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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构建“四个三”工作体系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质增效

曹儒峰   来源:大众新闻

2025-04-24 15:22:08原创

泰安市财政局聚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以规范涉及人员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突破口,压实三个管理责任、严把三个约束关口、建立三张工作清单、用好三个监管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以实际行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通过重新核定24个涉及人员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核减资金252.54万元。

压实三个管理责任。强化财政监管责任。成立规范涉及人员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政策法规培训解读,督促购买主体依法依规采购。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购买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单位是政府购买服务第一责任人,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形成对政府购买服务运行的制约,增强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规范性。强化预算审核责任。财政部门紧盯项目部门职责、现有资源、立项依据、购买服务内容、资金测算等审核要素,严格项目预算审核。

严把三个约束关口。严把预算编制关。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严格控制履职辅助性服务项目,购买主体能够通过整合自身人力物力资源完成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杜绝出现履职人员和设施闲置仍购买服务情形。严把项目实施关。规范承接主体确定方式,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约验收,督促其按合同约定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严把绩效管理关。修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体系、管理制度,开展涉及人员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承接主体、项目资金支付和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建立三张工作清单。明确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单位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编报、需求设定、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绩效管理等管理责任,切实改变“重购买,轻管理”现象。明确负面清单。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等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厘清购买服务边界。明确问题清单。通过日常监管发现项目立项依据不完整、合同签订不规范、资金结构不细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督促单位对照检查整改。

用好三个监管渠道。智慧监管“赋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计划备案事前管理,明确计划备案要求,进行合法合规性复核,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问题线索“严查”。加大对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绩效评价“增压”。改进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置人员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核实核准实际需要,精准调整资金安排。

(大众新闻记者 曹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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