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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没到期却被中介更换门锁密码,租客有家难回

王瑜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2025-04-15 15:24:59原创

近日,市民宋女士向半岛记者反映,今年初她通过青岛故屿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可租赁期限未到,中介就要求她尽快搬离,并且私自更改了门锁密码,宋女士的物品被锁在屋内无法取出,剩余的房租也没有退还。

宋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初,她在安居客看到了青岛故屿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租房信息,看房之后,她与青岛故屿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浮山后六小区的房子,租期为半年。

原本租赁期限是到今年7月5日,可就在交了第二次租金没多久,宋女士却接到了中介的通知,称房东急着用房,必须尽快搬离。“中介是4月1日给我打的电话,可附近的房子租金都比较贵,短时间内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到了4月9日,我又接到了中介的电话,催着我赶紧换房子。”宋女士说,就在当天晚上,她回家时发现门锁密码换了,她进不了家门,只能在外过了一夜。

“因为没地方住,我只能每天市区和胶州来回跑,行李都在出租屋里,加上保洁费等等,还有约2000元的租房费用没有退还。”宋女士称,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就算是要求中途搬离,也应提前30天通知,还要支付违约金,现在中介公司私自更换门锁密码的行为,明显已经违约,也侵犯了她的个人权益。

4月14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青岛故屿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赵先生表示更换门锁密码是无奈之举。“房东临时要用房,我们也没办法,已经提前通知了,这套房子里面还有其他租客,有的已经搬走了。”赵先生表示只要宋女士能尽快搬走,会去开门配合搬家,并且当天退还剩余的所有费用。“其它问题不方便答复,让宋女士直接联系我好了。”赵先生说。

15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宋女士,宋女士称,目前事情仍然未得到解决。半岛记者将持续关注。

针对此事,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房屋租赁各方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各方不得擅自毁约,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中介方更应保证租客的合法权利,协调处理租赁双方的纠纷,不得擅自侵犯租客的权益,更不能强行毁约,因房屋中介的行为给租客造成损失的,中介应当负赔偿责任。

“市场在租赁房屋时,务必要与出租人或者中介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租赁协议中明确房屋状况、租赁期限、租金数额、违约责任等详细条款,以防止纠纷的发生。由此而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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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瑜)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