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战略 做决策 防风险 威海市加快建立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
山东国资 | 2025-06-29 08:19:11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国资
近年来,威海市国资委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构建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运作机制,组建一支成熟的具有国企特色的董事队伍,将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能有机衔接,在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共研究董事会上会事项938项,否决及缓议不合规事项15个。

以“构建科学”为基础,配齐配强董事会
遵循公司治理规律,坚持从国有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科学、规范建设董事会。
一是分类施策建设董事会。统筹企业使命任务、功能定位、业务类型、管控模式、发展阶段等因素,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推进董事会应建尽建,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如存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目标客户和市场较为稳定,业务类型单一、投资事项较少,拟实施重组、对外转让或停业、清算注销等企业,不纳入应建范围。截至目前,12户市属一级企业及22户各级子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
二是依法依规规范董事会。根据市属国企规模,合理确定董事会人数,成员一般为7人或5人。选聘16名不同专业背景、行业经验及管理专长的外部董事,既有深耕企业运营多年的资深管理者把控战略方向,又有财务、审计等领域专家提供专业支撑,确保决策全面性。向企业外派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每户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一般不超过2人,基本形成各法人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体制机制。
三是系统谋划健全董事会。在企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企业发展要求,设立提名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配备专业研究人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推动产投集团等聘请外部投资顾问、风险管理顾问等,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走向,聚焦主责主业,对投资项目、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决策以及企业面临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等进行扫描与评估,制定差异化应对策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决策理性”为关键,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坚决防止冲动决策、平庸决策两个极端,确保最终决策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一是树立发展导向。将引领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董事会的根本价值取向,强化“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既作“可不可以做”的技术判断,更作“应不应该做”的价值判断,平衡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收益与风险、稳妥与创新的关系,支持企业在科学管控、应对风险的前提下抓发展、搞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
二是重大事项会商。建立外部董事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工作制度,明确重大战略规划类、重大改革类、重大投融资类等5大类事项报告清单。要求外部董事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既保持“外部人”的独立性,又增强“内部人”的责任心,客观分析、独立判断,旗帜鲜明表达观点后,再由有关科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集体决策,确保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相统一,各类决策更加科学精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今年以来共决策重大事项106项,否决及缓议事项3项。
三是构建决策闭环。坚持决策前中后各环节有机衔接,既看结果,也看过程,形成有机贯通的闭环。决策前,推动外部董事认真研究论证重大事项,深入开展可研、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掌握足够决策信息;决策中,经理层要全面准确客观汇报议案利弊,不能选择性汇报,不能故意弱化风险因素,影响董事科学判断;决策后,加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监督,强化决策效果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共帮助企业完善招投标、投资、资产处置等相关制度16项,提出压减投资额、加强投资追踪、做好应收款清收等工作建议21条。
以“运行高效”为保障,提升治理效能
突出效率效果导向,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董事会与其他治理主体良性互动、切实发挥作用。
一是明晰治理边界。横向上,修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章程范本,出台“两会一层”权责边界清单操作指引,全面厘清需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执行的事项,有效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董事会与其他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纵向上,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合理划分经营管理事项“重大”和“一般”范围,防止企业治理主体权责缺位、错位、相互踩脚问题。落实新公司法规定,优化审计委员会职责,以审计委员会为主体,依据不同企业、不同阶段业务重点,不定期开展重大事项专项审计,对企业开展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真实完整性及整改情况“全面体检”,做到审计对象全覆盖、审计重点全覆盖,有效承接原监事会的业务监督、财务监督等相关职责,切实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突出系统优化、务实管用,持续健全完善董事会运行制度机制,深入总结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董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照新公司法新规定、新要求,制定市属国企外部董事履职工作指南、外部董事授权管理办法以及董事会工作规则等,完善已有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防止简单机械套用上级政策文件,导致削足适履、上下一般粗。
三是优化决策流程。针对实践中反馈的决策流程繁琐、同一议题重复审议等问题,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不同治理主体及其决策支撑机构之间的衔接机制,坚持法定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没有实质意义的流程尽可能简化,防止形式“内卷”、程序“空转”。完善经理层发起决策机制,形成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经理层拟定议案、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决策、经理层落实并报告执行情况的工作闭环,既压实各治理主体责任,又促进各治理主体更好发挥作用,突出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作者:于松涛 威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责任编辑:姜海霞
