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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消金被罚140万元!年内多家消费金融公司领罚单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2025-06-06 16:00:12原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消金”)因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罚款。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市场对消费金融行业合规经营的关注,而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罚单,监管层对该领域的严格要求。

消金行业再开百万罚单,阳光消金因多项违规被罚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消金”)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被处罚款140万元。这也是年内消费金融机构收到的第二张百万罚单。

公开信息显示,阳光消金成立于2020年8月,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等相关业务,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北京市,由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王道商业银行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贷款风控尽调环节,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不得将核心风控进行外包。本次阳光消金罚单出现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这样的细化受罚事由,需要引起持牌消金公司高度重视,也表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遵照监管原则,在助贷合作协议中厘清权责,对授信、定价这样的核心环节进行自主把控而不是交由其他第三方。

深陷业绩困境,去年净利润跌超六成

阳光消金在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展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2021年末,其总资产成功突破百亿元大关,用户数量也迅速增长,一度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然而,好景不长,近年来,阳光消金的业绩急转直下,陷入了增长乏力的困境。

年报数据显示,2024年末,阳光消金的总资产降至97.83亿元,较上一年末减少了18.94亿元,降幅高达16.34%。净利润方面,更是仅为5800万元,相比2023年的1.71亿元大幅下降了66.08%。

从注册资本来看,阳光消金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五年过去,其注册资本仍停留在10亿元,远低于同期成立的苏银消金(注册资本26亿元)。资本金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业务的天花板,阳光消金总资产峰值不过为2022年末的124.77亿元,而头部机构杭银消金在2024年一季度末的贷款余额就达到了496.02亿元。这一巨大的差距,使得阳光消金在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中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规模萎缩的背后,是阳光消金业务扩张的乏力。2024年二季度,阳光消金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03.91亿元,较一季度下滑了6.02%;风险加权资产为79.3亿元,环比下降了4.65%。

年内多家消金公司遭重罚,贷后与征信问题是重灾区

阳光消金并非今年唯一收到罚单的消费金融公司。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共有5家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罚单,合计罚款超520万元,且单张罚单罚金均不低于70万元。

2025年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内蒙古蒙商消金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及未按规定处理异议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83万元。

2025年3月25日,中邮消金因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处以85万元罚款。

2025年3月28日,蚂蚁消金因公司治理不完善、风控独立性不足、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委外催收管理失控等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处以140万元罚款。

2025年4月30日,湖北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处以72.7万元罚款。

从这些罚单可以看出,贷后管理失当和征信合规问题成为消费金融行业的两大违规高发领域。

同时,监管处罚已从单纯的机构处罚扩展到“双罚制”,即同时追究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例如,湖北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姜某等两名管理人员因公司违规行为一同被罚;蒙商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也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3.4万元。这一趋势也将倒逼高管层加强对业务合规性的直接管控。

消金合作业务迎强监管,机构需加速合规转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3月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消费金融机构在合作机构管理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办法》第四十九条指出: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持续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及时识别、评估因合作机构违法违规导致的风险,督促合作机构落实合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结合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合规性等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其行为。此外,消费金融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合作机构开展一次全面评估。

同时,2025年4月,《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简称助贷新规)出台,按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阳光消金被罚说明消费金融行业依然面临监管合规和转型的压力。从行业角度看,这预示着监管对消费金融合作业务强监管的持续。随着助贷新规过渡期临近,各机构需加速自主风控能力建设,减少对外部合作的依赖,中小机构在合规成本上升与头部竞争压力下,需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来谋求生存。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曾对媒体表示,消费金融公司需深刻反思并主动整改,强化合作机构管理;完善全流程风控体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在合规建设方面,需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建议从制度、技术、人才和生态四大层面发力。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姚文嵩)

责任编辑:姚文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