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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的检察守护!齐河强化公益诉讼监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魅力德州 | 2025-04-28 16:51:20

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

黄河九曲,法治如弦。

近年来,位处黄河北岸的齐河县人民检察院胸怀“国之大者”,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高站位融入国家战略、深层次赋能县域治理、全方位激活创新动能,在维护公共利益中彰显检察担当,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中积极作为,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5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中央省市领导多次调研并给予好评,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媒体报道。

筑牢黄河生态检察屏障

“我们绘制县域内黄河‘生态损害图谱’,通过‘数字建模+热线筛查’双轮驱动,筛选环境污染等线索500余条,成案27件,并量化修复责任,推动专项治理......”近日,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上,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晓梅发言介绍工作经验。

据了解,该院立足沿黄区位优势,筑牢黄河国家战略检察屏障,聚焦服务黄河战略、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开展生态、食药、安全生产等专项监督活动,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部门内部办案线索、信息实现互通,涉黄河流域案件实现“集约化”办理。“我们创新构建‘刑事打击+民事赔偿+行政履职+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六位一体办案体系,实现涉黄河案件‘起诉-审判-修复’一站式办结。”曹晓梅说。

同时,该院通过检政数据共享平台联动,实现治理模式转型,整合污染源监测、修复进度等实时数据,建立生态修复量化评估模型,实现“修复方案科学性验证-执行过程动态监管-修复效果可视化评价”全链条智能管理。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航及物联网感知设备,将62.9公里黄河岸线划分为189个数字网格,对水土流失、非法排污等12类生态问题实现“红橙黄”三色预警,推动案件结构从“小而散”向“专而精”转变。

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涉黄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制发检察建议63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合力解决公益受损难题。建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32件公益诉讼案件在该基地开展修复工作,落实修复资金210余万元,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河务、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制度12项,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多亏了检察官啊,自从你们开展专项活动,就再不用担心买到假种子,你看今年这麦子长势多好。”近日,齐河县村民王某高兴地对监督回访的检察官说。

据了解,去年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种子案,涉案麦种的包装与正规麦种包装几乎一致很难辨别,导致部分村民上当受骗粮食减产。该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21个部门建立11项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区域协作和源头管控,开展全县农资产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排查种子经营门店400余户,整改问题80余个,为群众挽回损失220万余元,实现“监督+治理”双赢。

工作中,该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心系百姓安危冷暖,紧盯“一老一小一食一住”,针对个案暴露出的养老服务、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安全、临期食品管理、无障碍环境等群众身边风险隐患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监督,采取“办理一起案件,规范一个领域”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触角,提升治理效能。

去年雨季,齐河县某处窨井吞噬了外卖小哥的电动车轮,这引起了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的高度关注。该院经调查核实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导开展了“守护脚底安全”专项治理。如今,全县大街小巷的窨井都装上了防坠网,井盖上都有了“电子身份证”,扫码就能看到管理单位和责任人。

同时,紧盯分散性、苗头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风险隐患,将“发现损害—制止违法—修复损害”事后治理思路向“抓前端、治未病”预防性公益诉讼方向转变,针对县域内老旧小区“飞线充电”、伪劣消防安全器材、噪音污染等潜在性隐患划分不同风险等级,制发检察建议105件,督导行政部门通过设立风险预警“五色图”,准确识别风险隐患等级并做出相应处置,防范化解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潜在风险点。依托12309热线、“公益诉讼联络站”“益德益心”工作室等工作平台,邀请网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构建“群众吹哨-检察响应-部门联动”治理模式,收集有关农村桥梁、农村人居环境等相关线索,督导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督治理污染水源150亩,平整道路20条,整修桥梁77座,消除危险13处。

创新机制释放公益诉讼活力

“锁已开启,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得骑行,祝您骑行愉快!”在齐河县,每当你骑行电单车时,骑行前都会听到这句提示语音。齐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域内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现象,依法向运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督导实现“人脸识别+语音提示”双重认证,助力县域骑行安全。

据了解,该院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充分释放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监督履职活力。

该院组建了“检察官+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新型办案团队,实现办案从单兵作战向系统集成转变。协同24家单位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明确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双向衔接等协作细则,形成“党委领导、府检联动、部门协调”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行“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通过人大监督线索移交与检察机关案件化办理,提升监督效能。深化“检校共建”,与高校联合设置黄河案例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碳汇替代性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前沿课题研究,培育专业性强、复合型公益诉讼办案人才。‌

工作中,通过设立“一本账”做实调查核实,建立调查核实“立体化”取证体系,证据审查实行“线索关联性+违法持续性+修复可行性”清单化管理。“双维度”量化指标,实际公共利益损害与补偿修复设定实体硬性指标,确保损修比例相当。建立“三评估”磋商机制,对权责清晰、整改路径明确案件启动磋商程序,实现“个案整改—规则完善—全域预防”。

针对重大案件,该院实行“检察长统筹+检委会研判”,分析案件领域、结构、态势,审议把关立案标准、检察建议、起诉必要性等关键节点,破解取证难、协调难问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头雁”作用,带头办案激发“群雁活力”。办理王某污染环境系列案,检察长带队成立办案团队,构建权责明晰、协同发力的管理体系,实现公益诉讼业务管理从“粗放分散”向“精细统筹”跨越式升级,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典型案例。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将继续高站位融入国家战略,不断推动公益诉讼与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为守护黄河安澜、保障民生福祉提供更具示范意义的‘检察方案’。”曹晓梅表示。

(焦晓涵 刘月 高忠祥)

责任编辑: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