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交警道路安全宣教放大招!大货车内轮差现场“卷人”实测:遇转向应离远3米以上
山东法制报 | 2025-05-28 19:24:10原创
陈俊如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5月27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区大队联合山东交通学院共同举行“畅行槐荫 平安你我”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活动中,槐荫交警大队大队长王程强就交通安全形势、事故预防、全民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等几个方面作出了强调。
活动准备了两辆大货车,一辆现场演示大货车盲区,让参加活动人员坐进驾驶室,亲身体验看不到盲区的视角;另一辆大货车行驶前,在其“内轮差”内放置“假人”,观察其右转后“假人”遭遇,更直观地感受大货车盲区及内轮差的危险,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大货车因车身结构存在静态盲区与动态危险区——内轮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由于货车车身较高、动能大,事故常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现场,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陈义庆进行同步讲解,深度分析了大货车盲区及内轮差危害,了解静态、动态盲区分布,以及风险防范措施。他提醒大货车司机,大货车右转时应提前减速,停车观察,通过后视镜、补盲镜扩大自己的视野范围,留意行人、非机动车。提醒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要与右转货车保持横向3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进入内轮差范围;勿与货车并行通过路口,警惕货车转向灯信号。
槐荫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强对近期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发起交通安全倡议。根据城乡道路交通治理提升行动要求,槐荫大队主动采取措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其中,针对老年人群体,开展了“银龄平安行”宣教活动,在辖区村居开展全覆盖宣传,截至目前,辖区16个街道办事处187个村居(112个社区,75个村)已全覆盖开展完毕,受教育人数约6580人次。针对大货车事故,优化大货车通行路线,加强了对大货车不按规定通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槐荫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冬梅,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副书记、一级高级警长赵洪铭,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处处长尹治国,槐荫区教体局、槐荫区住建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重点企业驾驶人,居民代表共计约120人参加活动。活动中,与会领导还为交通安全文明企业和驾驶人进行了颁奖。
济南交警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大货车驾驶人遵规行驶,过路口慢下来、停下来,右转让行;希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路口遇大货车转弯时,保持安全距离,共同遵守交通安全秩序。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陈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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