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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检察健全三项制度强化检委会管理 助推实现高质效办案
地方法治 | 2025-02-25 18:16:02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检委会评查案件、听庭评议和案例学习制度,推动检委会切实发挥宏观管理作用,有力促进检察办案质效提升。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委会委员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势,每月从已办结案件中抽取重点案件和常规案件,组织检委会委员开展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和共性问题,通过面对面反馈办案人、办案质效业务分析研判等形式,及时解决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指导业务工作高质效开展。同时,随机抽取案件,组织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公诉人出庭情况,提升出庭应诉质效。此外,不断加强案例学习力度,将最高检编发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及最新司法解释纳入检委会学习计划,由业务骨干负责领学解读,为办理同类型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下一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委会职能作用,推动相关制度落地落实,以高质效案件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招远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