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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与担当|曹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改变人生命运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2025-02-11 16:40:59原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现全市政法机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菏泽、法治菏泽的生动实践,菏泽市委政法委联合山东法制报组织开展了“使命与担当——以政法工作现代化菏泽实践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菏泽、法治菏泽”采访活动暨“2024年度全市最美政法成绩单”展播,全面展示全市政法机关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亮点、最美点。今天,我们聚焦全市最美政法成绩单——曹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改变人生命运。

“多亏了党和政府,谢谢你们……”在救助台账上签名后,赵老汉(化名)对曹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刘惠一行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1月2日,在结束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中午,刘惠在结束手头上工作后,马不停蹄地和同事为赵老汉一家送来救助金,保障他们度过春节。

“改善生活和改变命运。”当记者问到司法救助的直接效果和作用时,刘惠言简意赅地给出了答案。

“司法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因案致贫的被害人进行的辅助性救助。”自2018年起,刘惠和第六检察部的同事们共开展司法救助案件近500起。

当谈到司法救助工作时,刘惠说:“不是说救助金发完,我们的工作就完成了。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救助案件,我们的跟踪周期有的是五年,有的甚至是十年,直到看着他们健康地走向人生美好未来。”

由于被救助家庭多存在情况特殊,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活问题,曹县检察院往往会多方协调,将被救助未成年人妥善安置在可以吃住一体的学校。

作为一所安置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练秀蕊告诉记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事无巨细地想到了被救助未成年人的方方面面,和我们学校制定了长期的救助规划,也正是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为孩子的生活、学习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曹县人民检察院秉持着“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通过“1+N”司法救助帮扶模式,即“1”是对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通过发放救助金,解决案件当事人燃眉之急。“N”是主动对接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通过协调落实低保、就业培训、重点关爱、心理疏导等多种帮扶措施,为困难当事人提供“造血型”服务。

2024年3月7日,最高检、全国妇联发布《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理的李某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同年6月,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荣记三等功。

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东舒介绍说:2022年以来,曹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4件,发放救助金216万元。积极探索实施“1+N”司法救助帮扶模式,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司法救助作为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

(大众新闻 牛文杰 饶胜望 杨以锋)

责任编辑:牛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