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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险青岛分公司被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因团体意外保险承保管理不规范,意外险客户信息管理不到位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2025-04-09 10:30:14原创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集中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表,其中一张剑指浙商财险青岛分公司。处罚信息显示,浙商财险青岛分公司因为团体意外保险承保管理不规范,意外险客户信息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

据了解,团体意外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具体来说,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团体或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

梳理发现,浙商财险青岛分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被青岛市崂山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4891元。浙商财险东营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被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478991元。

另据梳理,近年来,浙商财险在山东分支机构多次被罚,被罚款金额超百万元。

2020年3月,浙商财险日照中支因编制虚假文件资料问题、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相关责任人张庆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20年10月,浙商财险潍坊中支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收到原山东银保监局26万元罚单,相关责任人浙商财险潍坊中支总经理李某被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

2022年4月,原山东省银保监局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出11万元行政罚单,原因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此外,浙商财险威海中支、淄博市高青支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等都曾收到罚单,主要因为编制虚假文件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合计罚款金额超过百万。

爱企查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为谢洪阁。

责任编辑: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