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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进校园,不做电诈“工具人”

地方法治 | 2025-03-20 18:12:17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群体防骗意识和识诈能力,创造共建“无诈校园”的浓厚氛围,正值春季开学,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组织反诈民辅警到烟台职业学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不做电诈工具人”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反诈知识,把好防诈第一关。

在活动现场,民警结合真实案例,为广大学生讲解常见诈骗套路,揭秘了最新的诈骗手段,传授防范技巧,提醒广大学生要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同时,围绕什么是“两卡”犯罪,以及“刷流水”“洗钱”“资金结转服务”等行业黑话作了互动科普,警示同学们不要为了贪图小利,对外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及各种互联网账号,保护好个人信息,不参与、不组织“两卡”犯罪,避免成为电诈活动“工具人”。

警惕电信诈骗

本次反诈宣传活动通过“趣味互动+专业宣讲”的形式,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了反诈知识,认识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增强了防范意识。下一步,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筑牢校园反诈防线。

什么是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

电诈“工具人”常见形式

兼职高薪“采购员”

高薪“兼职”、飞来“横财”?实际是电诈洗钱!

办贷款被利用刷流水洗钱

“马上放款,无需抵押,无需征信”,千万要警惕!别被利用成为洗钱的帮凶。

帮人转钱获取提成  

诈骗分子以“帮助转账、日赚千元”为噱头招募人员,要求将资金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内,帮助完成非法资金转移。因此,帮人转钱获利不可取。

买卖、出租“两卡”  

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电诈分子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帮忙“引流”获利   

“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受害人被各类“引流”方式诱导加入指定微信群、QQ群或其他群组,而后被诈骗。其中,拉人进群环节费时费力,且不利于“隐蔽幕后”,所以许多电诈分子招募他人成为“引流”工具人。

现金花束洗钱  

将万元现金做成“鲜花”装进礼盒,送给母亲做生日礼物;在“结婚纪念日”时,定制内藏数万元现金的蛋糕送给妻子……这些精心打造的礼物,在不经意间就让商家掉进了“工具人”圈套。

电费、话费等充值洗钱   

电诈分子通过各类渠道发布“电费充值”“话费充值”“油卡充值”等优惠充值服务,吸引用户购买。购买后,电诈分子通常会承诺“一周内到账”,从而在缓冲时间内,完成非法资金的转移。

搭设Goip、Voip设备   

“帮忙架个设备就能收到佣金”,大部分电诈团伙都藏匿于境外,有了Goip、Voip等设备后,犯罪分子就可以在境外远程控制国内的手机、插卡设备拨打诈骗电话。

(烟台高新公安)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