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时8天!莱阳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陈年“骨头案”获赠锦旗
地方法治 | 2025-04-27 18:58:20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感谢执行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把欠款执行到位了,本来这个事这么多年我都不抱希望了。”近日,申请人将一面印有“人民法官为人民 高效专业暖人心”的锦旗送至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的认真负责、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拒不履行引纠纷
申请人刘某甲与被执行人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0年3月在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被告宋某欠原告刘某甲的铝合金材料款6994元于2010年4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因宋某未按时履行义务,申请人刘某甲于2010年12月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于2011年7月被司法拘留15天,该案于2011年10月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后该案于2016年8月恢复执行,依旧未果。其间,申请人刘某甲死亡,莱阳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作出执行裁定书,变更其配偶刘某乙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迎难而上:高效执结破僵局
2025年3月,变更后的申请人刘某乙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杨列清收到该案后,详细的查阅卷宗,了解该案的前因后果,认为破解该案的关键在于调解。4月2日,该案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网络资金进行了查控,账户显示余额不足。同时传唤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说明情况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声称一分都不可能偿还。
因被执行人在外地,考虑到申请人的心情迫切,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反复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积极化解矛盾,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不是冰冷的,也是有温度的。
经沟通,被执行人表示同意支付本金但不同意支付利息,于是承办法官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对于利息问题进行多次调解,申请人表示在利息方面可以让步。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于4月7日将案款交到法院账户。4月10日,承办法官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该案从恢复执行立案到案款发放仅用时8天,双方跨越15年的恩怨最终得以化解,申请人的胜诉权得以实现。
锦旗不仅是对执行法官高效执行的认可,更是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下一步,莱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高效、规范的执行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莱阳政法)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