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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同意“鞭罚”方可让孩子入学,荒唐透顶

洋葱快评 | 2025-02-16 17:50:23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有网友曝光了广东阳江龙源实验学校的学生就读须知,其中赫然规定 “对犯错的学生采用鞭罚和罚站思过的惩戒方式,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否则另择他校”。

2 月 15 日,涉事学校工作人员表示,上述规定一直都有,其目的是为惩戒屡教不改者树立威严。鞭罚是老师来打,老师打打手心,一次不超过10下,罚站不超过两小时。《就读龙源实验学校须知》下方要求家长和学生签名同意,写明“如对以上规定有异议的学生或家长,可到我校与班主任或领导说明。如不能接受此规定的学生或家长,也可另择他校。”

不少人认为,在学生入学这件事上,简单地以家长签字同意接受 “鞭罚” 为条件,尽显学校行为的粗鲁、粗暴与蛮横。实际上,家长签字同意 “鞭罚” 方可入学,这已不是简单的行为粗暴,而是教育管理和教育理念的严重偏差,不仅不当,更是荒唐至极。

一方面,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不应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容任何个人和行为侵犯。将家长是否签字同意接受 “鞭罚” 作为入学条件和门槛,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学校声称 “鞭罚” 主要是教师打犯错误学生的手掌,一次不超过十下,“罚站” 不超过两小时,且主要针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这种管理看似合理,实则混淆了惩戒与体罚的本质区别。《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对于 “罚站”,规则也明确限定为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鞭罚” 明显违规,甚至可能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学校让家长签字同意 “鞭罚” 方可入学,实则是想借家长的被动同意授权来实现从严管理。从严管理本身并无错,但以入学资格要挟家长,企图通过签字同意来逃避自身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这背后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益和成长权益的漠视。以 “体罚” 替代 “惩戒”,也是对学生犯错可容可改、科学矫治以帮助学生完善成长以及以人为本、人性化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科学育人理念的忽视与抛弃。以简单粗暴和蛮横的态度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只会让教育失去育人的温度、管理的人性以及正确的育人方向,这种失当行为必须立即整改。

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始终是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从这件事来看,让教育充满人性温度,让教育教学管理更加规范、理性,任重道远。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