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滨州已有12791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阳光滨州 | 2025-05-26 10:27:55原创
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
5月23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滨州市不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高景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旭东,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韩宝亮,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宋海军,共同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介绍,自2024年7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出台以来至2025年4月底,全市14604家生产经营单位中,已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12791家,内部报告问题隐患60773项,奖励金额299.58万元。目前,滨州市涉及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渔业船舶、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电力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行业领域已基本完成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硬性工作任务。
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事故隐患报告的受理人员和报告途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要求明晰报告途径,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人员,灵活采用微信小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方式并且要在显著位置向全员公示,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让从业人员真正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经核查属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奖励,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注重加强对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强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
(李元春)
责任编辑:曹凤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