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跨域协作显成效,异地拘传促履行
地方法治 | 2025-05-09 19:14:05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为坚决捍卫司法权威,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孙兴文团队奔赴青州市开展异地执行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推动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避而不见拒还款
在原告青岛某包装公司与被告王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岛某包装公司按照王某某指示加工制作纸箱,并交付工作成果,但王某某一直未支付报酬,经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青岛某包装公司货款146177.5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青岛某包装公司遂向市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孙兴文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传唤王某某到庭履行义务,但王某某拒不到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银行流水现端倪
考虑到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孙兴文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某定制数量如此之多的纸箱,很可能用于生意运营,并且运营状况良好,这明显与王某某银行账户中没有资金的事实相矛盾。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孙兴文依法调取了王某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流水信息,发现王某某在执行阶段存在大量数额较大的资金流转,且流水交易主要发生在青州市。种种迹象表明王某某极有可能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孙兴文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异地拘传。
跨域联动再亮剑
4月24日,孙兴文团队第一时间驱车奔赴青州市,在青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至青州市人民法院。

然而,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诫,王某某仍然态度强硬,表示无法偿还欠款。眼看多番劝说无果,孙兴文当即向王某某展示了其银行账户资金流动调查情况,明确告知将对其拒不履行义务、隐匿资金的行为予以拘留惩戒。

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王某某自知逃避无果,当场偿还全部案款19万余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市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执”工作理念,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努力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相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