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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他!第五次吊销期驾车被送进拘留所

速览淄博 | 2025-06-18 19:23:51原创

贾亮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通俗来讲,就是失去有效驾驶资格期间仍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就查到这样一名“惯犯”,这是他第5次因为“吊销期驾车”被查。

6月11日10点45分,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白塔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布控行动过程中,平台发出预警,一名“失驾人员”吕某驾驶车辆经过卡口,执勤民警立即安排人员在路口进行布控,于当日11点09分成功将其查获。

经查,驾驶人吕某曾在2020年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而后其分别在2023年8月、2023年10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因“吊销期驾车”4次被依法查处,而这次是其第5次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吕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贾亮 通讯员尚思奇 孟庆晗)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