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评⑦|“35岁门槛”,不该成为“搬不走的大山”
望岳谈 | 2025-03-11 10:49:56原创
刘笑笑 周学泽 来源:大众新闻
今年两会上,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建议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纳入法律。郑功成介绍,从各种招聘信息来看,35岁限制入职现象成为影响青年人就业特别是高学历年轻人就业的严重障碍,有的单位还设置了32岁、30岁、27岁等根据学历分段限制的条件,他呼吁要尽快遏制就业年龄歧视现象持续的势头。
除了郑功成代表,张凯丽委员谈到“35岁就业门槛”时也说:“35岁其实很年轻,正是干事儿的好时候。”
在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申公豹有一句出圈台词:“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都休想搬动”。在就业市场上,“35岁门槛”如同一座横亘于求职者面前的山。比如,上个月某地招聘环卫工要求“35岁以下”。
“35岁门槛”,与人们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期望不相适应。“35岁门槛”会对人才流动形成制约。人到中年,经验老到,技术娴熟,想到更好岗位工作,受限于35岁,心有余力而难逾。现在两地分居家庭不少,一方在本地有好工作,但到对方城市就业,如受制于35岁门槛,会无法应聘各种单位招考。
“35岁门槛”,与人均寿命延长和劳动力平均年龄提高的现实不相适应。2024年,中国居民期望寿命已达79岁。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和海南八省市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受人口变化影响,我国劳动力平均年龄已从32岁升至38岁。若35岁即被定义为“不可流动”,无异于让劳动者少了很多可能的选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回应社会的就业关切,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
纠正各类就业歧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搬走这座“山”,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机关事业单位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宣传引导等多个方面努力。比如禁止企业在招聘中设置与岗位无关的年龄门槛等,从而营造更加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和氛围。
实现公平就业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营造平等、公正、开放的就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让求职者“能就业”“就好业”。
(大众新闻记者 刘笑笑 周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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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