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五段式分时电价”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
2025-04-10 17:28:47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五段式分时电价”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247号),积极引导全社会移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山东省的“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旨在通过分时段电价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降低用电成本,实现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该政策将一天24小时分为五个时段:平、谷、峰、深谷和尖峰,每个时段的价格和执行范围有所不同。
五段式分时电价的定义和执行范围平时段:通常为峰谷时段外的其他时段。
谷时段:用电需求较低的时段,电价较低。例如,1月至2月、12月的谷时段为2:00至6:00、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1。
峰时段:用电需求较高的时段,电价较高。例如,1月至2月、12月的峰时段为7:00至9:00、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1。
深谷时段:用电需求非常低的时段,电价最低。例如,深谷时段通常为中午11:00至14:001。
尖峰时段:用电需求极高的时段,电价最高。例如,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1。
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注: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已具备动态调整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与高压工商业用户执行相同分时时段。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分时电价执行时段
1月至2月、12月
谷时段为2:00至6:00、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峰时段为7:00至9:00、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3月至5月
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峰时段为17:00至22: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0:00。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6月
谷时段为7:00至12:00。峰时段为16:00至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2:00。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7月至8月
谷时段为1:00至6:00。峰时段为16:00至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2:00。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9月至11月
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峰时段为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19:00。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其他事项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及农业生产用电,除低谷时段23:00-7:00外,其余峰谷时段按工商业峰谷时段执行。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王宣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