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ff叠满!泰安一小伙无证驾驶一辆报废货车被查!
王洪涛 来源:大众新闻
2025-02-17 11:09:53原创
近日,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辆报废车,而且驾驶员还是无证驾驶。
现场图片
当日16时10分许,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鲁JD***5的轻型栏板货车涉嫌达到报废标准仍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立即启动缉查布控,查询车辆行驶轨迹,锁定车辆活动区域,最终在望山街路段成功拦截该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薛某某驾驶证已处于注销状态,且驾驶的车辆自2020年10月份至今一直未检验,属于无证驾驶报废车严重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薛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薛某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扣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家注意,车辆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的,需要将车辆进行报废处理,而有的驾驶人却不去处理,依旧开着“问题车”上路,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驾驶报废车有哪些危害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由于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同时,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非现场抓获如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抓拍时,会因套牌、假牌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行为,让违法驾驶人逃避法律的惩罚。驾驶“病车”上路风险极大请大家定期检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尽快报废,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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