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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典”亮生活守正义,检察为民映初心

山东法制报 | 2025-05-16 19:56:48原创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5月15日下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民事检察工作成效。活动现场,主持人介绍的一个个真实案例勾勒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生动图景:从梁某的执行困境到李某的保险纠纷,从农民工的讨薪难题到保障薪资支付协作机制,这些案件或许情节各异,但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坚实护盾。

从“走投无路”到“日子能过”

2年前,一场交通事故让大学毕业刚工作1年的梁某陷入绝境: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判决的200余万元赔偿款,肇事司机赵某出狱后却“人间蒸发”。今年1月,其父老梁颤抖着走进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时,语气里里满是悲伤:“俺孩子还年轻,以后可咋办?”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审查,发现法院对赵某尚未用尽财产调查措施即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自由刑执行完毕的赵某现状究竟如何?是否毫无财产执行能力?检察官下决心查清事实。通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到赵某。面对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检察官展开耐心释法:“刑事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责任,逃避执行只会让问题更糟。”赵某逐渐敞开心扉:“那场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3人受伤,我还被单位辞退了,生活艰难。不是不想赔,是实在拿不出啊。”

4月9日,在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梁某和赵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赵某承诺自2025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底至少付给梁某5000元。

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1+N”司法救助,为梁某申请3万元救助金。当老梁在家访中感慨“日子终于能往前过了”时,背后是检察机关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执着践行。近年来,聊城检察机关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围绕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要求,建立健全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制度,不断拓宽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以高质效办案维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以检察一体化融合发展持续塑造新质法律监督力。

30万元保险赔偿因“加粗字体”就能免责?

一场车祸,交警认定两份“责任”。

2021年12月19日傍晚,聊城市茌平区的街头寒风刺骨。张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被肖某追尾撞击,当场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有过错:肖某醉驾负主要责任,张某因饮酒且无证驾驶承担次要责任。痛失亲人的同时,张某家人还因一份人身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陷入一场长达3年的维权拉锯战。

拒赔30万元,保险公司“加粗字体”能免责?原来,张某所在公司曾为员工投保“敬业福”团体险,意外身故保额30万元。而当张某妻子李某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属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偿。法院也认为免责条款已通过加粗字体提示,判决李某及家人败诉。“人都没了,保险却一分不赔?条款再大,能大得过人命吗?”李某心里实在想不通。

2024年5月,走投无路的李某向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接手案件后,面对厚厚的案卷材料,没有一丝懈怠,逐字逐页审查一审卷宗,从保险合同条款到事故责任认定,从一审判决的说理到再审驳回的论证。然而,仅靠书面审查远远不够,为了查明案件真相,检察官多次走访投保企业,详细了解投保流程,反复追问关键细节,“当时保险业务员是如何讲解免责条款的?”“保险合同是怎么签收的?”同时,依法调取保险公司内部操作规范,核实其是否切实履行法定提示义务。

经过调查,检察官查明保险合同仅仅加粗了免责条款,既没有投保人的签字确认,无法证明投保人已经知晓免责条款,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已履行提示义务,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茌平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向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2024年9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经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2025年4月,案件终于迎来了好消息,原审法院再审改判,判令保险公司支付李某及家人保险赔偿金30万元。捧着判决书,李某在法庭上哭得像个孩子,说:“好几年了,我终于能睡得着觉了。”

47.8万元背后的3年坚守

2022年的夏天格外炎热。阳谷县大布乡的工地上,雷某和19名工友顶着38度高温,一砖一瓦地垒砌着山东某食品公司的生鲜冷藏库。他们多是年过半百的农民,靠着瓦工手艺养家糊口。包工头李某承诺“干完活就结清工钱”,可直到工程竣工,最后一笔钱还未到账。

“老雷,这都快开学了,孩子的学费还没着落呢。”工友老刘蹲在工地门口,眉头拧成了疙瘩。雷某攥紧那张按满红手印的工资表,心里一阵发苦。他们跑遍了住建局、信访办,可李某不是躲着不见,就是推诿“公司没拨款”。2024年6月,走投无路的雷某偶然听说“检察院能帮农民工讨薪”,便带着工友们敲开了阳谷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

“检察官,我们不懂法,但有工资表,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的!”雷某颤抖着手递上证据。看着这群满面风霜的农民工,最大的已62岁,最小的也有48岁,检察官立刻意识到案件的特殊性,当即启动“支持起诉绿色通道”。

“农民工的辛苦钱,一分都不能少。”检察官一边梳理证据,调取工程合同和调解记录,一边向工友们核实工资数额,短短几天,就厘清了责任主体,锁定了4家连带责任企业。

2024年7月1日,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协同推动调解工作。调解室内,李某仍试图推卸责任:“我就是个包工头,上头的公司不结款,我拿啥发?”检察官当即出示工程转包合同,向几个公司的代表人释明,发包和转包的企业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见企业代表面露愧色,检察官进一步说道:“企业信誉重于泰山,若因欠薪引发群体事件,损失的不仅是钱,更是企业的信誉。”

2024年7月31日,4家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某食品公司和某建设公司共同支付拖欠的47.8万元工资。签字那一刻,雷某眼眶泛红:“3年了,这笔钱总算有了着落!”

案件虽结,工作却未停止。阳谷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等8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常态化开展;与县人社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的意见》,凝聚根治欠薪的法治合力;对涉众型案件推行“示范诉讼+批量调解”,以个案带动类案高效化解;在全县工地推广“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预防欠薪。

2021年以来,聊城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检察案件426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982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超千万元,开展司法救助百余次……在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个“梁某”“李某”“雷某”的人生转折,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正如活动现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炜所言,以“司法温度”传递“法治力量”,将“民生愿景”转变为“幸福实景”。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屈庆春)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