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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三渠道长险首年保费收入同比下降!中国人保2024年年报“出炉”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2025-03-31 18:04:40原创

3月28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公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中国人保实现净利润578.20亿元,同比增长8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28.69亿元,同比增长88.2%。在业绩数据表现良好的背后,却是寿险个险渠道、银保渠道和团险渠道的首年保费收入均出现同比下降在经营合规方面,近日,人保寿险原销售人员因利用保险公司从业人员身份从事违法活动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寿险三渠道趸交保费收入下降

2024年,中国人保实现净利润578.20亿元,同比增长8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28.69亿元,同比增长88.2%;净资产收益率16.7%,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中国人保2024年度拟向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1.80元(含税)。

偿付能力方面,2024年,中国人保总资产17663.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4%;净资产3672.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5%。

从不同业务板块来看,财产险方面,2024年,人保财险大灾净损失超过去5年平均水平,综合赔付率出现同比上升。

2024年,人保财险综合成本率为98.5%,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高于三年平均综合成本率97.6%;2024年人保财险综合赔付率为72.7%,三年平均综合赔付率为70.9%。2024年,人保财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4852.23亿元,同比增长6.1%;综合费用率25.8%,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受到严重灾害事故及利率下降带来负债成本上升影响,综合赔付率72.7%,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大灾净损失超过去5年平均水平50.9%,为近年最高;综合成本率98.5%,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实现保险服务业绩143.80亿元,承保利润70.85亿元,净利润331.90亿元。

此外,受灾害事故影响,其他险综合赔付率65.5%,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由于业务结构调整,综合费用率33.3%,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98.8%,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3.6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92亿元,同比下降70.9%。

2024年度业绩发布会上,中国人保副总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总裁于泽在接受媒体记者针对车险尤其是新能源车险战略方向的提问时表示,人保财险将持续保持车险作为公司利润支柱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2025年努力实现新能源车综合成本率降至100%以内。

人身险方面,2024年,人保寿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23.84亿元,同比增长23.0%,原保险保费收入1060.04亿元,同比增长5.3%,实现新业务价值50.24亿元,可比口径下同比增长114.2%;实现净利润170.98亿元,主要受益于2024年资本市场回报优于上年同期以及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降本增效、积极落实报行合一,有效降低负债成本,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从渠道来看,人保寿险的保费收入主要靠续期拉动。2024年,人保寿险的个险渠道、银保渠道、团险渠道的长险首年保费收入均出现同比下降,分别同比下降0.3%、13.3%、64.3%。此外,三渠道的趸交保费收入分别同比下降6.9%、24.8%、70.7%。

年内已裁撤51家分支机构

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正式批复,同意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撤销重点客户营业部、健康保险营业部、第三营业部及金融街营业部。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数据,截至3月31日,中国人保年内已裁撤51家分支机构。其中,人保财险43家,人保寿险8家。

2月14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一次性撤销重点客户营业部、健康保险营业部、第三营业部及金融街营业部四大营业部。其中,健康保险营业部与重点客户营业部的存续近10年。公开信息显示,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健康保险营业部成立于2005年8月,重点客户营业部成立于2007年7月。

对此,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业务模式和发展需求不同。人身险业务现在更依赖线上渠道和代理人团队的精细化管理,很多线下分支机构的功能被线上取代。而财产险业务虽然也在数字化转型,但在一些新兴区域或者业务增长点,仍然需要通过新设分支机构来拓展市场、提供服务。

多次因合规问题受罚

3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陕金罚决字〔2025〕33号)显示,原人保寿险临潼支公司销售人员王某利用保险公司从业人员身份从事违法活动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人保寿险也曾多次因合规问题受罚。2024年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金罚决字〔2024〕31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福山区营销服务部因保险许可证遗失,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其中,2024年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国金罚决字〔2023〕40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因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王天书)

责任编辑:王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