依据赔偿误工费。”潘先生询问律师,难道因为自己失业,就不能主张误工费赔偿吗?
了解情况后,杨沫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您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失业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您之前有固定劳动收入,说明具备劳动能力 。虽然2024年4月失业了,但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系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主要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他的补偿,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生存权和择业自主权。这两项都不能等同于您因这次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
杨律师分析,从法律原理来讲,潘先生作为失业人员,是具有劳动能力的。虽然暂时没工作没收入,但他主观上肯定急切地想找新工作,而且要是没发生这次交通事故,他是完全有可能获得新的劳动或工作机会,并取得相应收入的。可就是因为这次事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他失去了这种获得收入的可能性。“对您进行误工费赔偿,这符合利益丧失的立场,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也是应当支持的。保险公司以您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为由拒绝支付误工费,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通常不会采纳。”杨律师表示,如果保险公司拒不支付这笔费用,可以寻求诉讼手段解决,法院一般会根据相关标准来计算潘先生的误工损失。
近日,李女士也遇到了一件和交通事故有关的烦心事。“发生交通事故后,我的车辆被撞坏,交警判定对方全责,而对方也有保险公司,于是我就将车送到了4S店维修,定损后,保险公司也将保费支付给了4S店里。”李女士说,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可是故事也就在这时发生了。“后来4S店倒闭了,工作人员让我把车拉走,而此时我的车辆还没维修。”李女士说,后来她要求4S店把保险公司支付的钱退给她,她到别的地方维修,可是根本没人搭理。
“我的车现在都没修好,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能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将钱直接付给我吗?至于保险公司给4S店的钱,让保险公司跟4S店索要。”李女士问道。
“根据您所讲述的情况,保险公司已经按照流程支付给4S店费用,保险公司已经履行完赔偿责任,由于4S店关门给您造成的损失,属于你们双方之间的纠纷,跟保险公司无关。”马创律师建议李女士到法院起诉4S店,“法院大概率会判您胜诉,此时就涉及到一个执行问题,如果4S店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调查股东是不是实缴出资,如果存在股东认缴出资没有实缴的情况,可以将股东列为被执行人,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事故二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能否要求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有责全赔”?
前段时间,殷先生在人行道内跑步时,和一辆二轮电动车撞上了。殷先生和骑电动车的车主王先生都受伤了,车也有损坏。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殷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王先生负该事故次要责任。殷先生受伤后被送去医院治疗,住了16天院,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后来交警委托鉴定中心做了鉴定,发现对方骑的二轮电动车居然属于轻便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范畴。殷先生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加起来一共是14000元。殷先生听说机动车发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他询问律师,自己的损失也没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否应当由车主王先生承担?
律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有明确的规定, 而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予以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但根据殷先生的描述,发生事故的二轮电动车的情况比较特殊。首先,对方车主作为一般消费者,在购买二轮电动车时,主观上就是想买电动车,不是想买机动车,对于电动车相关技术参数是否超标,是否达到机动车标准,一般人很难从外观等方面直接判断,得借助专业机构检测鉴定才行。其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二轮电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国家相关部委也没有把二轮电动车明确列入机动车目录,所以对方没办法像普通机动车那样去投保交强险,这不是他主观上不想投保。再有,对方车主通常也不会把这类车当作机动车来使用,二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并要求投保交强险,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认知和合理预期。因此,如果让对方车主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责任,就太苛刻了,有违公平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法院通常会参照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来判定赔偿比例。律师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消费者还是应当尽量购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增购针对自身事故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减少因驾驶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问题2: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前段时间,李先生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骑着电动自行车的洪先生在机动车道里逆行冲了过来,造成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洪先生重伤和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先生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洪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先生负事故次要责任。李先生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也在保险期间内。现在,洪先生的亲属找到李先生,要求他赔偿损失。李先生询问律师,对方的非机动车存在过错,自己应该如何赔偿?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是非机动车没有过错,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就要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根据李先生的描述,非机动车驾驶人洪先生在机动车道逆行,这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他对自身损害存在较大过错,依法确实应当减轻李先生作为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不过,虽然洪先生负主要责任,但李先生也有一定责任。因为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在道路通行中本来就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事故发生时的路况、视野良好,如果李先生当时充分注意,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避免这么严重的事故发生的。李先生疏于观察,这就是他的过错所在。法院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判决机动车车主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好在李先生的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这部分赔偿责任通常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这起事故也给李先生提了个醒,以后开车上路一定要更加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时刻保持警惕,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另外,这件事也警示了所有交通参与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问题3: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前段时间,周先生骑电动自行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一辆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司机应该是没好好看路,直接就和周先生撞上了。周先生受了伤,车子也坏了。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轿车司机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周先生无责。周先生受伤后住院治疗,最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当周先生去找事故司机李先生协商赔偿事宜时才知道,事故车辆的登记车主是张先生,出事故的时候,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周先生询问律师,这次交通事故给自己造成的各种损失,前前后后加起来有14万多元,这个损失应该由肇事司机赔偿还是车主承担?
律师说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救济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它先予赔付的制度能让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助,这对保障受害者权益至关重要。给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周先生的描述,李先生开车发生事故,导致周先生受伤,他是这起事故的侵权人,按照法律规定,他肯定要对周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车主张先生作为这辆车的投保义务人,却没有依法给车辆投保交强险。这就导致周先生没办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获得保险赔付,所以张先生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周先生的损失没有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所以法院大概率会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张先生和李先生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先生的损失。律师提醒所有机动车的投保义务人,一定要依法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利益。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宋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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