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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热线|离婚冷静期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聚焦婚姻家事纠纷,律师支招解惑

半岛帮 | 2025-03-04 17:38:24原创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与女性权益有关的婚姻家庭话题,邀请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徐倩律师和周心怡律师在线接听市民来电。冷静期内一方借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妻子是否有权要回?在接线现场,两位律师与市民深度交流,了解细节后给出了专业建议。

王女士和李先生原本是夫妻,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就去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然后进入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王女士拨打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咨询周律师:“后来我得知,在这个冷静期内,他因为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别人借了15万。”

“他借款的时候我们已经处于离婚冷静期,我对借钱这事完全不知情,而且这笔钱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上。”王女士询问律师,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这笔欠款的偿还责任?

了解情况后,周律师表示,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并且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周律师分析,根据王女士的描述,李先生借款时双方已经处于离婚冷静期,并且王女士没有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的意思表示。所以,这笔债务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女士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如今,随着网络直播的盛行,因打赏主播发生的纠纷时常出现,前段时间,刘女士偶然间得知,丈夫几年前在某平台结识了一名主播。为了讨主播欢心,他瞒着刘女士,在直播间疯狂大额打赏。

“在我的逼问下,他承认这些年在直播平台给主播打赏了三十多万元, 并且两人还发生了不正当关系,随后他还通过银行转账,直接给主播转了50万元。”刘女士询问徐律师,能否把其丈夫李先生给主播的这些打赏款、转账款要回来?

徐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您的丈夫在与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与他人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向其赠与这50万元,其赠与行为超出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您丈夫的这种赠与行为严重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徐律师表示,至于直播打赏部分,观众、主播和直播平台通过自主注册和签约形成特定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观众使用虚拟道具打赏的行为具有消费性质。“因此,您丈夫与主播发生关系之前的打赏,一般会认定为消费行为,大概率不予退还。但在二人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李先生的打赏数额明显高于正常网络娱乐消费水平,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对于李先生在与主播建立不正当关系后的打赏,法院应该会酌情确认返还部分打赏所获收益。”

近期,我们上线了半岛问法热线读者群,有需要的市民可以扫码入群,我们会根据市民需求开启相应话题,也将联系专门律师定期解答市民关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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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恋爱期间男方要求堕胎,分手后女方能否要求男方赔偿?

陈女士与黄先生在2023年4月相识,很快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就开始自由恋爱,同年7月开始同居。2024年12月,陈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可黄先生因为不想那么早结婚,就要求她打胎。后来陈女士无奈终止了妊娠,结果黄先生马上就提出分手。陈女士现在身心俱疲,因为终止妊娠,她花了不少医疗费,还有因为休息导致收入减少。而且这件事对陈女士精神上打击特别大,她现在感觉自己像变了个人。陈女士询问律师,是否可以让前男友赔偿自己的这些损失,并且要求他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

律师说法:在司法实践中,符合一定情形时,女方可以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请求赔偿。从法律角度来看,侵权责任的承担需要满足四大要件:一是行为人存在侵权行为,二是有损害后果,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存在过错。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男友自由恋爱期间同居并导致您婚前受孕,他不想结婚要求您打掉孩子,他的这种行为导致您最终选择终止妊娠,并由此对您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他是存在过错的,而且他的行为和您受到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从这方面来讲,他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您终止妊娠这一事件确实可能对您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您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过最终赔偿数额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同居时也应慎重考虑未婚先孕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法院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双方过失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原因力和参与度等种种情形来判定赔偿责任。

问题2: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配?

2022年时,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女士,两人一见钟情,恋爱没多久就登记结婚。婚前于先生的父母全款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登记在于先生名下。刚结婚那会,夫妻俩感情特别好,为了表达对王女士的爱,于先生自愿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由于两人之间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而且矛盾越来越激烈,于先生觉得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向王女士提出离婚。王女士也同意离婚,但她认为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或者给她房屋价值50%的补偿款。于先生询问律师,这房子是他父母给买的,虽然加了王女士的名字,可结婚时间也不长,她对房子也没什么贡献,她能够分得房子的一半吗?

律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定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您在婚后给房子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女方的赠与,所以从这一点看,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不过,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也有相关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根据您的描述,房屋的出资来源是您婚前由您父母全部出资购买,并且您和女方结婚时间较短,女方对房屋的贡献较少。从这些情况来看,法院很可能会判决房屋归您所有,同时结合房屋价值、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数额给王女士。所以,您不用过于担心女方要求平均分割房屋或者索要过高补偿款的情况,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问题3:母亲利用去世父亲的工龄购得的“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董女士兄弟姐妹4人,她排行老三。董女士的父亲以前是工厂工人,母亲没工作。他们租了父亲单位的公房,1996年单位搞房改,父母一起填了公房购买申请表。可父亲在1997年10月去世,后来母亲自己跟父亲单位签了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书,买房时用了父亲的工龄来核定房价,母亲花了成本价买下了房子。2002年11月,母亲拿到了房产证。2018年11月的时候,母亲去公证处立了遗嘱,说这房子归她个人所有,由董女士一个人继承。前段时间,母亲因病离世,董女士的大哥、二姐和小弟就因为这房子跟她闹起来了。他们三个称虽然房子是在父亲去世后才拿到房产证,但买房用了父亲工龄折算房价,而且母亲没工作,是用父亲留下的夫妻共同存款买的房,所以这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不是母亲个人的,他们都有继承份额。董女士询问律师,母亲明明立了遗嘱房子给自己,其他人是否有权分割房产?

律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母亲留下的房屋原本是您父亲生前单位的公房,您父亲是承租人,他去世后,您母亲作为配偶,利用您父亲的工龄优惠以及国家房改房政策购买了该房屋。虽然您父亲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已经去世,但结合公房承租情况,以及考虑到房改房优惠政策并非仅依据工龄,还涉及公房承租、职务等多种因素,且您父亲对该公房的承租等情况是房屋能以成本价购买的重要基础。所以,该房屋应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母亲的公证遗嘱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证遗嘱的特殊效力等级,但在实践中,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较有保障。您的哥哥姐姐和弟弟主张遗嘱不是您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他们没有提交有效证据予以反驳,法院通常不会采信他们的说法。所以,您母亲遗嘱中处分她自己财产份额的部分一般会被确认为合法有效。

总的来说,您母亲留下的房屋是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去世后,他的那部分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您母亲、您以及您的哥哥姐姐弟弟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您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份额都有继承权利。而您母亲遗嘱中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份额,会按照遗嘱由您继承。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宋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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