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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还能主张误工费吗?半岛问法为您解答人身损害赔偿那些事

蒋凯  尹彦鑫  宋泓睿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2025-05-27 17:50:56原创

在生活和工作中,因一时疏忽或意外事故,身体很容易受到损伤,但是受伤后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却困扰着不少市民。5月27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人身损害赔偿话题,我们邀请了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的赵徽平律师和刘帅律师在线与市民探讨该话题,解答市民的疑惑。

上午9点30分半岛问法热线接通,68岁的王先生打来了电话,“我虽然年纪大了,但身体还行,平时在工地上帮忙看大门,每个月能有两千多块钱的收入。前段时间出门的时候,我被撞了,对方全责。”王先生说,后来去医院做了手术,腿上打了两根钉子,到现在都还没办法正常下地走路。

“也因为受伤,就没法去上班了,收入一下子就断了。我找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想着把这段时间不能工作的损失补回来,可保险公司却称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按照规定不能给误工费。”王先生询问,自己明明有实际工作和收入,就因为年纪大了,受伤后不能工作的损失就该自己承担吗?他该怎么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呢?

赵徽平律师表示,误工费在法律上指的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这属于受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赵律师表示,判断您这种已达退休年龄的人能不能要误工费,关键看两点:一是您有没有实际劳动能力,二是这次受伤是不是真的让您的劳动收入减少了。

“您之前一直在工地看大门,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现在因为受伤没法工作,收入没了,完全符合主张误工费的条件。您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和工地签订的劳动合同、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还有工地出具的您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导致收入减少的误工证明等。”赵律师分析,只要有这些证据能证明因为这次事故,王先生的劳动收入确实有损失,那王先生要求误工费的主张就应该得到支持。“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该拿的误工费要回来。”

当天的咨询中,有关老年人受伤的咨询比较多。张先生的父亲今年64岁,在一家机械厂工作了二十年。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厂里老板觉得父亲经验丰富,带徒弟也顺手,就劝他继续留在厂里干活,退休手续也一直没办。“前阵子老爷子在干活的过程中受伤,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治疗。我想让单位帮忙申请工伤认定,可单位却一口咬定,说父亲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没办法申报工伤。”张先生实在承受不起高昂的治疗费,他询问律师,自己父亲这种情况,难道真的就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就不用承担赔偿了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您父亲虽然已经64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他没有办理退休手续,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单位理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刘帅律师表示,如果单位还是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张先生可以自行收集相关证据,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样做是为了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需要您收集的证据有很多,比如您父亲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工资支付记录也能证明双方存在用工关系;还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这些都可以佐证您父亲在单位工作的事实;另外,事故现场的视频或照片,能直观呈现事故发生的经过;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则可以证明受伤情况与工作存在关联。”刘帅律师表示,通过这些证据,就能有力地证明您父亲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中受伤,从而争取到应有的工伤认定和赔偿。

问题1:孩子在学校与同学打闹受伤,谁来担责?

马先生的孩子小马今年10岁。前段时间,小马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候,和同学小张一起打闹玩耍。结果小张在打闹过程中,把小马推倒了,导致小马骨折。为了给孩子治疗,马先生前前后后花了3万多的医疗费。马先生找小张家长协商赔偿,他们却只愿意承担一半的费用,还说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也有管理责任,让他也去找学校赔偿。可与学校沟通的时候,学校方面表示他们没办法时刻盯着孩子们的一举一动,管不了孩子之间的打闹行为,让双方家长协商解决。马先生询问律师,像自家孩子这种在学校受伤的情况,到底应该找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说法:马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这件事情上,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主张权利。首先是直接侵权责任方面:小张在和小马打闹时,故意推搡导致小马受伤,他的这种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因为小张是未成年人,所以小张的家长作为他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即使在打闹过程中,小马也有参与行为,但是法院在判定责任时,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其次是学校责任方面:您的孩子小马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学校在课间没有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小张和小马之间可能存在危险的打闹行为,或者学校事前没有对学生开展充分的安全教育,那么学校就没有尽到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不过,如果学校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在课间已经安排了人员进行正常巡查,并且在日常教学中也开展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那么学校就有可能不承担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学校的监控录像、目击同学的证言,以及学校的安全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这些来判断学校是否切实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如果与小张家长和学校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将小张家长和学校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问题2:外卖骑手送餐路上撞了人,骑手赔偿还是骑手的公司赔偿?

陈先生是一名外卖骑手,上个月在送餐途中,因为着急赶时间,变道时不小心撞到了另一辆摩托车。这起事故不仅导致双方的车辆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对方还因此受伤了。现在对方找到陈先生和他挂靠的公司,要求进行索赔。可挂靠的公司却说,陈先生和他们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他们之间只是承包关系,这次发生的侵权行为属于陈先生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陈先生询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自己的摩托车之前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大概能赔多少钱呢?

律师说法:陈先生,您遇到的问题主要涉及责任认定和保险赔付两方面,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首先关于公司是否担责。虽然您和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判断双方关系不能仅依据合同名称,而是要看实际履行情况。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您需要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并且定期从公司领取报酬,或者公司会对您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进行管理,那么在法律上,您和公司很可能构成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您的变道撞车行为发生在送餐途中,送餐属于您的工作任务,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在构成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是保险赔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限额有明确规定,比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在相应的限额内进行赔付。交强险未能覆盖的剩余部分损失,则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公司来承担。为了应对接下来可能的诉讼,您一定要把关键证据保存好。比如您和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工资到账记录、考勤打卡记录这些工资凭证,还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另外,如果公司后续向您追偿,您得注意,只有当您在这次事故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公司才有权向您追偿,所以保存好证据,对维护您的权益至关重要。

问题3:参加篮球赛时被同事弄伤,他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前段时间,刘先生和同事参加单位篮球赛。比赛开始前,他们俩采用一对一对抗的方式热身。在刘先生带球转身突破的时候,同事突然碰到了他的眼镜,眼镜镜片破碎,直接划伤了他的左眼。去医院检查治疗,前前后后花了不少的医疗费。事后刘先生找到同事,跟他说这医疗费得让他分担一些,毕竟是他弄伤的,可同事一口就拒绝了,说这又不是他故意的。刘先生询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同事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刘先生,您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篮球作为一项对抗性很强的体育运动,在一对一对抗热身时,身体接触和碰撞是难以避免的,这种意外受伤的风险从您决定参与这项活动时,就已经隐含其中,您作为参与者,实际上已经默认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判断您同事需不需要赔偿,关键要看他在防守过程中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他明知道用力击打您的面部会造成伤害,还故意这么做,或者严重违反篮球运动规则,做出恶意犯规动作导致您眼镜破碎受伤,这就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您可以要求他赔偿。但如果他只是正常的防守动作,没有违反篮球运动规则,也不存在主观上故意想伤害您,或者因为极端的疏忽大意而导致意外发生,那法院大概率会认定您属于“自甘风险”,判决同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宋泓睿)

责任编辑: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